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瑩穎案件追蹤(13)
文章來源: chaly2017-07-05 20:55:58

 

7月 5日

聯邦治安法官 Eric Long 裁決Brendt Christensen 在下一次審判前,繼續關在監獄,不予以保釋。這是今天下午是法庭開庭第二次對瑩穎案件嫌疑犯的聽證會(Hearing)法官最後裁決。

這次聽證會是美國聯邦厄巴納法庭當地時間3:00開始的,曆時30分鍾左右。到會的人員有,控方聯邦FBI和警局,美國指控團,被告方律師團,家屬,和觀眾。這38位一般觀眾是在提前1小時以上才能得到這次機會的。這部分中的大半以上是電視台,電台,報紙和各種媒體的記者。我是少數幾位能參加的華人群體之一。

控方律師弗裏爾斯(Bryan Freres)把克裏斯騰森(Brendt Christensen) 的最主要的指控集中在公眾還沒有知道以下的四個方麵:

  1. 上星期四的學生會舉行的走路(Walk)和公共守夜活動時,嫌疑犯依其審說(allegedly)他的理想受害者的特征;
  2. 在那相同的公共守夜的錄音中,據稱被抓獲了他在挑選其他潛在的受害者的目標
  3. 存在有音頻的克裏斯騰森描述張女士在他帶她回他的香檳公寓時如何戰鬥和抵製
  4. 他威脅了另一個人的安全,因為給他提供了對他不利的資料。

控方律師弗裏爾斯認為這些和以前公布的證據非常強足。說:"事實說明這一嫌疑犯在社會上會很危險"。"他的出現會引向暴力“。

辯方律師提出了三點理由要求法官給予保釋:

  1. 嫌疑犯沒有犯罪的紀錄;
  2. 有一定的家庭維係(可能指家庭的曆史不錯之意);
  3. 現在的監獄在另一個縣,有一小時的路程,不便與和客戶溝通,這樣的話無法使得他的客人得到憲法賦予他的權利。

最後法官裁定:被告提出的不在本次聽證會討論,接受了控方提出的嫌疑犯不能被保釋的要求,繼續關押在現在的監獄。


中伊州華美協會主席:李振昌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