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梁警官案件不用太擔心,隻要華人團結起來肯定沒事
文章來源: Willie.Lu2016-02-22 08:43:26

我在美國打了十多年的官司,太多美國公司侵犯我的知識產權,已經很了解美國的司法體係。一句話,要學會如何玩法律,千萬不要輕易地相信美國的司法公正,畢竟這個國家都是由律師管理著,法官的工作之一就是要解決律師們的工作機會, 盡量讓案件拖得越長越好,這樣律師們就可以賺更多的錢。

在美國,好的和正直的法官都在上訴巡回法庭(federal circuits) 和最高法庭, 特別是最高法庭。下麵的聯邦地庭(district court)都是些混蛋,或者是半混蛋, 很多案件都是Clerk處理的,原則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反正你有機會上訴,也可以幫助拖延整個案件,幫律師兄弟們賺錢(不知道是否有好處,不會比其他國家好多少)。

所以不必過多擔心地庭的判決,後麵上訴的機會有的是。但要有好的策略,要學會如何巧妙地玩法律遊戲,所以主要是玩法和博弈技巧,而不是單純的法律問題,更不要輕信法律的公正,因為公正是有條件的,首先必須有足夠的錢能玩到最高法庭,再次需要有好的策略。

公正的法官都在上麵,有總統任命的,而總統是有老百姓選出來的。 如果華人都團結起來給總統候選人施壓,勢必會左右大法官的任命,在法律上也是“public interest", 法官幫我們也是合法的。如果法官願意幫我們,他們可以任意拖延本案件(如果最終輸的話),或則加速處理案件(如果贏的話),總而言之幫我們節省不少錢。

一個案件從地庭到最高法庭需要5年左右時間,甚至更長,花費好幾百萬美元, 主要是幫助律師們賺錢,當事人永遠都是虧本的,除非是特殊的大案件。

金錢不是問題,隻要在華人超市設個募捐點,肯定能幕到足夠的錢來上訴。關鍵是好的策略最重要。我們要充分利用上訴過程中的某點權利點來迫使對方就範,甚至反告對方(具體罪狀要具體分析),讓對方也被拖下泥潭,走上不歸之路,迫使對方也得花上幾百萬美元來玩下去,畢竟華人社區的經濟基礎非常堅固,我們不怕沒錢玩下去。

像這種案件,一般在上訴巡回法庭就被解決了,隻要中國人團結起來,出錢出力,法官肯定會推翻地庭的判決,從15年減到1~2年,甚至無罪釋放。如果不是無罪釋放,華人再努力,送到DC的最高法庭,鐵定的無罪釋放。

所以千萬不要相信司法公正,隻有華人社區的力量才能最公正的!

 

盧偉教授個人觀點,從未放棄任何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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