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孟晚舟和美國達成協議,孟晚舟“認可美方的訴訟”,美國撤除對孟晚舟的引渡,不到一個小時前,加拿大主審法官宣布撤銷整個案件,孟晚舟獲得釋放。
剛剛獲釋的孟晚舟
據媒體報道和司法部公布的解讀,雙方的協議如下
第一:孟晚舟沒有認罪
第二:孟晚舟和華為沒有為之付出巨額罰款
第三:中國沒有和美國加拿大達成三方協議,以釋放兩個麥克為“交換條件”。但這個事件發展還有待觀察
第四:孟晚舟不會“指證”華為犯法
去年年底這個美國司法部就試圖以較輕的罪名和孟晚舟搞交易,上麵的四個條件都是美國撤除引渡案的前提,被孟拒絕,從今天的結果來看,美國什麽也沒得到。
美國司法部本身的公布說“孟晚舟承認欺騙匯豐所犯的錯誤”【1】,但在我讀來,那隻是說“孟晚舟承認見到美方提出的我欺騙匯豐所犯的錯誤的指證,和一旦上法庭美方可以拿出這些‘證據’”【2】。
美國為什麽釋放孟晚舟?加拿大怎麽辦呢?
孟晚舟在庭外表態
孟晚舟事件是一單黑案,絕不是“法製”“司法獨立”那麽一回事(參見 加拿大為什麽出賣孟晚舟?),至於兩個麥克是不是應當被釋放,不論怎樣,能減少衝突,積點德,都是好事。
孟晚舟乘坐的國航已經起飛(估計是專機)
【資料】
【2】我的外行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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