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論物質生活的自由
文章來源: 2ndglance2007-03-31 20:32:43

     誰都想主宰自己的命運, 誰都想擁有人生的自由,可並非每一個人都能幸運地得到這一自由。生活在戰爭和社會動亂年代的人,那是他們的不幸,人不可能有脫離現實社會的自由。生活在和平民主年代的人,我們有幸具有這一機遇,但並非每一個人都能具有這一自由的物質基礎。沒有物質基礎的自由,那是一句空話的自由。當那些幸運的人有幸得到了這一物質基礎,也並非每一個幸運者都能認識到這一點,不少人仍然沒有獲得物質生活上的自由。

     然而就算有了這一物質生活上的自由,並非所有的人都能享受這一自由。在剛工作時,我曾經算過一筆帳。就算我不吃不喝,把我當時的工資存起來,我一輩子也隻不過能有兩萬多元人民幣。難道我的一生隻值兩萬元?我很是失望,這遠遠不能為我提供自由的物質基礎。現在如果我們大多數工薪階層不吃不喝,大概一生也隻能存百萬到數百萬美元。這大概也就是我們一生所值。:)在我看來,數百萬美元可能隻是剛夠不再為金錢工作的物質基礎。對大多數工薪階層來說,為了這一物質基礎,我們必須工作一生。可那時,就算我們有了物質生活自由的基礎,我們都沒有了享受這一自由的身體基礎。所以,悲慘的結論是我們大多數人一生都在為此自由而忙碌,而且可能沒有享受自由的機會。

   然而,我們當中確實有少數人成了人生自由的幸運兒。他們在物資生活的自由上在各自所在的社會中獲得了成功。在我所認識的人當中,我知道兩位朋友他們不必再為金錢而工作了。一位是我小學時最好的同學,他在國內,幾年前就不再工作了。還有一位在美國,我們同做博士後,差不多同時找工作。十年後,他功成身退。也不再為金錢而工作了。

   當然,並非所有的人都能像他們那樣幸運。不幸的人是在爭取自由的路上反而失去了已有的行動自由。最近,看了幾個國內有關經濟犯罪的連續劇,頗為感慨。尤其對“老娘淚”的片子。有些國人真是要錢忘法,要錢玩命。中國人似乎天生的精明,做事不頂真,處處能圓通。拿公家的錢去賺錢,搞時間差,美其名為借,因為會將本金還回。但是出事時,往往是本金還不回的時候。殊不知,就算能將本金還回,那也是犯罪。還有些時,不按正常手續辦事,以感情和信任代替規章製度。最終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金錢是沒有顏色的,也沒有好壞之分,金錢的多少與人的能力和品德並無必然的聯係。但是獲得金錢的方法和途徑卻是有高尚和卑鄙之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