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2) 回國被坑記
文章來源: 30畝地2017-12-01 12:55:42

標題:回國被坑記
作者:張又普

最近(本文初稿於2013年3月),《華夏文摘》連連發表了“廣州受騙記”,“可恨的小偷”等文,講述了海外學人回國時被騙、被盜的不幸遭遇,弄得我也想來湊個熱鬧,給大家講述一下我個人的親身經曆,提醒大家提高警惕,不要有與本人同樣的遭遇。本文用的全都是真名真地址。

我名叫張又普,原籍陝西省西安市,2009年4月,我回國探親,從芝加哥直飛上海,準備在上海的朋友家小住兩日,然後乘動車返回西安。到達上海的第二天,朋友帶我去城隍廟逛街,看到一件小禮品,雙方講價20元成交,我就拿出一張100元的鈔票交給小販,等著他找錢。小販拿著我的鈔票,對著光線看一看,拿手彈一彈,然後交還給我說:
“先生,您的這張鈔票是假鈔,我們不收,還給您,請您用真鈔票來付錢”。
這時,我的朋友立刻喊道:
“你調包了!不要耍魔術!我眼睛看著你把我們的真鈔票放到你的這個口袋裏,然後又拿出另一張假鈔票來”。

雙方由此發生口角,並找來了警察。上海城隍廟派出所的警察把我們數人帶到派出所,分別詢問調查。我向警察出示了我的美國護照,芝加哥到上海的往返飛機票,在浦東機場中國人民銀行兌換了一千元人民幣的收據,以及剩餘的9張百元鈔票。警察當場逐一檢查,全都是真鈔。小販則說他們多次受到過假鈔的坑害,恨透了假鈔犯人,指控我是國外來的職業假鈔犯人,用一張假鈔夾在9張真鈔裏來欺騙小販和警察,要求警察將我繩之以法,又作痛苦狀,居然能聲淚俱下。警察問他,既然多次受到過假鈔的坑害,手中必定有許多假鈔,請問那些假鈔現在何處?小販答曰,全都自認倒黴,自行銷毀了。警察曰,法律規定必須上交警察,不準自行銷毀。

經一番調查後,警察決定和稀泥,令小販支付80元,令我支付20元,私下了結,息事寧人,各回各家。我雖然經濟損失不大,但心情大壞,上海城隍廟的小販太聰明了,一眼就能看出誰不是本地人,專門用假鈔票坑害外地人。從此以後,我嚇得不敢直接付錢購物,都是讓國內親友代我付賬,我則事後給他們留下現鈔。

此一不幸經曆,如實講述,沒有加工與誇張,公布於眾,敬請列位看官吸取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