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健康有感(二)
文章來源: 高曉嵐2015-04-12 06:16:20
去年下半年我剛開博時寫過一篇“精神健康有感”的博文。昨夜夢中在同學聚會時向同學們講精神衛生,醒來時感覺記憶很清晰,遂打算再次撰文,談談這個話題。
我在21歲時初次發病,最終確診為有精神症狀的躁狂抑鬱雙相一型,屬於情感型精神障礙的一種。我上次發病是在2008年底,並堅持服藥至今,6年多沒有複發,生活良好。
我的心得是在醫生指導下服藥是關鍵,也是第一步。很多患精神疾病的人不願意服藥,認為藥物會有副作用,造成藥物依賴性。治療軀體性疾病的藥也有副作用,但是人們對這些藥的排斥少多了。精神疾病也是有生理基礎的,多數病人需要用藥治療。的確,現在的抗精神病藥仍然有副作用,但是新藥已經比老藥要好多了。大多數的副作用隨著服用會逐漸耐受。 至於依賴性,大多數抗精神病藥並沒有,隻是停藥時要在醫生指導下逐漸減量停藥。在開始服藥時,很多抗精神病藥需要在醫生指導下逐漸加量。作為病人,一定要聽專科醫生的話,而不是其他人的話。
孩子們上小學了,我也打算重入職場。目前在複習準備考美國注冊護士執照。在填申請表時,在新澤西州的表格的醫療情況問題一欄有問題問申請者是否有任何可能損害或限製合理地熟練和安全從事護士職業的醫療方麵的情況,我選了是,因為我的病,在發病時會影響我的從業。接下來的一個問題是這種限製或損害是否能因為你接受持續的治療(藥物或非藥物)或參加一個監控項目而減輕或消除,我也選了是。因為我的治療非常有效。下麵還有個問題是這種限製或損害是否會因為你選擇的從業領域、環境或方式而減輕或消除,我也選了是。如果我能選一些管理方麵的工作或與精神衛生有關的工作(我的醫生也這樣認為),應該能降低風險。對這些問題回答是的,新澤西州護理當局會個別考察我的案例,經評估後決定是否批準我參加考試。
我去年寫了一篇回憶我大學畢業後在中國做臨床護士的博文,發在文學城裏,有城裏人評論認為我當時服有鎮靜副作用的藥可能會對病人造成損害。這樣的擔心不是沒有道理。我當時病情完全得到控製,就是服的藥讓我早上犯困,會影響我的注意力,如果出錯,的確會給病人帶來風險。但是我對病人富有同情心,很耐心地操作,傾聽他們的心聲,我所在的腫瘤科的病人還是很喜歡我的。一年以後醫院成立了心理谘詢門診,將我調了過去,喜歡心理學的我如魚得水。
一方麵,有精神疾病的人有工作的權力,而且經過恰當治療我們中的大多數能夠恢複,不應當對我們有工作方麵的歧視。另一方麵,有精神疾病(包括抑鬱症)的人從事一些涉及他人生命和健康安全的職業也要有一套完善的評估和監控係統,並可以適當調整工作領域和工作環境和方式。
一方麵社會要對有精神疾病的人包容和支持,另一方麵,有精神疾病的人也要積極尋求並堅持治療,自強不息。與家人和朋友及專業人士共同推動社會對精神疾病的認知,並爭取和維護自身的權利。如果說我今生有什麽使命的話,這就是我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