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了艾滋病還去獻血的案例有沒有呢?加州醫療專家經過統計後得出結論,在過去的30年間,總共隻有2起案件是與故意傳播HIV相關的[3],可以說是非常罕見。而在美國通過輸血感染艾滋病的概率不到百萬分之一,如此之低,以至於通過輸血感染艾滋病的概率少於被閃電擊中的概率。目前世界上因為艾滋病血液汙染血源造成感染的事件基本都發生在管理程序不完善的發展中國家。
在80至90年代,由於公眾對“艾滋病”這個新事物的恐懼,加州通過了一係列法律,幾乎將攜帶HIV病毒視為一種犯罪,嚴厲懲罰,各種歧視。1990年間加州甚至還出現了Prop64——“禁止艾滋病人或HIV攜帶者在廚房和學校工作”這樣的提案,最後被選民否決。
很多公共健康研究的結果認為,現有HIV相關法律嚴重落後於目前醫學界對於HIV和艾滋病的認識。事實證明,更嚴厲的法律和蔑視HIV攜帶者並不能有效地減少HIV的傳播,通過法律來嚴控HIV攜帶者根本不是解決艾滋病傳染有效方法[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