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毛澤東解釋得透徹全麵
文章來源: yongbing19932024-07-02 09:42:45

《民主》毛澤東解釋得透徹全麵

 

 

 

關於《民主》,毛澤東解釋的十分的透徹全麵。毛澤東說:“在人民內部,民主是對集中而言,自由是對紀律而言。”這句話反過來思考,就了解了鼓吹多黨民主和自由的人是本著什麽樣的意圖。

他們以為在我們的人民民主製度下自由太少了,不如西方的議會民主製度自由多。他們要求實行西方的兩黨製,這一黨在台上,那一黨在台下。但是這種所謂兩黨製不過是維護資產階級專政的一種方法,它絕不能保障大多數勞動人民的自由權利。

實際上,世界上隻有具體的自由,具體的民主,沒有抽象的自由,抽象的民主。

在階級鬥爭的社會裏,有了剝削階級剝削勞動人民的自由,就沒有勞動人民不受剝削的自由。

有了資產階級的民主,就沒有無產階級和勞動人民的民主。

有些資本主義國家也容許共產黨合法存在,但是以不危害資產階級的根本利益為限度,超過這個限度就不容許了。

要求抽象的自由、抽象的民主的人們認為民主是目的,而不承認民主是手段。

民主這個東西,有時看來似乎是目的,實際上,隻是一種手段。

馬克思主義告訴我們,民主屬於上層建築,屬於政治這個範疇。

這就是說,歸根結蒂,它是為經濟基礎服務的。

自由也是這樣。

民主自由都是相對的,不是絕對的,都是在曆史上發生和發展的。

在人民內部,民主是對集中而言,自由是對紀律而言。

這些都是一個統一體的兩個矛盾著的側麵,它們是矛盾的,又是統一的,我們不應當片麵地強調某一個側麵而否定另一個側麵。

在人民內部,不可以沒有自由,也不可以沒有紀律;不可以沒有民主,也不可以沒有集中。

這種民主和集中的統一,自由和紀律的統一,就是我們的民主集中製。在這個製度下,人民享受著廣泛的民主和自由;同時又必須用社會主義的紀律約束自己。

1962年1月30日,毛澤東《在擴大的中央會議上的講話》中重點論述了《民主集中製》。毛澤東指出:“不論黨內黨外,都要有充分的民主生活,就是說,都要認真實行民主集中製。要真正把問題敞開,讓群眾講話,哪怕是罵自己的話,也要讓人家講。”

毛澤東也在這個《講話》的後麵指出了實行《集中》的原因:“許多時候,少數人的意見,倒是正確的。曆史上常常有這樣的事實,起初,真理不是在多數人手裏,而是在少數人手裏……我們黨在一九二一年成立的時候,隻有幾十個黨員,也是少數人,可是這幾十個人代表了真理,代表了中國的命運。”

毛澤東指出:“處在偉大鬥爭麵前的中國共產黨,要求整個黨的領導機關,全黨的黨員和幹部,高度地發揮其積極性,才能取得勝利……黨內缺乏民主生活,發揮積極性的目的就不能達到。”

毛澤東還強調:“沒有民主,就不可能正確地總結經驗。沒有民主,意見不是群眾中來,就不可能製定出好的路線、方針、政策和辦法”。

必須建立和健全黨內民主製度。明確的規章製度,是黨內民主正常開展的重要保證。毛澤東在六屆六中全會上指出:這種規章製度“必須具體表現在領導機關、幹部和黨員的創造能力,負責精神,工作的活躍,敢於和善於提出問題、發表意見、批評缺點,以及對於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從愛護觀點出發的監督作用。”

1956年4月,毛澤東在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上的總結講話中指出:“是否可以仿照人民代表大會的辦法,設黨的常任代表。我們有人民的國會,有黨的國會,黨的國會就是黨的代表大會。”

毛澤東在實踐中探索出了很多符合實際的黨內民主生活的方法。比如,正確處理少數人與多數人意見的關係,在尊重多數的同時,要保護少數。毛澤東強調,“在黨內黨外,容許少數人保留意見,是有好處的。錯誤的意見,讓他暫時保留,將來他會改的。許多時候,少數人的意見,倒是正確的。”這樣,大家才敢於發表不同意見,形成積極主動、生動活潑、能夠自由交換意見的局麵。

 1957年2月,毛澤東在《關於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問題》的講話中指出,“在人民內部,民主是對集中而言,自由是對紀律而言。這些都是一個統一體的兩個矛盾著的側麵,它們是矛盾的,又是統一的,我們不應當片麵地強調某一個側麵而否定另一個側麵。在人民內部,不可以沒有自由,也不可以沒有紀律;不可以沒有民主,也不可以沒有集中。這種民主和集中的統一,自由和紀律的統一,就是我們的民主集中製。”在這裏,毛澤東科學地揭示了民主和集中的辯證關係:民主集中製包含了民主和集中兩個並列的方麵,二者既相互矛盾,又辯證統一。

民主和集中各自有確定的內涵,二者相互矛盾,相互製約。正如1937年毛澤東和英國記者貝特蘭談話時所指出的:“民主集中製,它是民主的,又是集中的,將民主和集中兩個似乎相衝突的東西,在一定形式上統一起來。民主和集中之間,並沒有不可躍過的深溝,對於中國,二者都是必需的。”

民主和集中又是相互依存,相輔相成,不可分割。這裏又包含了兩個層麵:首先,集中離不開民主,民主是集中的前提和基礎。其次,民主也離不開集中,必須是集中指導下的民主。毛澤東認為,離開集中講民主,必然導致極端民主化、無政府狀態和無紀律狀態。因此,毛澤東指出:“沒有民主不行,當然沒有集中更不行”。這一個“更”字,突出強調了集中的重要性。

堅持和發展民主集中製的目的,就是要維護和鞏固共產黨的團結統一。要維護和鞏固共產黨的團結統一,就必須維護中央權威。毛澤東在堅持和發展民主集中製的實踐中,主要通過嚴格共產黨的紀律和建立請示報告製度的途徑,來維護中央權威和增強黨的團結統一。

嚴格黨的紀律,反對無組織無紀律傾向。1937年,毛澤東指出,自由主義使革命隊伍失掉了嚴密的組織和紀律,要克服消極的自由主義。

1938年,毛澤東提出了“四個服從”的共產黨的紀律,並強調“誰破壞了這些紀律,誰就破壞了黨的統一”。1945年,七大黨章第一次把共產黨的紀律寫進總綱,同時,首次將“四個服從”作為共產黨的民主集中製的四項基本原則之一載入黨章。建國初期,毛澤東在《關於增強黨的團結的決議》中指出,“黨的團結是黨的生命,是馬克思列寧主義的基本原則,破壞黨的團結就是違反馬克思列寧主義的基本原則,就是幫助敵人來危害黨的生命。”

要建立請示報告製度,正確處理中央和地方黨組織的關係。針對共產黨內出現的無紀律無政府的錯誤傾向,1948年1月,黨中央發出了由毛澤東起草的《關於建立報告製度》的黨內指示,規定“各中央局和分局,由書記負責(自己動手,不要秘書代勞),每兩個月,向中央和中央主席作一次綜合報告”,“從今年起,全黨各級領導機關,必須改正對上級事前不請示,事後不報告的不良習慣”。這是黨中央堅持民主集中製,反對無紀律無政府傾向的長期鬥爭在新條件下的一個發展。毛澤東強調,各級黨委必須“認真克服這種無紀律狀態或無政府狀態,將一切可能和必須集中的權力,集中於中央和中央代表機關”。請示和報告製度,加強了中央權威,克服了一些地方存在的無紀律無政府的錯誤傾向。

曆史證明,正是有了中央權威和全黨的團結統一,中國共產黨才領導著全國人民戰勝了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和官僚資本主義,完成了新民主主義革命,建立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了社會主義製度,取得了社會主義建設的偉大成就。

什麽是人民?什麽是敵人?講《民主》必懂得什麽是人民,什麽是敵人。如不懂,或假裝不懂,籠通地對任何人講《民主》行嗎?

毛澤東說:“人民這個概念在不同的國家和各個國家的不同的曆史時期,有著不同的內容。拿我國的情況來說,在抗日戰爭時期,一切抗日的階級、階層和社會集團都屬於人民的範圍,日本帝國主義、漢奸、親日派都是人民的敵人。在解放戰爭時期,美帝國主義和它的走狗即官僚資產階級、地主階級以及代表這些階級的國民黨反動派,都是人民的敵人;一切反對這些敵人的階級、階層和社會集團,都屬於人民的範圍。在現階段,在建設社會主義的時期,一切讚成、擁護和參加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階級、階層和社會集團,都屬於人民的範圍;一切反抗社會主義革命和敵視、破壞社會主義建設的社會勢力和社會集團,都是人民的敵人。“

毛澤東又說:“敵我之間的矛盾是對抗性的矛盾。人民內部的矛盾,在勞動人民之間說來,是非對抗性的;在被剝削階級和剝削階級之間說來,除了對抗性的一麵以外,還有非對抗性的一麵。人民內部的矛盾不是現在才有的,但是在各個革命時期和社會主義建設時期有著不同的內容。在我國現在的條件下,所謂人民內部的矛盾,包括工人階級內部的矛盾,農民階級內部的矛盾,知識分子內部的矛盾,工農兩個階級之間的矛盾,工人、農民同知識分子之間的矛盾,工人階級和其它勞動人民同民族資產階級之間的矛盾,民族資產階級內部的矛盾,等等。我們的人民政府是真正代表人民利益的政府,是為人民服務的政府,但是它同人民群眾之間也有一定的矛盾。這種矛盾包括國家利益、集體利益同個人利益之間的矛盾,民主同集中的矛盾,領導同被領導之間的矛盾,國家機關某些工作人員的官僚主義作風同群眾之間的矛盾。這種矛盾也是人民內部的一個矛盾。一般說來,人民內部的矛盾,是在人民利益根本一致的基礎上的矛盾。“

“革命時期的大規模的急風暴雨式的群眾階級鬥爭基本結束,但是階級鬥爭還沒有完全結束;廣大群眾一麵歡迎新製度,一麵又還感到還不大習慣;政府工作人員經驗也還不夠豐富,對一些具體政策的問題,應當繼續考察和探索。這就是說,我們的社會主義製度還需要有一個繼續建立和鞏固的過程,人民群眾對於這個新製度還需要有一個習慣的過程,國家工作人員也需要一個學習和取得經驗的過程。在這個時候,我們提出劃分敵我和人民內部兩類矛盾的界限,提出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問題,以便團結全國各族人民進行一場新的戰爭——向自然界開戰,發展我們的經濟,發展我們的文化,使全體人民比較順利地走過目前的過渡時期,鞏固我們的新製度,建設我們的新國家,就是十分必要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