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兩起命案談婚姻中的情緒控製
文章來源: 林向田2024-01-20 08:06:27

在不到10天裏發生了兩起震驚美國華人的命案。這兩起命案都是丈夫殺妻子,都是情緒失控的家暴殺人案。

1月9日芝加哥市西郊發生一起華人夫妻命喪槍口的家暴慘案;警方消息指出,案發當晚原本是中國大陸移民蘇東偉(42歲)及妻子隋亞琨(42歲)因為剛剛買了新房宴請多位友人的歡喜聚會,但夫妻因小事爆發口角,蘇東偉憤而持槍射殺妻子,兩人的兒子聽到槍聲後衝下樓,蘇東偉向兒子說了聲「對不起」後便舉槍自盡。

1月16日在加州矽穀27歲的陳立人在聖克拉拉(Valley Way)家中多次毆打妻子的頭部致死,被控謀殺妻子。警方表示,嫌犯的表現殘忍和無情。

這兩起命案都是兩人在婚姻中的衝突(可能是經濟問題,生活小事,一方出軌)造成長期的不和導致的。他們可能也沒有注意相互的體諒,很多時候還可能是互相傷害。

婚姻不過是一個約定,這種約定的包括相互的尊重、體諒和忠誠。在複雜多變的世界裏不是所有人都能遵守婚姻的約定。這個世界上(特別是在西方)人人都有自由,老婆(丈夫)不是你的奴隸。不是你的一個物件,她(他)是個自由的人。

在遇到婚姻衝突的時候,首先是溝通和諒解。在溝通和諒解無效的情況下,就分開一段時間,互相冷靜一下,有時候可能看見他/她就反感,那麽最好改變生活,換個地方工作生活,說不定分開之後又會想他/她,慢慢會理解每個人的不容易。

如果還是不能解決兩人的矛盾,最後一步就是離開,惹不起躲起來還是可以的。這就是許多人選擇離婚而不是殺人。要這樣想,給自己一條生路,也給對方一條生路。

我們這一代人對婚姻還是持傳統的看法,年青一代對待婚姻的看法應該跟上時代的節奏。

傳統的婚姻歸根究底是男女在物質生產和人自身生產中利益互補的產物。和其他的社會製度一樣,婚姻製度不是從來就有的,而是人類社會發展到一定曆史階段。婚姻家庭製度的存在必須具備的條件是:男女在物質生產和人口生產上存在差異,存在交換;社會財富有剩餘但沒有發展到極大豐富的時代,主流人群的男性在物質生產能力上強於女性,男子有要求明確後代的願望而女性在物質上不能自我滿足。

現在社會財富極大豐富的時代,很多女性在經濟上完全不依賴男性,經濟上完全獨立的女性將不再把婚姻作為自己的唯一歸屬,傳統的婚姻觀已經不能適應現代社會。當我們的下一代遇到婚姻的衝突時,我們需要幫助他(她)們用新的態度看待婚姻。

當年青一代對待婚姻的看法跟上了時代的步伐,就容易理解和原諒對方而控製自己的情緒,在出現衝突的時候不至於走上絕路,給自己一條生路,也給對方一條生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