也說齊齊哈爾塌樓事故
文章來源: mungji2023-07-28 12:45:50

齊齊哈爾34中塌樓事故發生好幾天了,終於忍不住想寫點甚麽。之所以忍不住,是近年來一直將精力放在早期澳洲華人的曆史中去,更多的是關於國內的東西能寫或應寫的太多,分不出神來去評說。

我也算是建築行業中人,在香港從一個工地雜工到建築工地的總施工(項目經理),來澳洲後也是在地方政府的雜工從頭開始到擁有油漆﹑砌磚及建築(Builder)等三個執照的人。從1992年到1996年也在國內大連﹑上海及北京等地擔任建築裝修的項目經理及地區經理。無論是底層或上層的情況都算比較清楚及熟悉了。

在國內工作的那幾年,我隻能用“恐怖”兩字去形容。無論是國家頒布的行業規範,或者建築設計的粗略,到施工過程的隨意,更不用說底層工人的的素質了。所謂的“恐怖”,並不是整體環境,而是經常能看到的一些普遍現象。無論是任何行業都是環環相扣,一個螺絲釘都足以毀掉一門火箭的例子數不勝數。

盡管已移民來澳洲30多年,但倘若我主管香港的幾個建築工程出現塌樓,我都得回香港坐牢去,因為那是終身責任的。

再說回齊齊哈爾塌樓事故,有網友稱那是“豆腐渣”工程,這說法不太讚同。該樓已使用了20多年,也經曆了多年的風吹雪壓。即使在事故後發現屋頂的鋼結構出現重大瑕疵,應視為維護不當。

假如將責任推到堆放珍珠岩的幾個工人身上更是荒唐,首先他們是奉命行事,其次是並非在堆放期間出事。

倘說追究責任的話,第一責任人是工地的項目經理。將並非使用在塌樓地點的建築材料堆放已屬違規。在堆放數月間沒有隨時巡察發現危險是失職。

第二責任人是建築工地的監察單位。

第三責任人是建築公司。這些珍珠岩在現場堆放數月而沒有使用,說明這並非工地常用或急用的材料。即使預期珍珠岩可能大幅漲價而提前購買,隻能在附近租用地方儲藏。

第四責任人是政府的監察部門沒有巡視到位。

校方的責任介乎第二責任人到第四責任人之間,或者排後。堆放珍珠岩數月間所吸收的水份並非一時之間的事,屋頂滲漏滴水或許早已出現,但校方卻沒有警覺。

在現場的教練是成年人了,場地有水並不適宜訓練應是常識,畢竟孩子們很容易滑倒受傷。

“安全第一”在國內幾乎是形式主義的走過場。

悲劇難免是事實,但如何設立預警機製,是政府的事。事後鞠躬致歉挽不回孩子們的青春年華,更彌補不了多個家庭的心靈破碎。

“維穩”應是“穩”在前,“維”在後。現在是有點顛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