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艇事件,日本的反應還很怪,大家不要簡單視之。要再等等! 這事要是日本處置不力,是日本丟人丟大了!是日本領海遭入侵,又不是我們的領海!領海遭入侵與潛艇上浮,這根本不是一個級別的問題。 按照國際法,日本完全可以進行警告性攻擊,逼其升國旗。如若其還是不升國旗,就可以打沉它! 大家還記得朝鮮偵查船被日本打沉的事麽?!這是主權的大事!日本人不會不懂。 就算是中國潛艇,如若不能逼潛艇升國旗,而讓其流掉,日後中國抵賴,日方一點辦法都沒有。日方不可能忘記國際法是怎麽寫的。 如若在不能迫使對方升國旗的狀況下,讓對方跑掉,日本政府如何向國際社會和國內交代!日本還不讓全世界笑掉大牙。日後日本如何保衛自己的海權。 可日本就是不進行警告性攻擊,為什麽?日本不可能不知道升國旗這麽大的事的! 這是有點怪!大家應該再看看。 算細賬 2004年1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