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黃海波想起當年進去的遲誌強
文章來源: Y自然流露Y2014-12-05 07:19:47
黃海波因嫖娼被收容教育6個月後,  這幾天出來了, 這著實忙壞了娛記。  他們不是幫著他"繼續改造思想",  而是忙著設計他的未來,  如  "海外求學+結婚生子"、 "轉幕後工作"、 諸如此類,。倒是黃海波本人發了微博表示“真誠地向全社會說一句對不起”,並表示將用“很長一段時間”反思和沉澱自己。
 
黃海波一案事實確鑿,沒什麽可爭辯的。這不由的讓人想起80年代初的另一個著名演員遲誌強.  他主演過《小字輩》和《夕照街》,後因“流氓罪”而被判四年,罪名是與高幹子弟混在一起跳舞、“聚眾淫亂“。當時被判連他自己都很莫名其妙, 隻能說他不幸趕上1983年的全國“嚴打",  有關細節可以上網查一下<<遲誌強自曝當年因流氓罪被捕始末>>.
                              
當年遲誌強一案相當轟動, 《中國青年報》連篇累牘反複報道, 好像還想寫成了報告文學。這也不奇怪, 因當時沒有如今這麽多娛樂,電影和電視劇也是很有限,  所以那時期待的著名演員含金量很高, 他們偶像的含義不止在形象上, 還要是“立德, 立言,立行”的道德楷模。發生這等建國以來少有的大事, 當時似乎不“嚴打”都不足以平民憤, 隻能說他趕到早不如趕的“巧”。 反觀這次犯案的黃海波, 就要幸運得多了, 首先不會上大報,  大眾也隻是以娛樂的心態八卦八卦, 個別人願意挺他也無人出來理論, 現在演員是一地雞毛,沒必要為他們操“賣白粉的心”。這兩天最樂的事是 "黃海波獲釋後改名字"。
 
兩個不同時代的演員, 都因男女之事被收容或被判,  如果兩人互相穿越一下,  黃海波被判就遠不止4年了,  而遲誌強的所為按現在來看, 就象流行語“天上飄來5個字,這不是個事“。我們的法律因時因地的變化,影響了不少人的命運, 過去我們說不健全,行政幹預過多, 那麽現在“依法治國”了,希望有一個長期穩固的法律,不要前20年和後20年, 判的案子讓人覺得即滑稽又可悲。
 
現在娛樂與被娛樂似乎成為這個時代的主旋律,但它有沒有道德底線哪? 明明是缺德的事,一上娛樂, 就被寬容和理解以至不了了之,而當事人揚名立腕之後還特感"委屈"。這說明我們現在的社會開明了許多, 大家能夠接受也能捍衛人"庸俗"的權利。 但真不知我們是學會了寬容後, 是否確忘記了應有的道德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