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論自由與人權
文章來源: 我心依舊20082018-08-09 19:50:45

來北美多年, 發現加拿大本地人不太愛談政治, 而加華人和國內人則喜歡談政治, 因為西人覺得自由, 民主都是應該有的,不值得花精力就談。想想也可悲, 就因為國內沒有這些東西, 所以國人才喜歡談論。

記得中學時讀魯迅, 說中國人最大的問題不是身體而是思想, 現在看來依然如此。
 
一與某些國人談言論自由, 似乎言論自由就是無政府主義, 豈不知中國的憲法第35條也是規定言論自由的, 聯合國人權組織也是保護個人言論自由和人權的。而且言論自由與無政府主義是兩個不同的概念。言論自由的權利已經成為當今文明社會的共識。
 
一談人權, 某些國人就說是西方的。似乎隻有西方人要講人權, 東方人不合適。任何人作為個人都是渺小的,即使職位高如國家主席或總統, 一旦離開了那個位置, 他也就是一個六七十歲的老年人, 並不具有超人的能力。在飛機失事或東南亞颶風的例子中, 任何一個遇難者在新聞中就是一個阿拉伯數字"1"。國家社會如果不注重個人的權利,難道還是注重一群人的權利或抽象的國家權利? 須知, 一群人也是由每個人組成的。
 
任何人在公權力麵前都是弱者, 所以公權力往往有侵害個人權利的傾向。保護個人的言論自由就是防止公權力侵害個人的權利而且有利於每個人發表言論來監督政府而免於恐懼。
 
每個個體都是全體納稅人的組成部分, 當然有權利監督政府即公權力的執行人。
 
公權力代表國家機器, 由警察,監獄,部隊, 行政處罰機關等組成, 如果公權力可以任意侵犯一個人的權力, 很難說哪一天會不會侵犯到你自己的頭上。當公權力肆無忌憚地侵犯個人權利, 而作為個人的你, 不發出任何聲音, 那麽哪一天一不小心被公權力侵犯時也將無人為你說話了。國家就是保護每個人的權利不受侵犯, 保證民眾安居樂業, 否則要國家做什麽?
 
哪一天一個國家的個人可以自由地發表言論, 隻要該言論不涉及暴力, 種族歧視和不危害大多數人的利益等, 而且發表言論的人有免於恐懼的自由, 這個國家才能稱為文明的法治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