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這口飯救命,別說剩飯,就是餿了臭了也吃。
傑克倫敦的小說,熱愛生命,連人肉都吃。不吃活不下來。
問題是老無窮困潦倒時,那口剩飯意味著什麽?
不吃能死嗎?
不吃營養不良?
都不是。就是不吃就饞。
我剛來美國,吃了好幾個月牛奶雞肉麵包,因為最便宜。營養不良沒有,也許缺點維生素,僅此而已。
難道老無窮到牛奶雞肉麵包都買不起?如果是,剩飯該吃,吃得理直氣壯。
否則,老無就是為了嘴饞吃別人剩飯。那就他沒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