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讓步誰最高興?
文章來源: yongbing19932019-06-19 04:52:27

港府讓步誰最高興?

 

香港在6月連續兩個周日,百萬以上民眾上街遊行示威抗議,港府被迫無限期暫緩修訂《逃犯條例》,特首向市民道歉。港府讓步誰最高興?

在台灣殺害潘曉穎的凶手陳某最高興。潘曉穎家人遲遲未見女兒回家,打電話也無人回應,於3月5日報警。陳某則稱兩人吵架後分開,不知女友下落。香港警方追查發現潘曉穎的銀行卡於2月17日曾在台灣提款兩萬台幣(約5,300港元),2月20日在香港被提取8,500元,警方鎖定陳某最可疑。

潘父於3月11日到台灣報警尋女,台北市警方查監控,發現潘曉穎和陳某在2月17日淩晨入住酒店,但早上11時左右陳某獨自拖著粉紅色大型行李箱離開旅店,當晚6時左右他再回旅店時卻空手,然後獨自趕往機場離境。

台警發現酒店房間內有血跡,疑陳某將潘女勒斃,將屍體藏在女友粉紅色行李箱中,再乘捷運拋屍。香港警方找陳某查問,陳某坦承在台灣殺害女友,並將屍體裝進行李箱,棄置於竹圍捷運站外草地。同時又承認偷了女友銀行卡在台港兩地提款。

台北市警方獲報後,在捷運竹圍站附近的草叢找到潘曉穎遺體。陳某用行李箱運載屍體,再把屍體移出,用塑膠袋包著,棄屍草叢堆,再將行李箱帶到台北市中山區的公園丟棄。據台媒報道,此案是一屍兩命,潘曉穎生前已懷孕三個月。

而陳某隨後返回酒店,若無其事的回了香港。

香港是一個高大上的法製社會,遇到這種證據確鑿、令人發指的殘忍罪犯,應該能將其繩之以法了吧?

對不起,真不行啊。香港法律規定,案件沒有發生在香港,香港沒有管轄權。而香港和台灣又沒有引渡協議,所以不能把罪犯移交給台灣。

因此,殺人犯陳某可以大搖大擺的逍遙法外,就像什麽事都沒發生一樣。

這不是給一貫以健全優秀的法製自詡的香港,一個大大的耳光嗎?

那麽,最合理的就是趕緊修法,堵上這個漏洞吧?香港目前除了和20個司法管轄區簽有長期協議外,和其他大部分司法區域包括大陸、台灣、澳門等都沒有相關協議。

可是呢,這個修法行動讓香港的反對派們如獲至寶,為了達到反中的政治目的,挑撥情緒,把此法案扭曲成是香港政府出賣港人,目的是讓中央政府可以隨便就把香港人引渡到大陸進行迫害。

可笑的是,竟然有這麽多香港人相信這種謊言。

香港政府迫於“民意”壓力暫停修法的舉動,隻會讓這些人得寸進尺,以法律的名義讓香港成為罪犯的天堂,成為藏汙納垢之所。想想當年公然橫行霸道的張子強吧。

很多香港人一直有一種虛妄的優越感,自以為在經濟和政治製度上要比大陸先進很多;而中央政府為了證明一國兩製的成功不能讓香港亂。

香港在文化上早已經被邊緣化,如今經濟上也不斷落伍。香港過去的繁榮,就是做了中國大陸和世界貿易的窗口,靠“中間商”賺差價,才有了持續的繁榮。

香港是個被大地產商綁架的沒落社會,香港的GDP曾經是大陸的20%,今天則隻有2%,今年一季度增長率隻有0.6%。去年香港的GDP被深圳超過,今年將被廣州超過。

因此,香港人的心態越來越失衡,年輕人看不到希望,上街鬧一鬧還能帶來虛幻的英雄感。

其實香港人很傻,越瞎鬧越落後。其實一國兩製的成功是什麽意思呢?就是中央不需要為香港的沒落背鍋啊。

這樣逢中必反的鬧下去,香港最後會成為中國最落後的地區。

最後這可以證明,到底是哪個製度好。

毛主席說,人需要正反兩方麵的教育。光有正麵教員,沒有反麵教員,人民群眾是不容易覺悟的。

港府讓步誰最高興?  當然是37種國際公認的刑事犯罪分子高興了。這些刑事犯罪分子在大陸犯了罪,  隻要一逃到香港就安全了。

港府讓步誰最高興?   當然還有體製內的貪汙腐敗分子最高興了。在大陸犯下貪汙腐敗的罪,  隻要逃到香港就安全了。

港府讓步誰最高興?    許多毒販黑社會在香港以外犯下大罪,  躲在香港享受快樂人生........

香港是個冒險家的樂園,  犯罪者的天堂。應該感謝這二周來百萬港人的抗爭所取得的勝利。

香港大遊行迫使港府收回擱置《逃犯條例》,這就表明,中國如何推動香港政策也是非常不容易和有其限度的。這也顯示了中央讓香港實行一國兩製這種框架存在著根深蒂固的內在矛盾。為將來實行一國一製創造有理的條件。

港人治港隻是港人管理香港。香港的主權及外交權國家安全都歸屬中國政府。港獨政黨是非法的,如果這次領頭鬧事的頭頭們說為了實現香港獨立,  恐怕就不會有這麽多香港人上街了。修訂《逃犯條例》引起的風波,實際上是重創了香港在國際上的聲譽。影響的是香港經濟以及香港市民。

香港市民願意讓香港成為逃犯和犯罪的天堂嗎?   香港極大多數安份守法的市民會擔心"送中"嗎?  香港極大多數安份守法的市民不但不會擔心,  相信還都樂意去"同屬一個中國"的內地做生意,   唱歌演出,  走親訪友,  發展事業........。因為香港人和大陸人同為中國人,  大陸市場又如此之大,  離開大陸,  香港隻能成為孤島。百萬香港人上街大鬧香港給香港市民帶來了什麽益處?  有多少是不明真相被忽悠的?  鬧到最後無非是鬧出了幾個年輕的"港獨分子"。

而真正擔心被"送中"的是些什麽人呢?   是"增修條例草案明確規定隻適用於移交必須是37種國際公認刑事犯罪,且刑期都在7年或以上的罪犯。增修條例草案規定“八不移交”,明確說明移交的罪犯不涉及與言論相關的行為,即不涉及新聞、言論、學術、出版等方麵行為。" 而這"37種國際公認刑事犯罪,且刑期都在7年或以上的罪犯"占香港全體市民的多少呢?   難道上街的百萬香港市民為這"37種國際公認刑事犯罪,且刑期都在7年或以上的罪犯"們抗爭啊?!

有人說,  不信任中央政府?  例如銅羅灣書店老板被"抓"。這個案例能同"37種國際公認刑事犯罪"相提並論嗎?   書店老板有沒有售賣一些造謠的書?  有沒有有意販賣一些分裂中國的書?  而且也沒有被"活埋"了。假如說類似的書店老板在民國時期遇到國民黨,   這些書店老板又將如何?  而且"條例"中明確規定送中央前由香港特區長官和司法部門同意才可以送中央。

領頭鬧事的又忽悠說,  不相信香港特區長官和司法部門了,  這就無理取鬧了。香港特區長官和司法部門的官員都是土生土長的香港人,  他們不如幾個領頭鬧事的人?  還說他們出賣香港?  殖民香港?  有木有搞錯! 香港己被中國收回,  不是英國殖民地!  而鬧事的人居心何在?  不是想回到英殖民地嗎?  

不信任香港人治理,  可以啊,  如同以前英殖民地一樣,  中央政府可以派大員來治理香港呀。

不想一國兩製,  可以啊,  改一國一製就好了,  不用理會50年了。

想想當年人民解放軍推翻了民國政府,  照樣能成立新中國治理這個國家。假如當年毛澤東同意解放香港,   還有香港人想獨立嗎? 就是今天香港任何人想讓香港獨立也是辦不到的,  因為香港是中國的一部分。

回想1997年香港回歸時,  全中國人民的歡呼聲好象就在昨天,  如同昨天多倫多歡慶籃球得冠軍的歡呼聲。當然如同昨日多倫多上街的人群中也有幾聲槍響,  但絲毫不影響大局。就如當年不歡喜回歸中國的香港人移民去別的國家一樣,  大多數香港人留在香港,  爾後又有移民國外的港人回流香港。而大陸內地的中國人把港人當失散被賣了的親人一樣對待,  什麽物資,  資源隻要香港需要總是優先無底線不計成本地供給,  而香港人民不用交稅給中央........。港人不懂感恩也就算了。要想獨立,  恐怕過不了人民解放軍這一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