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倡廉四原則”
文章來源: wen6682015-03-31 17:07:52
       “無錫副書記跳塔身亡”。這已經不知道是多少個領導幹部前赴後繼地走這不歸路了。前幾年幾乎沒有過這樣的事。
        本人認為,“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多年的黨風和社會風氣不正,可以說幹部隊伍從上到下,沒有幾個人是那麽幹淨、一塵不染的。如果認真起來,誰都可以找出一些問題。黨中央前幾屆班子雖然也做了些努力,但“端正黨風無(吳)官正,反腐倡廉未見行(尉健行)”,收效甚微。自古以來是法不責眾,習總如果想一下就撥亂反正、正本清源,把一切很快扭轉過來,出發點是好的,但勢必搞得官官自危,黨心軍心渙散。就如穀俊山貪腐案,已經牽扯到前麵兩位軍委副主席,可能還牽扯到現任多個軍委領導,甚至牽扯到前任和現任不少中央主要領導。再繼續抓下去,不說可能帶來亂黨亂國,更可能的是變成曲高和寡,引起既得利益集團的強烈反彈。這樣不但可能被群起攻之,不得不偃旗息鼓,好不容易開展的反腐大業也將半途而廢,弄不好還會成為下一個胡耀邦和趙紫陽。車在轉彎時開得太急,勢必翻車不可。
        為了讓反腐大業能夠順利進行,做到既不引起激烈反彈和黨政軍幹部隊伍大亂,又能被全國人民接受,不至虎頭蛇尾、半途而廢,本人建議實行“四嚴四寬”的“反腐倡廉四原則”:
        一是“十八大”以後的案子嚴,“十八大”以前的案子寬。“新官不認舊賬”,誰也不會要求你們要把毛澤東同誌和鄧小平同誌他們的過錯都承擔起來。把你們這一屆開始的事情辦好,全國人民自然就很滿意了,過去的事情盡力而為就行。
        二是對新提拔的幹部要求嚴,對已經在職的領導幹部寬些。幹部財產公示,可以從新提拔的幹部做起。這樣,用不了多久,廉潔自律的好幹部就會越來越多,對在職的有腐敗行為的幹部是一個很好的鞭策,至少他們不敢再肆無忌憚、膽大妄為了。
        三是對台上的幹部嚴,對台下的幹部鬆。既對已經離退休的老同誌,隻要能認識錯誤,積極退贓,仍然保留其離退休待遇,讓他們安度晚年。這樣他們也必然會安分守己,不敢自找麻煩了。對還在職的幹部,則安排提前退休或退居二線,加上黨紀政紀處分,他們也自然無話可說。
        四是被動交代的嚴,主動交代的寬。既定一個期限,在這期限之前主動交代,積極退贓的,處理寬些;拒絕交待,想僥幸過關的,一經查出,嚴格處理。
這樣既能清除和預防腐敗,又給人以出路,不容易引起強烈反彈。這也符合“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原則。相信各個方麵包括廣大人民群眾都是可以接受的。祝中國在這一屆新班子的領導之下,有著光明的前途。
        如果反腐倡廉運動搞得好,中國的幹部隊伍能麵貌一新,那真是再一次挽救了黨,挽救了中國。你們將來在後人的評價中,絕不亞於毛澤東和鄧小平同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