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國,不知情下避過一“ 劫 ”
文章來源: 南島水鳥2019-07-17 05:23:08

昨天,看到悉尼的網上新聞:最近有一位華人媽媽帶著澳籍寶寶回國,第一天就接到派出所的電話要求登記,後來又被口頭警告處罰,原因是主人公回國( 入境 )之後拖了三天才去派出所登記,但如果拖了更長時間不去登記,就要直接罰款2000元以上。可能是當地派出所第一次遇到的事,這位華人媽媽幸運隻是被口頭警告而沒罰款。

真是不知道還有這個規定,我從來沒聽說過、也沒看過有關的文字內容。想起來這次回國就和以前一樣,在不知道的情況下沒按規定去登記,在停留期間也沒有接到任何電話、被要求去24小時之內去登記,無意中避過 一“ 劫 ”:沒有被查被罰款。

生活在海外的我們,每次回國都是經過長時間的旅行,回國到了目的地、見到親友人就放鬆了,不會想到要馬上去派出所登記,即使是對知情人來說在很多情況下,也不會立刻地去,甚至忽視了,所以就有人如上麵的報道那樣被處罰。

就這個登記問題,我問過幾個朋友,他們都說不知道,有一個朋友說聽說過但沒經曆過,他照樣多次回國,來去自由沒有人要求他去登記。

記得回國前在旅行社買機票時,有要求我出示國內親友的邀請信,並且簡單的填寫境內臨時住宿登記表,內容就是和邀請人的關係,住宿地址、聯係電話等等等,自己都填好了回國入境完全沒問題。可是,看了上述新聞後,心裏有點不踏實,真是要從現在起,一旦回國入境,必需24小時之內去當地方派出所登記?

又想,如果真是這樣的要求,國內方麵是否把工作做好一些,將登記表發放到旅行社、像上述那樣買票的同時填上表實行電子登記;又或者是坐飛機時填的入境卡裏一起填入境內臨時住宿等資料,這樣就無需大家都跑去派出所,搞得讓人緊張,派出所每天都很忙啊。

想象一下,每天有那麽多旅客入境,派出所裏擠滿了等候入境登記的人。為了不想錯過時間而被罰,坐了一夜飛機的我回到家還沒休息,就去排隊登記。等著等著,大家發現我靠牆坐著,垂下腦袋,呼嚕雷響……。

碼完字放鬆了,回看廣州夏日的街市風景,有花城之稱的城市綠化做得不錯,真是風景這邊獨好的。

下麵照片分別拍在 : 廣州的廣州大道中路、東風東路、沙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