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而已》中許幻山坐牢冤不冤呢?
文章來源: 亙古未見的筆名2020-08-11 13:55:39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等都有明確規定,許幻山作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實際經營管理人,此重大責任事故的直接責任人,他當然應該去坐牢了,而且藍色煙花應該不可以生產和儲存,也是老許在安全技術未達標的情況下偷偷地生產和銷售。

顧佳在公司中已無重要職位,故顧佳無任何刑事責任。她僅僅是公司資產的共有人,和未離婚的老許共同承擔民事賠償責任而已。

劇本沒法律上大問題,劇本也沒必要事事交代,否則就搞成法製宣傳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