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歲的現行反革命 ——我的小學同窗“李闖王”
文章來源: 劍門奇石2017-10-08 06:13:08

   他名叫李自成,對,與明末那個農民起義領袖李自成同名同姓,我們大家就叫他闖王,因為剛巧那年語文課本上有篇課文是李闖王過黃河的故事,所以大家才給了他這個諢名(他倒真不負這綽號,因為他這人做事很莽撞,這也是後來遭遇不幸的根源)。那年我才十歲,讀四年級,他比我大一歲,與我住在同一條街上,而且住得還很靠近,晚上常在一起玩官兵捉強盜的遊戲。他父親是機械廠工人,母親開了爿裁縫店,所以家中經濟情況比較好,經常帶些零食給我們吃。他讀書不太用功,但寫的字很好,教算術的老師經常要罵他笨,語文老師卻常誇他作文寫得好,字也好,他呢,老師誇他也好,罵他也好,都無所謂,就是那種沒心沒肺的人。那個學期學生中興起了滾鐵環的遊戲,他因為父親在機械廠,所以很早就有了一個鐵環和一根叉子,在操場上滾得飛快。我因為家中沒有這玩意兒,看見同學們玩很是眼紅,於是他就叫他父親也給我弄了一付,我們那年代的小孩子不象現在的孩子們,什麽汽車,電腦,遊戲機,玩的東西多得數不上,那時能有這麽一付鐵環叉叉巳經是很不錯的了!因為是同學,又是住在一條街上,再加他又送了我一付叉鐵環的家夥,所以常在一起玩。他的母親為人也很好,知道我們家窮,有的時候拿些舊衣服去修修補補還不收我們錢,在我們這條街上人緣很好。

       有天晚上,居委突然通知所有在讀書的孩子都集中到居委裏開會,開會時也沒說什麽,隻是說叫各人把作文簿交到居委裏,第二天大家就按照通知把作文本交了去。當天晚上又通知我們明天早晨上學前先到居委會集中,我父母親嚇得半死,反複問我有沒有做什麽壞事,我因為沒做什麽,所以很坦然。第二天早晨,大家集中在居委,排好隊,由居委主任,還有派出所的所長帶了一同向通往學校去的那條弄堂(那條弄堂名讀書弄,弄堂盡頭就是我們學校,而學校旁邊就是梁昭明太子讀書台)走去,在那弄堂的轉角處,有一個男小便處,居委主任叫我們看,原來在小便處上方的牆上有一行用粉筆寫的“打倒**黨”五個字,然後派出所所長對我們說,是誰寫的,快快去居委主任處承認,隨後就放我們上學去了。三天後我們又被叫到居委會去開會,說是寫反動標語的人巳經找到了,並且巳抓起來了,大家麵麵相覷,接著就宣布寫反標的就是李自成。原來,那天通知我們大家交作文本時,公安局就派了便衣在觀察大家,在領我們看過反標後,又分別找我們每個人談話,要我們檢舉揭發是誰寫的。這當兒就有個與他平日一直在一起的也是我們一條街上的姓王的同學就檢舉是李自成寫的,說那天放晚學時兩人經過小便處時一起小便,就看見李自成從口袋裏掏出粉筆來在牆上寫字,當時也沒看他寫的啥。其實那天晚上公安人員來的晚上就覺得李自成呆呆的,巳經把他列為嫌犯了,後來對了筆跡就巳肯定是他作的案,這下證明人也有了,所以馬上抓起來。這個學期原來他坐的位子就一直空著,過後當我們知道是姓王的告密,大家好長時間都不理他,不過,即使他不說出來,公安局也巳清楚,我們這些小孩子又懂什麽呢!大家都想不通為什麽他會去寫這標語,他家出身又好,家境也不錯,所以公安局開始重點排查的是家庭出身不好的孩子。當年我們國家的法製很不健全,那個階段又正是轟轟烈烈的鎮壓反革命運動期間,所以他被按現行反革命罪重判,以後就一直沒有他的消息了。他父親自打兒子吃官司後,成了反革命家屬,在廠裏一直抬不起頭,由此鬱鬱不歡,不久就因病去世了,她母親也變得瘋瘋癲癲的,裁縫店也關掉了,被她鄉下的妹妹接了去,她姐姐一個人在城裏讀初中,好好的一家人就這麽說散就散了,從此也就沒有了他們的音訊。

      八十年代的一天,我在街上看見有個拄著拐杖的人迎麵與我擦身而過,我突然覺得他好象就是我那位作為現行反革命被抓的小學同學李自成,就冒失的喊了一聲,他很迷茫的看了我一眼,我確認是他,雖然這麽多年不見,他又麵貌大改,就再叫了他一聲闖王,這下他總算也有點兒認出我來,淡淡的朝我一笑,因在馬路上不便交談,就請他到路邊的一家小飯館坐坐。這位小學同窗的改變實在太大了,才四十來歲的人巳是滿頭白發,我開始問他這麽多年來的遭遇,他總是三緘其口,最後總算了解了一個大概。原來他被判刑後先被關在牢內,(因他年紀太小,勞改農場不收)待了不到三年,又被送到青海勞改,六十年代青海勞改農場死了不少犯人,他雖徼倖活下來了,卻留下了殘疾。本來他的刑期早滿了,後來才知道外麵在文化大革命,所以一直把他們留在那兒,直到文革結束。我問他對他的反革命罪有什麽說法,他說也沒跟他說什麽,就把他送回到這兒來了,總算原來的房子還在,居委有個廢品收購站,他被安排在裏麵開開票。我問他有沒有碰到過以前小學的同學,他說碰到幾個,包括那位把他檢舉出來的姓王的同學,那人因為當初檢舉反革命分子立了功,所以此後讀書一帆風順,高考時考上中國科技大學,畢業後被分配在原子能研究所工作,也許是受了放射線的照射吧,身體一直不好,很早就病退回來了,去年終因白血病去世,臨死前,幾個小學同學一起去探望他,他還直向李自成道歉,李說這事也不能怪他,小時候大家年幼無知,況且就是他不檢舉,公安局也老早掌握了,隻怪自己怎麽糊裏糊塗去寫了這個標語,當時實在純粹出於好玩,想看看有人查得出不,不想弄成了這麽個大事。說著連連歎息,我問起他母親,他眼裏含著泡淚說,因了他的緣故,一家人都沒落個好結果,父親早早病死,母親後來發了瘋,到鄉下沒幾年,有一天被人發現溺死在河灘邊,姐姐也因了他的關係,大學沒考上,早早的嫁了人,後來又被全家下放到姐夫蘇北農村老家。聽了他的這番經曆,我甚是為他感到憤憤不平,我說按現在的法律,未成年人是不能判刑的,他苦笑著說我真是個書呆子,當年那有什麽法法法的,出來後他聽有人告訴他,他還算幸運的,文革期間,我們市裏還因收聽敵台槍斃過兩個學生,一個初中生姓徐,才十五歲,一個高中生姓鮑,才十七歲,政府至今也沒個說法(這兩個人被槍斃的事我知道,因為我還參加過對他們的公判大會,其中姓鮑的還是我同事的姨外甥。不過此兩人一個家庭出身地主;另一個家中有海外關係。我同事後來告訴我,八十年代,當有關部門派人上門向徐的母親宣布對她兒子的平反決定時,這位傷心絕望的紡織女工憤憤地說:“平反!平反!平你娘的反!假如你的獨養倪(兒)子也這樣冤枉被殺,你會怎樣?”隨即把平反通知書撕得粉碎向他們頭上擲去)。我看他衣衫襤褸,滿麵病容,所以飯後掏出三百元錢,叫他去買幾件衣服穿,他還一定不受,我笑著說那就權作當年那鐵環的錢吧,他這才收下了,也許他此時又想起了我們在一起玩官兵捉強盜時的快樂時光吧。此後我搬離了原來住的地方,也很少再見到他,大約十年前吧,有次在路上碰到一位原來住一條街的的小學同學,方知他巳過世,離開他被釋放回來不過短短五年,可惜他沒有活到最後能落實他政策的時候。

       後記:(1)前一階段看見好多 報導,一些當年的冤獄紛紛被平反,而且得到了巨額的經濟賠償,我就又回憶起那位小小年紀就成了現行反革命的小學同學來,他浮現在我腦海中有兩個形象,一個是小時候他比我高出半個頭,充滿了天真無邪的一張圓臉,混身散發著朝氣;另一個是比我矮了半個頭,拄著拐杖,在路上踽踽而行的白發老頭的形象,令人痛心不巳!我想,要是他能活到今天這個年代就好了,然而曆史不能假設,哀哉!

                   (2)很多年前,讀到梅裏美的一個短篇小說,好象名“馬鐵奧法爾歌尼”,是描寫一個科西嘉山民因了十歲的兒子為了一塊懷表把一個受傷的強盜出賣給巡邏隊而把 自己這惟一的兒子槍殺的事,覺得這山民很講義氣,於是更加從心底裏看不起這個王姓同學;可是等到文革期間看到原來的朋友甚至親人之間也相互攻訐,就又覺得小孩子做這種事也用不到責備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