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家的時候,最好吃這道菜
文章來源: 農家苦2015-03-13 11:11:01

去年暑假,十歲的女兒被夫人攆到農莊來,讓我教她學中文,轉移她整天上網的注意力。小女孩照例又是一頓抱怨,嘟囔著嘴問我為什麽要學中文。

我重複著以前的觀點對她說,加拿大是多元文化國家,全社會都支持並鼓勵學習英語以外的語言,以前遇到過的很多德國、法國和意大利裔的加拿大人,他們的孩子都會說母語。在北美,移民的後裔可以追求出色(Outstanding),但絕對不能在母語的學習上出列(Standing out)。

盛夏時節,路邊的草叢裏還有幾簇野豌豆,我讓她拿上竹籃去摘些嫩苗,途經花圃時,又讓她順便剪幾朵芍藥花放進籃子裏帶回來。

我把野豌豆苗和芍藥花放在一塊,用油鹽炒熟,做成了一道菜,又把剩餘的花瓣和雞蛋放在一起,做成一個湯菜。吃飯的時候,我讓她先品嚐“花蛋”湯,她點頭稱讚說好喝,然後再讓她吃清炒“野薇”,她被苦得呲牙咧嘴。

等她從苦味中緩過神來,我就對她說:老爸做的一菜一湯,叫“花旦采薇”,意思就是“小姑娘思念故鄉”。她追問我怎麽解釋。

我說:做湯的花瓣和雞蛋攪在一起就是“花蛋”,與“花旦”諧音,而“花旦”則是京劇裏的一個角色,代表美麗的小姑娘,今兒就是你。“采薇”就是帶著籃子,去摘野豌豆苗的意思,你今天所做的就是。

她似乎明白了“小姑娘采薇”的意思,覺得蠻開心,但並不懂苦味與思念故鄉的關係。於是,我就帶她一起走到寫字板前,邊寫邊講解道:

在耶穌基督出生前一千兩百年左右,中國的商朝有兩位義士兄弟,哥哥叫“伯夷”,弟弟叫“叔齊”,他倆因為喜歡“周”這個地方的主人周文王,就移民到那裏養老。後來周文王死了,他的兒子周武王以一個省長的名義,帶兵把聯邦總統殺了,推翻了商紂王,新建了一個周朝。他倆因為看不慣周武王的行為,很生氣,就躲進首陽山,發誓絕不吃周朝的田地裏生長的小米,每天就“采薇”當飯吃,直到雙雙餓死。

大約又過了兩百年,周懿王當國王時,生活在西北地區的匈奴侵犯中華。一位被征召入伍去前線打仗的年輕人,在戰爭結束後返回故鄉的途中寫了一首詩,叫《采薇》。詩中言道,他從野豌豆剛發新芽的時候,就盼望能回到故鄉,直到野豌豆老了,他才如願以償。

前麵的典故和後麵的詩歌,在中國非常有名,前者記載在《史記》裏,後者記載在《詩經》裏,所以,後世很多受過教育的中國人都知道。又因為“采薇”的典故和詩歌,都講到了懷念故國和思念故鄉的內容,所以,今人就把“采薇”與鄉愁(Homesick)聯係到一起了。薇菜的苦澀,正可以形容故鄉之戀的苦澀與意味深長。

還沒等我講完,她就開始question了,說:“為什麽人在想家,在想念一個人或一件事的時候,舌頭會感覺苦呢?”我說:“我也不知道,我隻知道人在思念最痛苦的時候,舌頭上會起火長泡泡。”

她馬上詭譎地衝我笑笑說:“爸爸,你看我舌頭上也長泡了。”我說:“你是想念故鄉,想念爺爺奶奶了嗎?”她說:“不,我想回城裏的家,想和同學們一起玩遊戲。”我說:“那好,再去吃兩口薇菜,苦味能清熱瀉火!”

為了測試她三年後的中文進步情況,我把有關“薇”的資料整理如下,留給她將來查閱、參考:

薇,今名野豌豆,學名Vicia cracca L.,英文Bush vetch《說文》雲:“薇似藿(豆類),乃菜之微者也。”微,即微賤人家的菜食。蘇東坡曾言:“菜之美者,蜀鄉之巢。”巢,即指“巢菜”,也就是野豌豆。這種野生植物既可當菜,也可救荒。在中國時嫩吃並不苦,而在我們草原老了吃,卻苦得難以下咽。

《史記.伯夷列傳》記載:周武王滅商而得天下,伯夷、叔齊義不食周粟,隱於首陽山,采薇而食之,及餓將死作歌曰:“登彼西山兮,采其薇矣。以暴易暴兮,不知其非矣。神農、虞、夏忽焉沒兮,我安適歸矣?予嗟徂兮,命之衰矣!”遂餓死於首陽山。(這裏沒有交代是采集豆苗,還是豆子?)

《詩經.小雅.采薇》的最後一段:“昔我往矣,楊柳依依;今我來思,雨雪霏霏。行道遲遲,載渴載饑。我心傷悲,莫知我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