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啊男人!——女人請勿進入
文章來源: 睿智與弱智2019-03-03 18:00:44
《人生最好的投資:選對老婆!》“男人一生最好的投資不是房產,也不是金錢,更不會是股票,而是一個對的女人”。有人說這是巴菲特的高見。反正我是不大相信,他會這樣說。既然是股神巴菲特,他哪裏會有精力和時間隨意“評價”女人?特別是作為股神,站得高高的他,就更是不可能會顧及到,咫尺之遙身邊的女人應該是個什麽樣子了!......所以我判斷,人們大都願意借名人之口,異想天開的我行我素!......
 
要弄清楚這個問題,首先要知道什麽叫老婆?誰又是你的老婆?.......老婆就是可以與你一起登堂入室,同吃一鍋飯,睡一張床。在一起粗茶淡飯,也可以生兒育女。一起背井離鄉的喜怒哀樂,也不離不棄。更是可以一起榮華富貴,或是在一起同甘共苦,也鍥而不舍!就是這樣的一個有擔當,有責任感。更有愛心願意與你同呼吸共命運的女子,才可以有資格被稱之為老婆!否則,這個世界已有了眾多的“渣男”而無“爛女”又成何體統?......
 
為什麽好男人一定要有個好女人輔佐?難道僅僅隻是為了好上加好?我看不盡其然,“身邊要有一個賢淑溫柔、善解人意的好女人,一定要避免“遇人不淑(原文節選)”。看看他們把個堂堂五尺男兒說的像是個三歲的娃兒似的。要真是如此,好像也絕不該就輪到了你一個得了便宜,還在賣乖的小女子“顯山露水”一試身手! .......簡單的說,如果他真是個混混流氓,你根本就沒有這個能力,駕馭或是改變他。否則你又怎麽會找這樣像個“賴皮狗”一樣扶不上牆去的男人?......隻恐怕是要物以類聚,人以群分了。這樣的“無恥”男兒(五尺男兒)想必你也不會在意,應該回爐鍛造,還是選擇立即退貨離婚吧!......
 
時常,人們總是告誡女人,不要成為了男人的附屬品。可從我現在讀到的文裏,看到婦女似乎早就解放,成為主宰世界的勝利者了!因為“男人的一生站得高不高、走得遠不遠,取決於能否遇到個好女人,這女人可能是女朋友,可能是老婆,可能是知己,可能是一輩子都不分離的情人!無論哪種,最重要的是你們的心在一起!(原文節選)總之,一言以蔽之,不管那個女人是個什麽“東西”,隻要是個能夠主宰男人的女人就好了!.......
 
有很多文章願意為女性歌功頌德,這也無可厚非。如下所示,“因為好男人是有好女人扶助、關注、欣賞、修剪才能造就的。沒有好女人,哪來的好男人?”(原文節選)看看多麽的可怕,女人就是這樣對待與之共同生活的夫君。作者極力美化女性,到了近乎惡心的地步!煽情,討好,獻媚,豈不是無聊透頂了!?......
 
要知道你們女人在這裏說的可是“好男人”如何如何........,既然已經是好男人了,還要你們有何用途?原來隻是想要錦上添花,吃嗟來之食啊?!在這裏,讓我“稍許”感到你們的大言不慚與“無恥”到了讓人無法接受忍耐的地步!為什麽就不能實事求是的分享男人女人的相濡以沫,取長補短,齊心協力,共同奮鬥!?......
 
如果要說好男人的成就,一定是女人所為,那一定是,非他的生身母親莫屬了!!......男嬰(人)從十月懷胎開始,就接受了這個將要一輩子注定了是母親的女人,永久毫無保留的嗬護、愛憐、照顧與期盼。沒有一天又無時無刻,並非如此!.......這就是母親賦予人類文明,最偉大神聖和不可替代,且又誠摯無私榮耀無比的母愛!......
 
至於,現在還可以,或是依然還睡在你身邊的那個女人,她能否成就你,輔佐你?就要看她是否願意並適合你!.......隻有願意並適合你的女人,才是最好的可以被稱為老婆的女人。否則再好的女人也未見得會與你同心同德,白頭偕老頤想天年!當然在法律意義上沒離婚,她仍然就是你的老婆,或者叫她是屋裏的,柴火妞,糟糠,賤內,老婆,孩子他媽或是...... 稱謂什麽又有何關係?就是一個和你一個桌子吃喝,一個床鋪同眠共枕的婆娘罷了!......
 
如果那段所謂的名人名言真是巴菲特所言,我也隻能認為巴菲特並非是什麽股神啊!充其量他也隻能算是半個,至少他的另一半是不屬於他自己的!當然前提,首先這句話一定要是他所講的。否則,上麵我所說的也就都不成立了。   
 
兩年前我也曾圍繞這個話題,寫過一篇文章寫給那些抱怨男人的婆娘們時至今日仍然可以一讀。我就轉錄其中一段,並在此聲明:首先,我尊重女性在人類社會的發展史和現代文明生活中所起到的不可磨滅和替代作用!其次作為開始家庭成員的組成部分,也是由於性別的差異,形成了不可替代的一部分(同性戀家庭不在此範疇)。我仰慕那些身體力行尊敬長輩且又吃苦耐勞的女性。......隨文就事,我似乎更願意把對她們的仰慕和尊崇視為家庭生活中一種無法替代和不可缺少更是無法逾越的一部分。互相依賴,相依為命,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此文絕無所指,隻是感慨近日讀到過的一篇文章《人生最好的投資:選對老婆》最後,我還要再次聲明,本人對女性沒有任何成見與偏見。閱讀後若有不適之感,要怪,你們就怪巴菲特吧! 並請勿對號入座! (感謝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