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微信的正確姿勢
文章來源: cng2020-09-23 16:00:44

先談一個最重要的問題,一個官司是不是成立,最重要的一條前提就是:

有沒有受害者?

川普商務部封9/20日封微信的行動成立嗎?不成立。因為它沒有受害者。

它自稱是國家安全national security受到了傷害,但是沒有證據,或者是懶得找任何證據,所以就不成立,加州的聯邦法官眼裏不揉沙子,當然就給指出來了。

那麽部分華人微信用戶聯合起來反訴川普集團,要求終止微信禁令這個官司,合理不合理呢?

當然合理,因為川普集團的這個行動產生了受害者。比如證人中有人經營一個照顧在美華人憂鬱症患者的非盈利非政府組織,他們舉證說,他們照顧的患者,微信是他們和國內家人親友的唯一聯絡方式,川普集團這麽催命似的一禁,這些人一下子就失去了精神的支柱了,不是因為沒有了微信,而是因為沒有了微信上所承載的所有親情和聯係。對於這些嚴重憂鬱的人,這可能就是生與死之間。所以法官支持了他們的主張。

那麽微信騰訊不尊重言論自由,實行刪帖封人,這樣的行為有沒有受害者?值不值得打官司?這樣的官司當然是正義的!很多人被封了微信,失去了親情的聯係。有的人經營了很久已經經濟收入不菲的微商,一下子在中國政府的壓力製下被騰訊封號了,他們當然是不折不扣的受害人。

所以,微信不是不可以禁。但最合理合法占據道德製高點的辦法,是被騰訊封禁的海外用戶聯合訴訟(早就嚷嚷了但是沒有行動,被川普集團給截胡了),加上司法部的調查,如果得出了WeChat違法美國法律的結論,給予處罰並限期整改,在無效的情況下拔掉服務器。

這是一個雙贏的方案。因為騰訊也許在被封的威脅壓力之下,不得不給受害人解禁,或者不得不擴大對牆內受眾的開放程度。如果微信不聽被拔了管子,那麽也是咎由自取,封了他們也算是為受害人報仇了。

現在這樣一個簡單的行政令,一個沒有給出證據的“危害國家安全”,川普集團把一個本來很有正義感的案子給辦成醜聞了。

運用同樣的推理,華人狀告哈佛大學等藤校歧視華人案有沒有道理呢?沒有。原因也在於:

找不到沒有受害人。

華人的組織和極右翼串聯在一塊打這個官司,雙方都以為自己把對方給利用了。右翼的布魯姆先生希望自己來出錢出智力,華人出麵扮演受害人。結果都到了出庭了,還是一個華人受害者都找不到。那麽新聞報道中那些打官司的華人,有的在報上說他們被藤校拒絕了,不得不上了杜克,這是受害人嗎?

恐怕連他們自己都不好意思。這個案子要是遞上去,杜克估計也要怒了,把這不肖的學生開除了了事。

再多說一句騰訊的事,那麽微信在國內參與了對言論的管製,是不是海外的WeChat應該得到美國國內法的製裁呢?這就是一個模糊空間了。因為企業就像人一樣,在所在國就必須遵守所在國的法律,不管這個法律是多麽不招人待見。

我們舉一極端一點的例子吧,同性婚姻在美國是合法的,在中國是不合法的。假設一個人老張在中國民政局負責給結婚證蓋章,來了倆男的自稱是同性伴侶,要求領證,根據中國法律,老張當然要拒絕他倆的申請。

保守派說說看,以後老張移民到了美國,你能說因為老張在中國侵犯了倆男人結婚的天賦人權而法辦老張嗎?顯然不行。因為同性戀婚姻是美國國內法管不了中國。不過假如老張在美國的新工作,也是給結婚證蓋章,倆男的來了他就不得不給人家蓋了,因為在美國就要遵守美國的法律。

這個例子和騰訊有相似之處,也更有不同。老張是一個人,在中國遵守中國法,在美國遵守美國法,這沒有交集。但騰訊就不同了,它的微信在中國要配合中宣部,WeChat在美國要服從美國政府。假如WeChat詛咒發誓遵守美國法,那麽美國政府能夠因為其母公司在中國的行為而把他踢出去嗎?

非常模糊,永遠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

但是川普集團禁微信這個案子,一點都不模糊。根本就是錯案演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