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美國快十七年了,說細胞十年一換,十年後你已經成了全 新的一個人,或許是吧,來美國十七年,感覺我改頭換麵重 新做人了,名字改了,國籍改了,甚至鄉音都有點兒變了, 我根本就是一個和國內的我不一樣的人。 更根本的是改了我原來或許有點兒堅持的東西,現在看來是 我的三宗罪。 第一個是任性 長大後遇到的挫折大部分原因歸於自己的任性,從小就被家 人說任性,後來吃夠任性的苦,終於改了,現在我覺得沒有 什麽東西是我一定要有的,沒有什麽事情我是非幹不可的, 有點兒順其自然了。 第二個是驕傲 從小被表揚長大,聽不得批評,低不下頭,在國內到哪兒都 被高看一眼,直到到了美國,慢慢的消磨掉驕傲,其實自己 是一個再平凡不過的凡人。 第三個是原諒 一直覺得自己還算胸懷寬廣,可對傷害過自己的人心裏一直 沒有真正原諒過,即使表麵上顧及麵子,可心裏明白並沒有 真正的原諒,糾結過,懷疑過,還是時間的力量,心靈的成 長,終於可以原諒過往,原諒別人,也原諒那個少不更事的 自己。 高興看到自己的成長,也不再問為什麽我要經曆我所經曆的 事情,一切都有天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