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麽皮膚病自己會好?
文章來源: ephd2015-01-29 07:19:32
所謂病,我的理解就是因為某種原因身體失去了原本的平衡而讓你對它有所感覺。

用皮膚病來作為例子,如果我們沒有皮膚病,皮膚一切正常的時候,我們根本就不會感覺到皮膚的存在。
當你能感覺到皮膚不舒服的時候,這就是身體失去了應有的平衡。眾所周知,人體具有自愈的能力,而且這個能力非常強大,對身體的修複速度令人歎為觀止。 隻是,這個能力並不是沒有極限的,當人體的失衡超過了這個極限,那麽疾病表現出來就是持續性的不適。

當皮膚表現出持續性的不適,我們應該怎麽做? 大多數情況下,醫院的大夫會給我們一隻藥膏,塗於患處,然後我們坐等皮膚康複。 有些情況,皮膚病很快就緩解了,然後皮膚又恢複到我們感知不到的狀態。 但是更多的情況是皮膚病並未如我們所期望的那樣恢複正常,尤其是那些全身性的皮膚病,幾乎可以打包票,無論哪種藥膏都不會有持久的效用。

為什麽會這樣,其實大家也能猜到答案,因為皮膚本身根本就沒有問題,病的是其他地方,皮膚隻是一個無辜的受害者。

如果把皮膚病比喻成牆上的水珠,藥膏比喻成抹布。 正常情況下,牆上是不會有水珠的,可能因為房子裏一時開門太久潮氣進來了,牆上凝結了露水。 如果此時我們關上大門,擦一下牆壁,牆上水珠的問題就徹底解決了。 但是在至少下麵兩種情況,牆上的水珠還會繼續出來:
1. 不關門,門外的潮氣不停的進入房間,不斷的凝成水珠
2. 你牆裏麵的水管在漏水。 水管不修好不但牆上的水珠不會去掉,時間久了,連房子都要完蛋

上麵第一種情況的皮膚病其實也蠻常見的,其中之一就是食物過敏,當不再攝入某種食物的時候,身上的皮膚病就自己會痊愈,甚至連藥膏也不需要。 第二種情況其實也不少見,經常我們都能看到一些病人幾年甚至十幾二十年的皮膚病長期不愈,雖不至於要命,但是極為痛苦。

前幾天剛好治了一個朋友的皮膚病,她的病在四肢,10個手指皮膚沒有完整的,腳上嚴重腳氣,爛得一塌糊塗。 這個毛病從2005年開始逐漸嚴重,雙手經常起水泡,奇癢無比,火辣辣的疼,沾不得熱水,洗澡很痛苦。 腳上也是傷口常年不愈,流很臭的黃水。 
我給她開了10天的藥,藥後第一天晚上她就告訴我,今天不癢了。 第4天的時候發來照片,手指和腳趾上的皮膚雖然還能看出來與其他地方不同,但是傷口全部都收口。10天的藥還沒有吃完,她已經高興的不可言表。

我很驚歎她皮膚的自愈能力,之前沒有好其實原因很簡單,因為有些因素阻止她的皮膚自愈。 我所做的其實就是把牆裏麵的水管修好了而已。可以負責任的說,她的皮膚病絕對是自愈的,我不過是移除了阻止她皮膚自愈的因素。藥裏麵一點針對皮膚的成分都沒有。

大家肯定會問你都幹什麽了? 其實我就是給她拉拉肚子清清腸,一肚子惡臭無比的大便長期呆在肚子裏能有什麽好事呢,那些亂七八糟的東西全部都到血液裏麵去了。我的師父說,其實長壽沒有那麽難,隻要你不著涼,腸道清潔,你就會長命百歲。

和大多數病人一樣,她說,你看,我後腳上皮那麽厚那麽幹,能不能幫我也給治治。 這算不算得隴望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