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之令人難以承受的冷酷
文章來源: the_dumb_one2016-04-16 17:30:05

在另外一個網站看到討論婚姻,有人認為婚姻到了今天仍然是神聖不可侵犯,有人則認為到了數碼時代,婚姻更多地是一紙契約而已,爭執不已。其間有人提到"Intolerable Cruelty" 這部電影,於是從收藏的藍光碟中翻出來又看了一遍。

"Intolerable Cruelty" 是一部在IMDB評分超過了六分(6.3),算是不錯,但是並沒有大紅大紫的片子。LD 常取笑我是 movie junkie, 4分的電影也會買來看,所以六分以上在我看來就算是好的了。真要是規定自己隻能看7,8分以上的電影,那得什麽時候才能把我在家庭影院上的投資收回來?人說眾口難調,好萊塢就是把現有的人才儲備翻上一番,也不一定能一年推出兩三百部7,8分以上的電影,所以咱們依然可以也應該看六分的電影,也依然可以也應該聊六分的電影。

先說片名。用了"cruelty",而沒有選"reality" (如電影"Reality Bites") 或是 "truth" (如電影 "Ugly Truth"), 等等更為中性或客觀的詞,也許是想傳達一種強烈的情緒或者厚重的感受。而影片作為喜劇片這個事實,又使得誇張,即便有,也成為可以接受的,甚至還是必要的。我以為"cruelty"最貼切的翻譯應當是"冷酷",鐵板一樣紋絲不動,不動聲色,一絲不苟,油鹽不進,無動於衷的漠然。英文的解釋是callous indifference to or pleasure in causing pain and suffering,也就是對痛苦和磨難視若無睹的漠然。而選取這個詞匯作為片名的核心,與電影本身對婚姻製度的調侃,以及對婚姻製度隨時代變遷而發生的式微頹變的揭示遙相呼應。

再來說說"intolerable"。看到這個詞,你也許立刻會聯想到英文譯本"生命中不可承受之輕"中的"不可承受"。一點不錯,英譯本"生命中不可承受之輕"的英文書名是 "The Unbearable Lightness of Being"。Unbearable 和 intolerable 是兩個可以互換的詞,兩個詞的核心都是"not able to"。也就是說,這個"不能承受"和你想不想承受,願不願意承受無關,和你是不是基於自己的自由意誌選擇了去承受無關,而是一種於無可奈何之中,被置於孤苦無助之下,從而無能為力去反抗或脫逃的"不能承受"。

於是,電影還沒有開始,我們就已經憑直覺,憑聯想,感受到了影片於插科打諢的喜劇戲噱中曲折傳達出來的嚴肅思考和社會批評。

在這部電影中,婚姻變成了一門生意,而且獲利頗豐。我們看到主人公 Miles Massey 因為選對了行當,成了包打離婚案的律師,又因為心狠手辣,詭計多端,運籌緯幄,作風淩厲,而成為離婚律師中人人敬畏的翹楚人物。他自己設計完成的 Massey 婚前協議書,成為有錢人嫁娶時的必備文件,哈佛法學院甚至專門開課講授這份文件。而他自己也真把飛黃騰達的大腕生活活得有滋有味,富得流油,四處演講不必說了,甚至還雇用了專職工人給自己的私人飛機打蠟。對他們這些律師,以及他們所代表的有錢客戶來說,婚姻中最重要的議題是對個人財產的保護和捍衛。

在Miles Massey 之流的離婚律師對麵的,是以 Marylin 為代表的一眾掘金女(gold digger)。她們年輕漂亮,風騷撩人,挖空心思,使盡手段尋找,接近,並且最終攫取富可敵國的"乘龍快婿"。而一旦登堂入室之後,便開始尋找機會將丈夫逼入離婚訴訟(比如雇私家偵探跟蹤丈夫獲取尋花問柳的證據,等等),從而借此機會巧取豪奪上了圈套的丈夫的家產。在她們那裏,婚姻成了按年頭計算的投資,利潤或贏利是按天來累計的。

就這樣,通過滑稽劇特有的誇張情節和好萊塢喜劇裏從來就不缺少的幽默雋語,"Intolerable Cruelty"嘲弄了現代婚姻製度的"契約"性質,以及基於這種性質之上的對愛本身的忽視甚至排斥。於是,這部關於現代婚姻狀態的影片,從頭到尾向我們耳朵裏不斷投射過來的詞匯是契約,合同,談判,討價還價,調查,仲裁,等等冰冷無情到了"Intolerable Cruelty" 程度的法律或者商業用語,而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的感情關係中最基本,最重要的詞匯"愛",卻少有提及。於是,這部關於現代夫婦生活的影片,自始至終很少讓我們看到夫婦花前月下的浪漫,鞍前馬後的關懷,卻更多地看到計謀妻策劃於遊泳池邊,詭計夫密謀於律師辦公室內這樣的同床異夢,彼此算計。甚至連 Miles 和 Marylin 在Las Vegas 結婚時那長長的一吻,也不過是各懷鬼胎,迷人耳目的伎倆而已。

婚姻,就這樣從遙遠的年代裏那種愛情的前提和保障的象征,隨著社會的進化和演變,逐漸與愛情本身脫節,而頹變成愛情的副產品和衍生物。在離婚者或者被教會詛咒,或者被社會放逐拋棄,甚至被群氓亂石砸死的年代,婚姻因為其不變的性質,而具有了信仰般的永恒的神聖。但是在現代社會中,由於它的可退出性或者可中斷性,婚姻就不再有"從一而終"的神聖召喚,束縛,桎梏和要求,而隻具有世俗意義上的法律約束力。

正如影片中人物說的那樣,"這裏麵沒有任何浪漫的成分"。在愛情中,我們要保護的是對方,在婚姻中,我們要保護的是自己,婚前協議不過把這種自我保護的願望和意圖無限放大了而已。作為契約的婚姻,把一個基於自由意誌的選擇,一個自由心靈的決斷,變成了一個受製於外在力量和社會機構的行為。於是,愛情,不再是兩個人之間的私事,而成為牧師,律師,市政廳證婚師人人有份的"公事"。而我們在婚禮上的誓言,又因為家庭法對離婚的允許和保護,而隻有形式上的意義。因為我們在領取婚書的時候,知道的清清楚楚自己的退路已經在那裏了。所以這份契約,與我們和雇主簽訂的雇傭合同沒有什麽區別,它的有效期,隻是到簽約的一方不想讓它再有效那天為止。於是,說婚姻是愛情的墳墓固然有些誇張不實,但是說婚姻和愛情越來越象兩股道上跑的車,倒的確不算為過。

電影最後,Miles 和 Marylin 在離了婚,也撕毀了婚前協議之後,以自由之身又相愛了。也許,當關注於財產的保護,劃分,分割,轉移等等法律成分的婚姻與愛情本身逐漸分離的時候,如果沒有"婚紙"而能終身相愛,白頭到老,才是真正相愛的絕對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