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式罵人
文章來源: 來罘2017-09-08 17:04:22

前不久,我討論過波蘭式掐架。兩個憤怒的男人揮拳相向,拳頭的落點不是對方的臉,而是對方女人的臉。這是一個典型的汙辱波蘭人的種族主義段子,政治上不正確,不過,去掉種族成分,內容尚能博人一笑。看完這一段子,我忍俊僅片刻,很快便哀從中來。我們的國罵比這強多少?況且,對波蘭人的辱罵是異族虛構的產物,我們的國罵可是實實在在地掛在大批國人的嘴邊。這不是五十步笑百步嗎?

細想起來,我們的文化裏有不少令匪夷百思不得其解的地方。具體說來,我們在表現憤怒時,在行為上,可能去挖對方的祖墳,而不是去點他家的房子,在言語上,喜歡問候對方的母親,而不是他本人。我們是不是骨子裏欺軟怕硬?在問候對方母親的過程中,按文化所灌輸的意識和行為模式,我們或體驗快感,或感受憤怒,很少有人能逃出這一窠臼。

作為一個國人,國罵這種事,我也未能免俗。曾幾何時,還一度常掛在嘴邊,縱然挨了母親的燒火棍,也改不了。後來,隨著社會地位的提高,人變得越來越虛偽。由脫口而出,到心裏怒罵,再由自已罵,到聽別人罵。內在情感則是由怒而喜,當然,前提不是人罵我,而是人罵人。總之,那罵聲是現實,而不是虛構,雖不出於口,卻不絕於耳。

其實,罵人或聽人罵人是普遍存在的現象,罵好了還是一門藝術。在北美,有一種娛樂形式叫Talk Show,音譯脫口秀,其實就是單口相聲。這類節目的喜劇藝人,無論男女,有一個共同特點,開黃腔,放粗口。George Carlin, Robin Williams, Chris Rock,Danis Miller,Sara Silverman等人的脫口秀堪稱,笑聲與唾沫齊飛,哲理共髒話一體,然而,它們卻深受人們喜愛。人們掏上百元的銀子,聽人罵數小時的街,居然笑得前仰後合,忘記無數的煩惱。這事我幹過,認真反思一下,我不得不承認,在某種意義上,我部分地是去聽他們罵人的。自己不方便罵了,從他們的罵中能間接地獲得一部分快樂。

台下的人穿戴齊整,不少人還帶著女伴,聽著黃腔粗口,笑得前仰後合。你恐怕想不到,其中很多人是大寫字樓裏西裝領帶正襟危坐的經理人。職場上的辦公室政治,嚴重時,對人的精神是一種慢性摧殘。如果得不到及時舒解,鬱久成疾,輕則失眠,重則憂鬱,再重就會精神崩潰。對於上述情形,有兩樣東西可謂特效藥,一武一文,武看比賽,文看脫口秀。前者可以讓不苟言笑的老學究跟著瘋狂的人群放肆地呐喊,後者可以讓一臉正經的人事經理聽著黃腔粗口開懷大笑,忘記自已剛給一位下屬發過書麵警告,原因是他在辦公室裏放粗口。

弗洛依德所謂“荒唐的愉悅”,指的就是這種通過突破禁忌卻免受懲罰的方式而獲得的快樂。根據弗洛依德這一理論,罵人或聽人罵人是一種正常的心理需要。這一點我同意,罵人不是什麽大不了的事,把握好場合就好。印度裔喜劇藝人Russel Peters在台上肆無忌憚地拿印度人和黑人的性器官開涮,完後不忘帶上一句,“不好意思,今晚我媽在台下。”

在很多情況下,罵與非罵之間沒有明確的界限,呈現連續統的性質。有人罵了,有人沒罵。有人罵了,他卻沒罵。有人沒罵,他卻罵了。這種連續統性質可以用英語裏的一組語氣表達方式來做形象的說明。

講英語的人表達意外或驚詫時,通常的表達方式是,What!? 為加強語氣,出現了不同的變體。坊間的粗人心直口快,怎麽痛快怎麽說,What the fuck! 因為食色性也,食雖然排名在前,但說What the eat! 缺乏力度,故取後者。信教的人限於教規不便放粗口,改說What the hell! 因為地獄對他們更具威脅。大量的俗人處於兩者之間,既文明亦虛偽,憤怒時想罵娘又不想擔罵人的名,於是他們開動腦筋,想出一個辦法。

英語裏有一種造詞方法,找兩個單詞,取一個的前半部分,另一個的後半部分,組成一個新單詞。如,smoke(煙)與fog(霧)組成smog(霧霾)。他們用上述方法造了一個單詞,heck。這樣一來,良家婦女也可以放心地說,What the heck!這一辦法讓他們既罵了又沒有髒口。用弗洛依德的話來說,既打破規則的限製,又免於規則的懲罰。用人類最古老行業的行話來說,既入了行又沒把牌坊搞砸。善莫大焉。

在現實生活中,情況更微妙。同一個吊字,領導一本正經地說,不要整天吊兒郎當,那是在訓導下屬。兵痞衝進茶館要錢,王掌櫃說沒有,兵痞怒喝,吊!那是在罵人。黑人警察與中國警察同進一家黑人會所,同說一句,What’s up, my nigger(忙什麽呢,黑鬼)?前者沒事,後者差點被人勒死。同出一竅的物質,詩人吟道,不須放屁,試看天地翻覆。那是文學藝術。微波爐加熱餃子,聞到味的人說,什麽味道?象屎。那人可能隻是在客觀地描述現象,熱餃子的那位卻認為他在罵人,於是,二人起了衝突。

罵與非罵的界限模糊得如此微妙,管理層解決糾紛時常問誰先用了F字眼①,其實,更可惡的是那個沒用F字眼,卻用話撩撥,讓對方先用F字眼的那個人。

若幹年前,我在一家工廠工作,那裏生產線上通用的語言俗稱bad language。用Forrest Gump的話來說,人們整天F這個,F那個,甚至F自己的女兒②。然而,在辦公室裏卻有嚴格的禁異,偶爾有人不小心溜出一句,通常會立即補上,原諒我的法語。遇有爭執,尤其是鬧到臉紅的程度,使用F字眼如同街頭打架亮出了刀,誰先用誰最後倒黴。

不久,廠裏進了一個來自中國大陸的新移民。他人不壞,技術也不錯,但語言文化欠火候,在國人和色目人麵前都忍不住要炫耀其高官家庭背景。本想稱他為“權貴二代”,但他父輩的官位又不夠高,按郭文貴的標準,怎麽也得是個政治局委員吧? 強稱“權貴二代”有點早年間“地方高幹”的意思,折衷一下,權稱“小貴”。小貴怡情,大貴傷身,文貴要命。

炫耀得次數多了,小貴周圍的色目人認為他吹牛,開始蔑視他。他午飯喜歡帶餃子,而且還是菲菜餡的。那東西吃起來味道應該不錯,但經微波爐一加熱,味道很衝。同室的人多次當著他的麵捂鼻子,他領會不出真義,依舊我行我素,導致同事關係緊張。

色目人開始孤立他,經常在他麵前說一些讓他似懂非懂的話。小貴心裏明白,那些話與自已有關,而且不是什麽好話,但不能確定其準確意思,不便發作,於是他忍著。一日,小貴終於弄懂其中對自已的汙辱,拍案而起,據說用了F字眼,周圍的人都聽到了,於是他被人告了上去。

那天下班前,有個人把我拉到僻靜處,問我與小貴有多熟悉。我說恐怕沒有你熟。我們不是一類人,即便在中國也沒有多少共同語言。那人臉上露出一絲壞笑,半認真半調侃,“你知不知道他為什麽要與斯迪夫的母親性交?”我先是一驚,“什麽?”很快臉上也露出壞笑,“他一定是用了F字眼。”“是的,斯迪夫告到我這裏。他不明白那家夥為什麽要與他母親性交。你們來自同一文化,你怎麽說?”

話說到這個份上,我臉上恢複正色,盡量保持公允。“他一定是被人激怒了。我們老家有句諺語,兔子急了也會咬人。一個中國人招呼對方母親的時候,就是兔子咬人的時候。”

第二天,小貴收到書麵警告,斯迪夫毫發無損。午飯時間,我經過歺廳,聽到斯迪夫在向人炫耀自已的戰果。“那傢夥有病!你憤怒,你衝我來呀!奔我母親而去,算怎麽回事?她那麽大年紀了,他居然對她有興趣,有病!我的意思是,我媽單身十幾年,這種事,隻要她願意,我不介意。沒準兒她願意。”

聽到這裏,我捂著嘴巴,急速逃離。有道是,路上說話,草裏有人。這會兒,我就是那個草裏人,不想驚動路上說話的人。

小貴聽到這番妙論恐怕就感情複雜了。我曾設身處地為他想過,這好比,一錐子紮在了棉花包上,一錘子砸到了發麵團上,一耳光過去,沒有搧到對方的臉,搧到了皮帽子上,一屎盆扣過去,沒扣到對方頭上,反濺自已一身。

每每想起這一段,我就樂不可支,但臉上的笑很快就變成了苦笑。中學為體西學為用,從大清時起,就是中西文化碰撞時的交火準則,如今被小貴用到了國罵上,這也算是推陳出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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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F字眼,英語 f-word,在漢語裏,應該叫C字眼。George Carlin對此有絕妙的解說,“人們經常說,我用‘f-word’而不用原詞是因為有家人在場。可他們忘了,家就是從那兒開始的。”

②F自己的女兒,這裏需要解釋一下,那隻是一種現象,不是意向。牛群有個段子雲,領導,冒號,然後接上正文。通常的F句式類似於牛群的段子,F,頓號,我女兒病了。工人階級心直口快,經常快得省略了頓號,即便如此,若能聽完全句,仍無大礙。然而,在機器轟鳴的生產線上,經常是聽了上句沒下句,於是就出現F我女兒...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