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某些“民主人士”的感歎
文章來源: 葡萄美酒3082019-11-19 11:09:54

     要說香港最近的事暴露了什麽,我想其中之一就是暴露了那些自稱是在為中國民主而奮鬥的人的真實想法。本人對政治原本並不關心,也很少發博文。但昨天和一位在城裏有些人氣的博主交換了一下意見,如果不是親眼下麵這些言語,根本就不敢相信它們來自於所謂的民主鬥士,六四運動的參與者。但在談這兩點以前,先看一下該人士的兩段原話。本人本著論事不論人的原則,隻用原話,不用姓名。

     在討論刺殺不同政見議員,火燒不同政見平民、暴露無辜家屬個人信息、毀壞公共設施等行徑,和持大陸普通話市民被打這兩個題目上,該人士原話如下

刺殺對方重要官員不是抗爭,什麽是抗爭?

什麽叫無辜家屬?誰天生就有雇?

公共設施又怎麽了?

一個助紂為虐的社會,沒有人是無辜的!

 

btw,我覺得網上有段話寫得非常好:如果我因為

大陸口音在香港被打,我絕不會因此責怪香港人民

不應該追求正義!因為他們追求正義也是我的追求,

與對大陸人的歧視是兩回事。不過現在,我倒真覺得

大陸人應該被歧視!即使是所謂追求民主的大陸人

他們既缺少對抗中共的勇氣,也沒有分辨是非的能力

       (重點為本人所加)

      看來這些以後我的第一反應就是幸虧這位人士沒有當政,否則如果我要是抗爭他,難以想象我的配偶與子女落到他手裏會怎麽樣,因為按照他的邏輯,根本就沒有“無辜家屬”這個概念。你站在我的對立麵,那麽你的家屬就是理所應當地屬於鎮壓的範圍,當年土改屠殺地主家屬,霸占地主女眷,或往前一點推,當年的義和團屠殺傳教士子女眷屬,或再往前一些,當年十字軍東征… 似乎都是這種邏輯。你是地主階級,你是洋鬼子,你是異教徒,所以為了我自己的正義事業,隻要你不屬於我的階級,種族,教會,那就都不是無辜的。不但你,連你的家屬都屬於鎮壓的行列。

     這些所謂在爭民主的人,天天在批判專製政權“為了目的可以不擇手段”,但似乎從來沒有停下來看看自己,看看自己的語言和思維方式與他們所反對的專製政權有什麽不同?為了所謂的抗爭,刺殺可以,破壞公共設施又怎麽啦?在說這樣話的時候,可能他們沒有意識到,當年的義和團就是在這種思路下去扒鐵路、砍電線的。他們天天批判獨裁者的冷血,從來沒有想到自己思路邏輯中的荒謬與殘忍。

    我的第二個感觸是這位人士那種驚人的、高高在上的良好自我感覺,一種類似“美國特殊論”的“自我特殊論”。那種“如果我因為大陸口音在香港被打,我絕對不會責怪香港人”的豪言壯語背後,就是這樣一種“特殊論”的反映:那就是你們這些大陸人會被打,但我這麽個優秀的人在香港是絕對不會被打的,所以才會說這樣的話。其實,這樣的人我見過,自己的優越感被捅破以後,最野蠻的就是這種人。如果他真的到香港抗議者中去說普通話,他真的就會被打。他真的被打了以後,他肯定不會像他自己上麵說的那樣溫文爾雅地說,“我活該,為了你們的抗爭,我應該被你們歧視,我絕對不責怪你們對我的暴力”。我想,他也不會對對方說,“打完我,接著打我的家屬吧,因為天下就沒有無辜的家屬”。他的反應會是最無理智和最野蠻的。如果有的人被香港暴徒施暴以後還可以忍耐一下的話,他絕對不會是這樣的人。但,他會要求你去做這樣的人,去心甘情願地被歧視,被毆打,因為你怎麽能和他比?

     這種“特殊論”的優越感後麵其實又是一種自卑自虐。為了一個所謂的正義事業,他們完全可以喪失自己的人格與尊嚴。為了你們的抗議,我可以被歧視,被毆打。不單如此,我還要代表所有大陸的人來講話,即為了你們的抗爭,整個大陸的人都應該也活該被歧視,包括那些在大陸爭取民主的人。為什麽?就是因為你沒有同意我所主張的那種“暴力革命”,所以,即使我和你的目標一樣,隻要你不同意我的手段,那你就是懦夫,就是沒有分辨力。所以,即使我們同在一個陣營裏,你也是應該活該被歧視。

     不知有了些年齡的讀者看到這裏,會不會想到共產黨內的曆次路線鬥爭?同是黨內同誌,但你不同意我的手段,即使我們的目的一樣都不行。我就要把你踏上億萬隻腳,叫你永世不得翻身。

     六四以後,不少民運人士的行為和想法被逐漸披露出來。他們當中有的人當年在廣場上鼓勵他人去流血,自己卻先找好了逃往國外的路線;有的人出去以後揮霍以六四名義弄來的募捐;有的人在國外的民運組織裏拿出路線鬥爭的套路來不斷內鬥;有的人以上帝的名義去原諒誰誰誰。絕大部分中國人由此得出的結論就是,當年政府鎮壓絕對錯誤,但非常慶幸六四這幫人沒有掌權。與這位博客作者交流了一下以後,不幸讓這樣的結論得到了印證。在中國有不少真正向往民主,為了民主自由而抗爭的人,但不是他這一類的人。我很慶幸他隻是文學城裏一個博主,因為如果他登上政治舞台,比他所反抗的人或政府好不了哪去。因為無論從思維上和言語上,他和他所反抗的,僅僅是同一個硬幣的兩個不同麵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