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國打官司之十結案
文章來源: 長大後才知道2019-07-08 13:35:20

   從常熟回到上海,關於這場官司的種種顧慮都打消了,這本身就是一個沒有懸念的案子,以前的憂愁都是源於一些媒體對國內公檢法的個別報道,而忽略了除了那些不守職業道德底線的人之外應該還有絕大部分是好的。

    到了一進常熟後的第五天,我給農業銀行常熟某支行的經理打去電話,詢問開戶資料查的情況,不出所料,除了原告提供的開戶信息之外,沒有任何有價值的東西,他說沒有看到開戶材料,能查到的就這些。

    開庭結束半個月後,我給法官打了電話,他說還在進行調查,他告訴我他們已經在查2005年12月16日這600萬從我的帳上轉到哪裏了,(就是前麵提到的,600萬在我的賬戶裏僅僅停留了三分鍾就轉到一個叫王某某的帳上了,)而這個王某某的賬戶在2005年12月15有筆600萬的支出,如果王某某這600萬是按兩個股東投資的比例分別轉入兩個股東的賬戶,那麽可以推斷,兩個股東從王某某那裏借款600萬用於追加注冊資本的驗資,然後從我的賬戶轉一下還給王某某,法官讓我耐心等候一有消息就告訴我。

   又過了十天,法官通知我,調查結果跟他的懷疑是一致的,典型的抽逃注冊資本行為,原告在得知這一事實後提出撤訴,52000元的訴訟費減半收取26000元,由原告支付。

   但我的銀行賬戶等凍結的財產並沒馬上解凍,要有一個過程,大概是20天後才恢複使用。

   至於這個案子是否從民事庭轉到刑事庭我就不得而知了,我會繼續關注這個公司的信息,如果哪天這兩個股東被以抽逃注冊資金逮捕後,我會請法官幫我弄清楚他們怎樣得到我的身份信息的。

   法官跟我說如果我願意起訴銀行的話是可以起訴的。我想想銀行確實有很嚴重的瀆職行為,但我覺得我們身處海外,在國內打官司勞民傷財,最主要跟銀行打官司會是個長期戰鬥,我的整個生活都會受影響,所以沒有起訴銀行,畢竟沒給我造成巨大的損失。

     這個官司就這樣經曆了四個月的時間了結了,我依然惦記著那些債權人,雖然在法庭上他們極力地想嫁禍於我,但他們眼睛裏傳遞出來的無奈讓我對他們有一些同情,這件事注定會帶走他們很多對人的信任和快樂。我把這個事情寫出來,就是想讓閱讀到這個故事的人都多一份警惕,天上沒有掉餡餅的事,投資有風險,理財需謹慎。

      另外友情提醒,如果發現自己的賬戶被凍結了,要主動跟銀行聯係(因為前幾天有個朋友跟我詢問如何知道自己攤上了官司,因為她女兒的賬戶也不能用了,他們沒理會,想等回國時再去問)。

      回國時,可拿身份證到每個銀行去刷刷,看看你的名下有多少張銀行卡,是不是你自己開的,還是別人盜用你的身份信息開的。

     祝各位讀到這個故事的人都能開開心心地生活,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