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神教(19)乞丐和妓女給上帝的貢獻
文章來源: 唵啊吽2013-02-01 05:54:18

中世紀教權建立的三部曲:第一步,政權合法性,《一神教(15)》講到,教廷編造了Constantine貢獻並以“曆史學家” Isidorean的筆名捏造了教廷“合法繼承”羅馬帝國世俗權力的“法律依據”;第二步,武裝奪取政權,《一神教(18)》講了羅馬教廷於800年開始接收西羅馬帝國的版圖,1095年開始擴張領土到西羅馬帝國版圖以外。第三步,實行統治,在羅馬教廷統治地區收刮民財。

 

教廷統治是從思想到生活全方位控製每一個人的所有生活。教民要經常到神父那裏去交待思想,名曰懺悔和坦白,把自己最私隱的念頭都抖落給神父聽。然後是一個人一生的社會生活,出生就請神父受洗起名(given name,就是神父給的名字),結婚要由教堂神父主持婚禮,死了也到教堂舉行葬禮。你開車自駕到歐美鄉村觀光旅遊,可以看到小村小鎮的民居都圍繞在一個尖尖高聳的教堂周圍,村鎮主道一定經過教堂,教堂就是村鎮的社會和政治中心。離開教堂就沒有個人和社會生活。生老病死節慶等都在教堂。教堂前邊往往還會有廣場,廣場往往還是集市和集會的地方。當教會把教民從靈魂到肉體、從出生到死亡都控製了,就到了教廷斂財的時候了。

 

一神教(18)》講到,Urban二世教皇在1095年發動第一次十字軍東征,一路向耶路撒冷奔去。耶路撒冷的猶太人和穆斯林聯合的抵抗同盟不敵基督教的十字軍,1099年羅馬教廷攻下耶路撒冷,第一次十字軍東征大捷。教廷那時候是推翻異教徒君主,對自己教區的君主自然產生威駭。於是,1075年,教皇Gregory七世就整理編篡和公布了教廷正則法律(Canon Law),Gregory七世在這部法律中宣稱教皇有對君主的任免權。神聖羅馬帝國皇帝Henry四世則針鋒相對,奪教廷的權,擅自任命自己的神父為米蘭教區的主教。但是,十字軍既然能夠把異教君主一個一個廢掉,乘著十字軍東征的餘威,教權終於戰勝的君主權力,歐洲君主們按照正則法律都要得到教廷認可才合法。1804124日,教皇任命拿破侖為法國皇帝,在拿破侖加冕儀式上,教皇正要把皇冠戴到拿破侖頭上的那最後一秒鍾,拿破侖忽然自己把皇冠拿過來自己戴上。征戰歐洲所向披靡的拿破侖也隻能用這種小動作挑戰Gregory七世1075年編篡的正則法律。

 

1081年,教皇Gregory七世命令法國所有教民家庭每年給教廷“捐款”一個銀元【1】。這樣,教徒“自願給上帝捐款”就被羅馬教廷製定成了教廷向教民的稅收。稅收當然是世俗君主的權力,教廷就這樣公開奪取了世俗君主的財政大權。如果有人抗捐怎麽辦?那時候教會已經控製了每個人的所有社會生活,所有社會活動都是教會主持,對於拒不“捐款”給教廷的人,教會就剝奪他的社會生活權利,不給他嬰兒洗禮,不給他新娘婚禮,禁止他參加社區節慶等社會活動,這叫作interdictInterdict就是教廷對教民不開除教籍所使用的製裁手段。筆者剛到海外是時候,不諳西方習俗,什麽都問,見人就問你是什麽教的?每個西方同事都有回答,我是公理會的,我是東正教的,我是天主教的,等等。所有人都是基督徒,但我看許多人公司政治手段很狡猾狠毒,和教堂裏看到的謙恭和善的虔誠教徒天差地別。後來才知道,那些人有一出生就被神父洗禮的,有從小被父母每周到教堂著禮拜和上聖經學校的,他們生來就是教徒,和信不信耶穌根本沒有關係,教會生活就是他們的社會生活。他們說自己屬哪個教,就跟中國人說我是上海人、我是河南人、我是湖北人一樣,不是他們自己選擇的信仰,而是與生俱來的社會印記。一些教徒宣稱基督教如何偉大的時候,問問以信眾多少來為證,其中水分有多少大家都心知肚明。而且,每每有學者詬病中國沒有宗教,崇拜西方宗教,實際上,中國道教儒教早就融入到老百姓日常生活中,而西方宗教隻在禮拜日的教堂裏。大部分商業欺詐的西方人都可以說出自己是屬於什麽教的。

 

Gregory七世編篡的Canon律那麽給力,自然是以後代代教皇都“遵守”。1265年,教皇Clement四世把上百萬的意大利人賣給了Charles of Anjour做奴隸,價錢是每年進貢800盎司黃金【2】。1282年,西西裏國王Predro剛繼位沒有多久,就被Martin四世教皇給廢除了。廢除了怎麽辦呢,再立一個王子為王嗎?沒有,Martin四世把整個西西裏王國送給了法國,條件是法國每年給教廷進貢。這些是偶爾為之的橫財。教廷穩定的收入是每周做禮拜的時候教徒給教會的“自願捐款”,教會收集的“自願捐款”留成後上繳教廷,而這種“自願捐贈”實際上早就被潛規則為教堂征收的什一稅了。

 

除了在教堂“自願捐贈”以外,農民還得給地方僧侶貴族服勞役,還得給地方僧侶貴族送牛奶和奶酪等實物。這還不夠,羅馬教廷從十四世紀開始征收遺產稅,死人的三分之一的遺產歸教會所有。收稅收到死人身上還不罷手,根據Thomas Aquinas的精美神學,教廷竟然征收乞丐討飯的什一稅,征收妓女的什一稅【1】,注意呀,那時候的妓女可不是今天的合法性工作者,那時候妓女是非法的,向非法地下經濟收稅,上帝堂皇的教廷竟然成為乞丐頭要乞丐交什一稅,成為黑社會大佬向妓女抽水。

 

被十字軍東征歸化的猶太人和穆斯林們依然教廷潛在敵人,因此,十二世紀開始,教廷就有了宗教裁判所(Inquisitions),監督這些新歸化基督教的前異教徒,維護基督教正統,專門以言論治罪,懲罰異端學說和對教廷心懷怨恨的不滿言論。發展到十三世紀,宗教裁判所的懲罰就引入了死刑和酷刑。布魯諾被燒死就是一例。宗教裁判有三大分支:羅馬宗教裁判、西班牙宗教裁判和葡萄牙宗教裁判。1492年和1501年,西班牙皇家宗教裁判下令要猶太人和穆斯林要麽就信奉天主教,要麽就滾出西班牙,不能融入主流社會就滾出西班牙!宗教裁判就是宗教迫害的工具,在中世紀以酷刑和莫須有著稱,以維護天主教正統為名,行種族歧視和階級壓迫之實,包括用於迫害新教徒。尤其是那些富有的猶太人和穆斯林,無論他們怎麽做在宗教裁判所眼裏都是異端,因為他們是皇室和教廷的重要財源,宗教裁判用莫須有異端邪說罪,沒收他們的財產,三分之二歸皇室,三分之一歸教廷。1617世紀西班牙皇家宗教裁判以此沒收了許多財產,這筆財富數額巨大,應該是是西班牙皇家資本主義第一桶金的一部分。

 

教廷和歐洲君主狼狽為奸,控製社會。信教要有信的表現,就要在教會“自願捐獻”什一稅給上帝,而教會經常還以製裁(Interdict)勒索錢財,甚至開除教籍(excommunication)來沒收財產。教會因此財源滾滾,使得僧侶貴族的富貴和皇室富貴旗鼓相當。平民是信教就得給教廷交什一稅,不信就被沒收財產,教網恢恢,錢財無處躲藏。

 

 

1http://www.cephas-library.com/catholic/catholic_vaticans_billions_7.html

2http://one-evil.org/content/people_13c_clement_iv.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