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卻卻不原諒(Forget but not forgive)
文章來源: 愛瑞絲小語2015-10-26 09:14:35

Priscilla是我在加拿大銀行工作時的同事,她讓人過眼不忘,是因為她的與眾不同,極其矮小的身材,長得連其貌不揚都談不上,而且可能是先天或後天的緣故,她的兩腿長短不齊,使得她走起路來一扭一拐的,總之看一眼就知道她是屬於disability的人。2000年我進銀行工作時華人不多,整一層樓幾百號人,華人少乎極少,Priscilla是香港人,與我隔壁一個team,我們自然而然就走在一起,和另一個菲律賓女孩同事,三個人成了無話不講的餐友,每天lunch break一起用餐聊天。

 

每個人背後都有一段屬於自己的故事,或長或短,或簡單或傳奇,或辛酸或溫馨。Priscilla年輕時隨她大哥一家從香港移民加拿大,哥哥一家定居溫哥華,她自己一個人在多倫多,在我們銀行工作三十幾年了。大銀行對這種特殊人士還挺照顧的,給她的活是最輕鬆的,況且做了三十多年,再複雜的也都得心應手了。她終身未嫁,雖身體有缺陷,卻不影響她的生活,每天坐地鐵上下班,周末去教會,自己買了套公寓住,又買了一套出租,加上銀行的薪金和股票福利等,總之日子過得還蠻滋潤的。

 

雖然她走路一扭一拐的,但好像也不影響她的健康,直到有一次,我們三人在電梯裏,她忽然口吐白沫,昏倒在地。後來老同事們告訴我,她幾個月就會來這麽一下,他們都習以為常了,把她放到休息室休息,過會兒她會醒過來,就沒事了,我這才意識到她還是無法跟正常人比。再後來她告訴我們她有breast cancer,要定期做電療,我和菲律賓女孩都挺同情她的,但她活得還很樂觀的。

 

有一次我問到她父母,她說她沒有母親,我以為是早過世了,她說:“不,我沒有母親,我跟本就不知道她在哪裏”,語氣中飽含著一股仇恨。慢慢地我才知道她父親早逝,她母親在她年幼的時候拋下她和哥哥,自己改嫁了,過後也不知下落。在我看來,父母與孩子之間,再大的恩怨仇恨,也應該是可以原諒的,況且Priscilla是虔誠的基督徒,我試著開解她:“或許你媽當時迫於無奈,為了生存嫁人的;或許當時對方不允許她帶孩子過去,她是沒有辦法的;也許她一直在找你們,給你們解釋求你們諒解呢”,可她卻說:“可能是吧,我不在乎,不管如何,我沒法原諒她,一個拋棄孩子的母親是不可原諒的”。要找她母親其實很容易,可她選擇了忘卻她的母親,就當自己是沒娘的孩子,唉,聽著挺難過的,可也理解她,一個有殘疾的孩子,這種傷痛,用她自己的話來說,是unforgivable(不可原諒的)。

 

後來Priscilla暈厥的次數越來越頻繁,意味著她的身體在走下坡,我也挺為她擔心的。我在家休產假,老二剛剛出生沒多久,有一天同事打電話告訴我,Priscilla上班等地鐵時,暈倒在鐵軌上,被正開來的火車碾過,所幸命保住了,雙腿卻沒了。我沒法去醫院看她,可聽同事說她非常的沮喪,教會的牧師去探望她,叫她不要問上帝“why me”,可我想對於一個苦難深重的人,不問why me是有多麽的難。

 

一兩個月後她出院了,生活沒法自理,要靠長期護理,菲律賓同事還告訴我說,要去幫她買台電腦,這樣她可以在家自己上上網打發時間,我還想著等我哪天有空過去教教她電腦。可是沒過多久,收到同事電話,Priscilla走了。。。Funeral是在一個weekday的晚上,我兩孩子很小,那晚實在走不開沒能去參加,聽說去的人還很多的。

 

十年過去了,有時候會想起她,懷念我們一起相處共事的時光。Priscilla,天堂可好?想必你一生所承受的身體和心靈的傷痛,都化為烏有了吧;我還想知道,天堂裏,你可否已經原諒了你的媽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