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麻木不仁還是承受不起結果
文章來源: 波城冬日2022-06-13 08:09:30

近日唐山燒烤店打人事件持續發酵,引發民眾憤慨。網絡上除了對施暴者的口誅筆伐外,也有很多聲音,站在上帝的視角,對燒烤店的食客和店員,進行了道德上的嚴厲譴責。任由手無縛雞之力的弱女子被欺淩,眾多旁觀者(特別是案發現場的男人)竟然無人出手相助,認為這些人的怯懦和冷血僅次於施暴者的暴力,並由此看到人與人之間冷漠與黑暗的一麵。

可是,大家有沒有想過,法製日益健全的二十一世紀,人性何以寒涼至此?我們小的時候,幼小的孩童都知道,“路見不平拔刀相助”是一種美德。

對見義勇為,民間有一句話:“打輸進醫院,打贏進牢房” 。說得就是如今社會,追小偷致傷都能惹一生麻煩,何況打架,你:受傷活該,對方受傷你負責,正當防衛的尺碼很難把握。更不要說,那些欺行霸市罔顧法律的,很有可能,後台的水很深。

相信大家都知道 2006年南京的“彭宇案”。現在回頭看,它就是讓“樂於助人,見義勇為“的傳統美德逐漸消失的罪魁禍首。

“老人在路上摔倒,下車的彭宇扶起來之後,送往醫院進行救治。事後老人子女卻稱:“彭宇撞倒老人,應該承擔13萬元的治療費用”,雙方最後對簿公堂。法官一句:”你沒撞為什麽要扶?“讓事情變了味道,彭宇敗訴雙方協調後賠了1萬元。“

在彭宇案之後,很快社會上就出現了大量“碰瓷老人”,無數熱心人被坑害。現在遇到此類事故,大家都害怕,出手扶一下,站起來的是“老人”,跪下去的是自己。

再說一個近一點的例子,“2018年12月26日晚,家住福州市晉安區榕城嶽峰公寓的趙宇,晚上突被樓下的呼救驚醒,作為一名退伍軍人,他連忙起身下樓。當他下樓察看時,見到一男子正毆打坐在身下的女子,甚至還想掐死她。於是,趙宇直接上前拉開男子,並朝著那人的肚子踹了一腳,也就是因為這一腳,趙宇被刑事拘留14天,甚至還被對方以故意傷害罪起訴,麵臨著4年有期徒刑和60萬人民幣的賠償。

最後,趙宇在輿情幫助之下和代理律師在給他辯護之下:得到了清白,並在2019年3月19日,福州公安局把見義勇為證書送到趙宇家中,2019年12月8日,趙宇獲得了見義勇為的3萬元獎金。“

有人說,正義最終得到了伸張,也有人說,使趙宇及家人免除了施暴男子的巨額索賠的原因,歸功於越來越強大的自媒體。但有目共睹,一個善念,一次奮不顧身的見義勇為是一件隨時可能招致牢獄之災和傾家蕩產的事。沒有一個明辨是非、懲惡揚善的司法製度,很多時候,見義勇為者要自證清白難如登天,更不要說還要拖累家庭,而這樣的事,太多了。

所以大家就不要苛責那些“看客”了,沒有製度保護作為後盾,普通人能在第一時間報警,錄下視頻發到網絡,已經很不錯。當然,唐山案件中,那個不顧安危挺身而上的女孩子,巾幗不讓須眉,最值得頌讚!

唐山事件讓我想到了前一陣參加王府活動“爆炒軟肋“時寫的小文,感概多多!

 

《見義勇為》

年前和小學發小聯係上時,在十多分鍾的激動興奮禮貌寒暄之後,談話自然進入“憶往昔崢嶸歲月稠”。記得讀過一篇科普文章,是說人的記憶力和年齡之間的關係。給我印象最深的是文章最後的結論:對前塵往事越清晰,越念念不忘,越是說明心智的老化。老年人的一個很大的特征就是:以前的事情記憶深刻,現在的事情轉眼就忘。其實這也適合老同學聚會,幾十年前的陳芝麻爛穀子都能被不差毫厘的翻出來,特別是當年的囧事醜事,最是被人津津樂道!

“我記得你當時為誰誰打抱不平,和欺負她的誰誰打架,被不待見你的班主任批評寫檢討,哈哈,你的檢討書還被抄在班級黑板報上整整一個月…..”

可不是,為朋友兩肋插刀的結果,不但要在全班麵前兩眼淚汪汪地讀檢討書,被全年級的人指指點點,還被請家長呢!回家後老媽的“竹筍烤肉”到現在都讓我心驚膽顫。最讓我難過的是,我為她打抱不平的好朋友,事後竟然因為老師說我是壞學生和我割袍斷義劃清界限。那些日子在學校裏頭都抬不起來,課間尿急連廁所都盡量憋著不去,小小年紀時的那份心痛,失去好朋友時的眼淚,被孤立的無助和委屈,被發小一提,曆曆在目,恍如昨日。

長大過程中經曆了很多次的是是非非,熱血了幾次後,在不盡人意的現實麵前,不得不悲哀地認清了一個事實:講義氣,自認為的正義感是有代價的,見義勇為不是每個人都能做到的,沒有強大到能保護好自己,在做義事的同時,往往會給自己招來麻煩甚至橫禍。

鋪墊了這麽多,我的軟肋也曝光了,膽小怕事!

上月有一次去逛店,在女裝密集的兩排掛衣架之間,突然看見一個男的,他的邊上是個推著嬰兒車的女的,他們似乎認識。隻見嬰兒車上堆滿了衣服,那個男的從嬰兒車上拿了一件長袖襯衫,然後迅速扯掉商標,自在地將那件襯衫穿在他原來的汗衫外麵,幾步遠的我看得目瞪口呆,心砰砰直跳。這時這人側轉身子朝我看了一眼,那眼神帶著戲謔,我下意識地落荒而逃,兩條腿顫顫巍巍好像不是自己的,這,這,這不是犯罪現場是神馬?

我停在一條走道後的展示架後,沒能忍住心裏熊熊燃燒地正義感,作好奇貓狀,悄悄地瞄著“事發現場”,估計從攝像鏡頭裏看,探頭探腦的我,一定更像個要做壞事的人。

隻見這人從容地解開褲子皮帶,然後不急不慢地將襯衫下擺束到褲子裏,再認真扣好皮帶,然後堂而皇之地離開了店鋪。在看著這人走出店鋪的一瞬間,我心思千轉百回,百回千轉,作為一個遵紀守法的公民,作為一個有投票權的成年人,我有兩個選擇:一是快步上前,攔住這人,義正詞嚴地要求他回店裏付款;一是馬上找個工作人員檢舉這人的偷竊行為。我默默捏緊拳頭,狠狠地閉了一下眼睛,下一秒,我選擇了第三種,步履沉重地默默離開回家了。

我惹不起啊,九百塊不立案,到時做壞事的人沒事,我說不準給盯上了,從此沒了歲月靜好!哎,誰讓我長了一張大餅臉,特麽地容易被記住呢?國內國外,新聞裏見過的,見義勇為打抱不平被報複的事還少嗎?

膽小怕事就是我的軟肋,這個社會有金庸先生的神功也沒用,這不還有槍呢!更何況我短跑不快,長跑更糟,拳頭無力,智謀欠缺,哎,一聲長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