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醫生的呼籲:選擇死亡是一種權利
文章來源: 99huashan992015-03-30 13:06:26

【華山編譯:Ailing doctors see dying as a right (San Francisco Chronicle)]


 

作為一名醫生,丹很注意自己的健康,他積極鍛煉保持身材,經常去遊泳,每星期接受專業健身教練的指導。不過,在2013年,當他接受例行檢查時,醫生在他的腹部發現一個腫塊。丹知道這個意味著什麽。一個星期以後,他被診斷患了胰腺神經內分泌腫瘤,跟當初蘋果總裁喬布斯的癌症相同,而且他的腫瘤已經擴散到肝髒。手術摘除了部分胰腺和肝髒,以及全部的脾髒和膽。醫生認為手術很成功,所有的癌變細胞都被清除了。不過,丹明白,這種癌症預後非常不好,也許一年以後就會卷土重來,隻有四十八歲的他,需要考慮自己所要麵對的問題,包括死亡。

死亡,對於別人也許很神秘。但是,丹對死亡並不陌生。他在加大舊金山醫學院做住院醫時,正是艾滋病爆發的高潮,每天都可以看到年輕的生命無助的離開這個世界。但是,當他麵對死亡威脅時,他才真正了解一個人內心的恐懼和掙紮。其中一個不可避免的問題,就是患者有沒有權利選擇自己的死亡?特別是,作為一名醫生,當你竭盡全力挽救病人的生命時,需要不需要理解病人的痛苦,看著為了延長幾天的生命而忍受恐懼的折磨。在他們寧願選擇死亡的時候,可以不可以幫助他們?

這是一個醫學界爭論已久的問題。丹加入了加州爭取死亡權利運動,要求立法允許,如果病人已到生命晚期並請求醫生幫助的情況下,醫生可以給予藥物,讓病人選擇什麽時間用什麽方式離開這個世界。



在美國,目前已經立法通過類似法案的有歐爾根,華盛頓和佛蒙特三個州。認為這個合法的還有新墨西哥州和蒙大拿州,紐約也在討論立法允許醫生協助病人選擇有尊嚴的死亡。

傳統上,醫生是反對以任何形式幫助病人選擇死亡,全美醫生協會和加州醫生協會對於類似提案都持反對態度。認為,醫生的責任是挽救生命,如果醫生協助病人結束自己的生命,就違背了美國醫學界的一貫理念:即使不能醫治,醫學不應該傷害生命。

不過,最近的一項大規模調查,發現醫生的態度也在逐漸發生變化。這項調查涉及美國和加拿大兩萬多名醫生,其中支持有尊嚴死亡法案的從四年前的46%上升到現在的56%。也就是說,超過一半的醫生認為,如果病人在神智清醒的狀態下,請求醫生幫助選擇死亡,醫生可以考慮給予病人用於自殺的藥物。

丹的理由很簡單,他認為,如果隻有幾周或者幾個月的生命,他不想失去意識在痛苦中離開。他希望自己能夠選擇,能夠有機會跟自己的家人和親人道別,死亡可以是自己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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