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總統戲唱了一半,觀眾喝倒彩要求退票
文章來源: cng2019-12-19 20:22:39

三年前,我寫博文說特朗普就算進了白宮也難逃被彈劾的命運;

三月前,我寫博文說特朗普要成為曆史上第三個被彈劾的總統。

昨天終於實現了,兩條彈劾條款, 濫用總統職權和阻礙國會的調查。眾院對第一條的表決票數是230-197-1, 對第二條是229-198-1。 這個比例甚至超過了1998年眾院表決彈劾克林頓的票數。美國作為一種代議民主製度,普通人民沒有時間對國家大事親曆親為,於是投票選出他們的代表來做出思考和決定。眾議員的選舉是嚴格根據人口來定的,每個議員代表大概70萬人,因此眾議院的多數表決,代表了多數的民意,也就是特朗普應該得到被彈劾的下場。如果借用司法來類比,特朗普就是被美國人民這個大陪審團決定起訴了。但是,是否定罪和罷免,趕出白宮,需要由參議院來定奪。

參院的門檻非常之高,需要2/3的讚成票,也就是67票才能把總統罷免趕出白宮。也就是說目前需要20位共和黨參議員反水,特朗普才會有下台之虞。

美國國父在憲法中寫下了彈劾條款,又給罷免總統設下了如此之高的門檻,主要是他們在建國之初,完全沒有想到黨派之爭會取代了政府分支之間的合理製衡。在理想狀況下,國會和總統是相對獨立的,那麽如果總統肆意胡作非為,是很有可能激起參院絕對多數的反彈的。但是如果總統和相當數量的國會議員同屬一黨,那麽既然他能當選總統,在常理之下,他的黨也不可能隻在參院才有1/3的席位。如果有意願彈劾他的反對黨議員達到了2/3,這個總統就是壓根不可能當選的,彈劾也自然就無從談起。

在彈劾機製和黨派之爭並存的條件下,這個彈劾機製要成為真正的製衡利器,一個必要的條件就是政客要有意願跨越黨派,對本黨的魁首說不。在現實的政治空氣中,現代的通訊手段,大眾媒體,社交媒體,讓人類社會空前地融合,讓黨內製衡的可能大大減少,同時又讓人類社會空前地碎裂,讓異黨之間的交流對話幾無可能。所以,有勇氣跨越黨派的現象,就比大熊貓還要罕見了。

如此一來,美國國父設計的彈劾+罷免的機製,因為門檻過高,可能性過低,失去了真正的威懾力,反而成為加劇社會分裂的一場鬧劇。

我們知道,參議員的產生,是違反了民主一人一票這個基本原則的,每個州出兩個人,和人口無關。加州的人口是四千萬,是懷俄明州的80倍,但是這倆州在參院的勢力是一樣的,都是區區兩票,也就是說懷俄明人民在聯邦政府中得到了超過加州人80倍的代表。出現這個現象的根源,是美國立國之初製定憲法,其表決是以州為單位的,而當年美國州的人口和財富差距,遠遠不如現在的大。

這樣的曆史先例,給80年後美國內戰的法理爭議帶了了極大的不便。既然每個州獨立投票決定是否批準憲法,是否加入聯邦,從常理講,那每個州也就有權力通過投票退盟。林肯動用聯邦軍隊製止南方州通過投票批準的分裂行動,反而是違法了。

但是,這個“不便”之處,絲毫不能難倒特別會扣字眼兒的憲政專家們。他們從憲法序言的第一句話,就給林肯找到了依據,這第一句話是這樣的:

We the People of the United States, in Order to form a more perfect Union, establish Justice, insure domestic Tranquility, provide for the common defence, promote the general Welfare, and secure the Blessings of Liberty to ourselves and our Posterity, do ordain and establish this Constitution for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關鍵的關鍵,是這三個單詞,WE THE PEOPLE, 憲政專家這樣推理,隻有全體美利堅人民,THE PEOPLE, 才能決定南方州在聯邦的去留,這才是憲法入木三分的本意,南方州既然在WE THE PEOPLE這個文件上簽了字,就算上了“賊船”,簽了“賣身契”了,他們再無權力以州的名義退盟,他們的命運,將由南方和北方全體人民的選票來決定。

反過來,如果憲法的第一句,寫的是WE THE STATE,那就說明州就能決定聯邦的前途,那麽內戰前南方州的分裂行為,就符合憲法了,誰讓他們當年沒有多個心眼兒呢?當然了,話是這麽說,就算當初的措辭是WE THE STATE,我想憲政專家也能從憲法的其他章節咬文嚼字推導出南方違憲的結論,因為曆史是勝利者寫成的。

類似的,我們看一看參院對彈劾起訴的投票,其實也是以WE THE STATE為單位的,因為參議員產生本身就是以州為單位,參院投票的加和,是州的加和,並不符合基本民意的趨向。我們可以做一個簡單的算術,比如賓州有1200萬人,有一個共和黨參議員和一個民主黨參議員,那麽我們可以說民主黨和共和黨各代表了600萬賓州人民。照這個辦法給民主黨和共和黨加權一下,結果是,47位民主黨團成員代表了美國56%的總人口,而占據多數的53位共和黨員,僅僅代表了44%的美國人。

這樣的結構,和少數服從多數的基本原則背道而馳。其原因,是美國人口稠密的地方,比較有可能選出民主黨的議員,而共和黨議員更可能來自地廣人稀的地區。

彈劾特朗普在參院的投票,極大可能和眾議院一樣,嚴格地遵循黨派的劃分,47比53,遠遠達不到2/3的多數來罷免總統。但是47個民主黨參議員代表的是56%美國人民的聲音,加上眾院多數讚同彈劾的結果,把特朗普轟出白宮的民意,相當之強勁, WE THE PEOPLE

一個總統,被代表大多數人民的民意代表表決彈劾並罷免,注意不僅僅是不選他,而是要他立刻下台,都等不到一年之後,這是一件相當丟人的事,稍有自覺性的,自個就下去了。就好像一個歌唱演員,在台上唱得荒腔走板,被台下大多數觀眾喝倒彩,要求退票,那就幹脆下台去算了,省的杵在台上丟人現眼。

也有人說參院的這種安排,雖然造成了“少數服從多數”的結果,但是有效地防止了民主演變成暴民政治,多數人形成對少數人的暴政。這話固然有一定道理,但是少數民意利用製度的缺陷,對多數民意進行綁架,如果曠日持久,就會帶來不堪設想的結局。美國內戰,又一次提供了最好的教訓。

1860,美國固然是二分天下,南方是蓄奴區,北方是自由區,而當年全國的民意早就壓倒多數地形成了反對奴隸製的浪潮。比如,當時有黑奴通過打官司掙得人身自由的渠道,在這樣的案件中,奴隸在法庭上戰勝奴隸主的案例,是絕大多數;美國憲法中有明文規定出逃北方的奴隸必須被抓住送回主人,但是這樣法律如同一紙空文,被大多數人民視為空氣。

如果按照主流民意的自然發展,奴隸製很可能在時間的長河中被和平地衝刷和消化。但遺憾的是,由曆任奴隸主總統提名的法官主導了國家的走向,大法官唐尼有信心憑借一己對憲法的詮釋而逆轉全國民意的走向,悍然做出了黑人永遠不能成為美國公民的判決,允許奴隸製這個腫瘤在全國蔓延。於是全國民意沸騰,雙方矛盾激化,代表激進廢奴的共和黨人林肯拿下總統寶座,南方悍然退盟為回應,內戰爆發,美國死亡2%的人口,留下一個半世紀也不能消除的曆史傷痕。

前事不忘,後事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