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道德經(七)
文章來源: 舞曼西樓2006-09-05 17:10:57

“ 天長,地久。天地之所以能長且久者,以其不自生也,故能長生。是以聖人後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非以其無私邪?故能成其私。 "

這段講,天長地久,天地之所以能長久存在,是因其不為自己的生存而自然運行, 所以能長存。有道的聖人遇事謙退無爭,反而能成其理想。將自己置之度外,反而保存自身生存。這不正是因其不自私而成就他的自身利益。

老子認為,退其身,外其身的無私的做法,與身先,身存的預期結果是辯證的統一的。

從古往今來的事實可以證明,自然與人性的規律正是傾向與這個理論。在無知的時候,急於爭搶,急於介入,往往適得其反。無爭其實就是一種爭。

人的存在本身就是自然界和社會的一種壓力,而不爭並不意味著不存在。當一個人處於無爭,無私,無為的時候,他會更包容,更主動,更清醒,更客觀,更平衡的對待外界。他的利益也就更客觀的合理體現。所以稱為,以無爭爭,以無私私,以無為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