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日中天明星偷東西,情何以堪
文章來源: Y自然流露Y2021-12-16 09:27:18

近來在看兩檔東方衛視的綜藝,一個是《我們的歌》 另一個是《追光的哥哥》,節目說不上有多精彩,但較之當下沒有什麽好劇和其它綜藝可追的情況下,依然可供一天勞作之餘有一搭無一搭地消遣。

兩檔節目邀請的嘉賓中,主卡都是來自港台。前者請來了近75歲的林子祥,後者請來了有 60歲的吳鎮宇,他們的加入的確給不溫不火的兩檔綜藝拉動了人氣。前者畢竟是一代歌王後者也是實實在在的香港影帝,人家經曆多多可說的故事多多,台上展示各自長項順手拈來,台下言談話語風趣幽默,為人親和和藹可親(至少鏡頭前),節目組也是竭盡所能給足其鏡頭,還時不時地製造話題吸引大眾的眼球。

看到兩位“老人”賣力” 與一幫年輕人打造綜藝佩服之餘,也讓咱想起他們的一些不一曝光的往事,不是咱要故意黑兩位,隻是屏幕上看到他們的舉手投足,就不得不念起兩人的另一個“三隻手”。

林子祥曾經陪太太葉倩文在夏威夷旅遊的時候,走到了一家眼鏡店!走的時候沒有把試戴的眼鏡摘下來,被保安發現後報警,而林子祥百口莫辯,選擇了認罪,被警察處罰75美元的罰款,留有案底!

演技派的吳鎮宇沒有進入娛樂圈之前在一家運動品牌公司上班,有位跟他關係不錯的同事偷了一雙運動鞋,然後順道給吳鎮宇也偷了一雙,沒想到倆人被人贓並獲!最後被吳鎮宇被罰了500元,留下了案底!

孔乙己言“竊書不能算偷,竊書能算偷嗎? 讀書人的事。” 那麽明星演員去店裏順東西算不算偷,也許人家是在體驗生活嘛 -:)上麵兩位看似無心或無意,然結果確實不堪,局外人說不清楚。明星偷東西實在是匪夷所思,名氣這麽大又不缺銀兩,顯然沒必要下手。是被誤解還是一時的貪玩?又或者說是為了尋求刺激?不管是什麽道道事情確實發生而且還被抓現行。

下麵是國內外另一些“三隻手”明星愛好者的案例 (來自網上):

2007年是小甜甜布萊尼最慘的一年,她多次在公眾場合失態,她被指控在一家商店偷假發,當時她進入一家內衣店想試穿內衣,但是被拒絕,然後她直接在店內脫下自己的內衣穿上新內衣,然後摘下了店內假人的假發衝出了商店。

薇諾娜·瑞德是好萊塢著名的女星,2001年她正是風華正茂,這一年她在第五大道的百貨公司竊取了價值5500美元的名牌服飾,她隨後被捕,最後被判處3年緩刑。後來承認因為心情沮喪才做此決定,之後演藝事業一落千丈。

白百合曾經在天涯論壇上就被人爆過料,爆料者稱著名明星白百合在上海一家奢侈品商城購物,在購買了上萬元的物品後順手拿走了價值600元的東西,而被查到以後白百合聲稱自己忘了付款!商城方麵因為白白合是公眾明星,而且“順手”拿的東西實在不值錢,就未選擇報警!

古天樂飾演《寶貝計劃》裏的一個竊賊,可沒想到古天樂真的有過偷竊經曆,而且自己曾經公開承認過,在古天樂還沒有成為影星的時候,古天樂就曾偷盜被抓過,人贓並獲的古天樂被判了22個月的教導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