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潤濤閻在嚴重誤導顏寧事情
在我上一篇文章 (潤濤閻他們對顏寧文章都在糾結什麽) 我用a, b, c三點解釋Nieng在Nature發表做的研究和Yan的93和95年的文章沒有什麽相關係因此沒必要直接引用Yan的文章.
可是好像有人在糾結關於Nieng的”50年首創第一” 的說法. 這又是怎麽回事?
原來R. Yan 在5月15日在wxc的中年論壇發了個帖 (我今天才看到), 引用他的全話: ”利用互信機製達到欺世盜名: 她在國內的電視節目裏公開講她的團隊破解了葡萄糖載體的機理。這是明擺著欺世盜名。與是否引用文章還不是一個層次的。她如果告訴審稿人,葡萄糖載體的機理早就被破解了,那她的論文是不可能被頂級雜誌接收的,她也無法在電視上說是她破解了這個機理。通過她利用審稿人與投稿人的互信機製,她達到的目的是徹頭徹尾的欺世盜名---葡萄糖載體的機理是她破解的。事實上,她隻是證明了我的結論是正確的。”
來看看這到底怎麽回事:
1. 難道Nieng在Nature 文章真的說了”葡萄糖載體的機理是她破解的”?? 沒有!這是Yan的嚴重誤導. Nieng在她文章首次報道human GLUT1的晶體結構(crystal structure), 怎麽可能說破解了葡萄糖載體的機理? 一般群眾一定不要被混淆了晶體結構(structure)和載體的機理(mechanism) 這倆個不同的概念.
2. 看看Nieng 對mechanism怎麽說“ Structure-based analysis of these mutations provides an insight into the alternating access mechanism of GLUT1 and other members of the sugar porter subfamily” ; 還有” Atomic structure of human GLUT1 is essential for understanding its transport and desease mechanisms.” 看清楚了這幾個字“provide an insight; for understanding “ 和Yan 用的”破解了” 的非常不同嗎? 一般搞機製(mechanism) 的科研人員誰敢說”破解了” , usually use propose or rationale, 若都破解了mechanism, 後人還做什麽研究? R. Yan 說他自己破解了轉運機理真是不知天高地厚.
3. 再來看一下一些中文的新聞報道, 在他們報道中”顏寧小組全球首次獲人源葡萄糖轉運蛋白結構”; “37歲率領平均年齡不到30歲的團隊攻克困擾結構生物學界半世紀的科學難題”; “37歲攻克50年不解的科學難題,她是顏寧”. 在這些中文媒稱報道中我沒有找到Nieng 說她自己 "破解了葡萄糖載體的機理”.
沒錯,Nieng的重大貢獻是首次攻克Human GLUT1的3D 晶體結構, 晶體結構, 晶體結構.
所以是R. Yan在嚴重誤導Nieng”破解了葡萄糖載體的機理”, 進而詆毀她”欺世盜名”. Shame on hi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