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向對漢語不那麽感興趣的女兒突然問:“媽媽,竹馬青梅是什麽意思?” 岑今聽得一愣,她跟女兒說話經常會這樣一愣,因為突然之間有點拿不準女兒說的是英語還是漢語。她在家裏一直是有意識地跟女兒說漢語的,女兒在她的要求下,也盡量跟她說漢語,但有時女兒說著說著會轉而說起英語來,如果她沒在意,常會把英語聽成漢語,鬧出笑話。
她意識到女兒說的是漢語,馬上回答說:“竹馬青梅啊,直接翻譯成英語就是 bamboo horse and —plum —branch— ” 女兒似乎很失望:“啊?是這個意思?我還以為 — 是 — ” “你以為是什麽?” 女兒有點不好意思地說:“我以為是 —love (愛) — ” “沒錯,是 love 的意思, calf love (初戀,小孩子或青春期過渡性的、暫時的愛) — ” “那你剛才為什麽說是 bamboo horse 呢?” “那隻是字麵的意思,這個詞像漢語裏很多的詞一樣,都是有典故的,光從字麵上看不出詞的意思來。這個詞來自一首詩,有一種解釋是這樣的:兩個小孩子,一男一女,女孩在門前的水井旁玩,想采摘樹上剛剛長出來的梅子,但夠不著,剛好男孩騎著竹馬過來,看見女孩夠不著,就幫她摘了下來 — ” “梅子是什麽?” “應該就是 plum 。” “ plum ?不好吃。竹馬是什麽?” “就是 bamboo horse ,小孩子沒馬騎,就用一根竹棍子當馬,叫竹馬 —- ” “哈哈,像 Harry Potter (哈利-波特)一樣!” 她本來想解釋一下說竹馬不是哈利-波特騎的掃帚,這是兩個完全不同的事物,來自於兩種不同的文化,引起的是兩種完全不同的聯想,但她覺得這太複雜了一點,會越扯越遠,還是暫時不說更好。 她接著講解那首詩:“還沒講完呢,詩裏說:兩個小孩子,還沒開知識,在一起玩得很好,一點沒覺得兩人性別上的差異 — ” “ So (那又怎麽樣呢) ? ” “後來他們結婚了,女孩才十四歲,很害羞,男孩怎麽叫她,她都不敢回頭 — ” “十四歲就結婚了? Which state allows people to get married at 14 (哪個州允許十四歲就結婚)?” “不是美國哪個州,這是中國的事 — ” “哦,中國人十四歲就可以結婚? That’s crazy (真是瘋了;太不可理喻了) ! ” “這是以前的事 — ” “哦,以前的事。媽媽,你十四歲的時候為什麽不結婚?” “那時不興十四歲結婚 — ” “但你說以前 — ” “哦,我說的是很久很久以前 –這首詩是唐朝的時候 — 一個叫李白的大詩人寫的 — ” “後來呢?我是說,那個十四歲就結婚的小女孩 — ” “後來?後來女孩長大一點了,就不那麽害羞了,兩人感情很好。但她的丈夫是個商人 — ” 女兒一驚:“ He was wounded (他受傷了)?” 岑今忍不住笑起來。 女兒跟那些同樣年齡到美國來的中國小孩子相比,漢語聽說能力算好的了,有些孩子聽得懂漢語,但不肯說,還有的孩子完全英語化了,既聽不懂,也不會說,女兒能聽能說,但還是經常鬧笑話。 她笑了一會,解釋說:“商人不是受傷的人,是 businessman (商人),她丈夫是個 businessman ,經常到很遠的地方去做生意,她非常掛念她的丈夫,希望她丈夫平平安安歸來 — ” “後來呢?她丈夫死了?” “沒有。” “離婚了?” “不知道,那時的人應該不興離婚 — ” “她為什麽不 move (搬遷)到她丈夫 — 工作的地方去呢?” “那時候 — 交通沒這麽方便 — 人們住在一個地方 — 往往就住一輩子 —- ” “ How boring (那多沒意思啊!) ! ” 她解釋說:“那時的人 — 想法不同 — 可能他們覺得 — 能夠一輩子住在一個地方是一種 — 幸福,而那些不得不到外地去的 — 才令人同情 — 叫做 — 漂泊 — 就像飄在空中的樹葉 — 漂在水上的 — 浮萍一樣 — 總想著 — 回到故鄉去 — ” “ You mean one’s birthplace (你的意思是一個人出生的地方) ? ” “對,‘故鄉’就是一個人出生的地方。” 女兒不解地問:“ You mean you would always want to go back to China (你的意思是你會總想著回中國去)?” 她答不上來,因為她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想回中國去,說不想,是假的,說想,似乎也不正確。 女兒放了她一馬,沒追問回中國的問題:“竹馬青梅就是 — 漂 — 什麽來著?” “嗬嗬,不是,‘竹馬青梅’是 — 從小就認識的男女 — 結成夫婦 — ” “但你說過是 calf love— ” “也有這個意思 — 呃 —- 英語裏好像找不到一個 — 完全對等的詞 — ” “後來呢?” “後來?詩就寫完了。” “後來呢?” “後來你就問了我這個問題。”她躊躇了一會,裝作不在意地問,“小今,你怎麽想到問這個詞?” 女兒聳聳肩:“ Nothing. Just want to know. (沒什麽,就是想知道)” 她一看女兒的表情,就知道今天是問不出什麽來的了。現在的小孩子,從小就知道自己有隱私權,不願意讓你知道的事,你就是問破嘴皮子,他們也不會告訴你,問多了,他們還挺不耐煩的,把你當個老土看待,說你侵犯他們的隱私權。 女兒上樓去了自己的臥室,岑今還呆在那裏琢磨這事,女兒怎麽會想到問“竹馬青梅”這個詞?而且猜到這個詞跟愛情有關?莫非女兒戀愛了?跟誰呢? 小今已經十七歲了,按美國這邊的風氣,談戀愛也談得了,不過這邊不叫“談戀愛”,叫 date (約會)。如果是美國孩子,可能早就開始 date 了,但小今還沒正式 date 過。 對女兒的 date 問題,岑今的心情是很矛盾的,允許女兒 date 吧,又怕影響女兒的學習,還怕女兒遇到壞小子,上當吃虧;不允許女兒 date 吧,又怕把女兒搞得與眾不同,被人當成怪物,還怕限製了女兒的自由,女兒會反叛。 她以前經常聽她媽媽歎息,說還是生兒子省心,而生了她這個女兒,做媽媽的每天都是提心吊膽的,小時候擔心她被人拐走了,長大一點怕她被男人欺負,再長大一點,怕她早戀影響學習,還長大一點,又怕她找不著個好丈夫,等她結了婚,又怕丈夫對她不好,怕她不能生孩子,等她生了孩子,又怕她累著了,怕她身體不好,而且她生的又是女兒,於是她媽媽更得操心,要操她們母女兩人的心了。 生下小今之前,她隻覺得媽媽有點愛嘮叨,有點誇張,媽媽的用心當然都是好的,但操的心都是白操的,她自己的事她還不知道?怎麽會被人拐走,被人欺負,影響學習,不生孩子呢? 等她自己有了女兒,才明白媽媽的一番苦心,那是做母親的與生俱來的擔憂,除非沒孩子,有了孩子就一定會擔憂,不擔憂就不叫母親了。 對自己的女兒小今,她不也是從小就開始操心麽?還不說生病什麽的,就是八竿子還打不著的婚姻大事,她都一直在操著心。 說出來不怕人笑話,女兒還才幾歲時,她就開始相女婿了。也不是她自己急切到這個地步,而是周圍的人總會把話題往這上麵扯。 女兒從小就被人誇長得漂亮,眼睛大大的,鼻梁高高的,額頭鼓鼓的,嘴唇紅紅的,性格尤其可愛,乖乖的,不吵不鬧,說幾句小大人的話,樂死個人。 在國內的時候,總有人開玩笑說要跟她做親家,要讓自己的兒子做她家的上門女婿。但那都是些拖鼻涕的臭小子,沒一個她看得上眼的,哪怕人家隻是嘴裏說說,她都覺得女兒吃了虧,總是一本正經地回答人家:“我可不搞父母包辦那一套 — ” 現在想來,那些人肯定都很討厭她:不過就是開開玩笑,你還真把自己當根蔥了? 她知道自己有時不太合群,可能就是因為這些小事。 到了美國之後,這種要做親家的人就少了,大概美國人不興這一套,而國內來的留學生要麽年紀輕,還沒孩子,要麽就忙於學業,沒時間開這種玩笑。 隻有一對姓盧的夫婦,年齡跟她差不多,有個兒子,叫盧明,英語名字叫 Lewis ,跟小今一樣大,在同一所elementary school(小學)讀書,同一個年級。 美國的中小學,跟國內有點不一樣,國內是固定的教室,流動的老師。學生分到哪個班,就待在那個教室裏,不同課程的老師輪流到那個教室去教課。而美國的中小學,雖然也有一個 home room (主教室),還有一個 home room teacher (班主任),但教室不是固定的,很多課都不是在 home room 裏上,而是像大學生一樣,到不同的教室去上。 盧家的孩子比小今早來美國,英語比小今好,很多課都在 gifted class (天才班,快板,資優班)上,而小今那時剛來美國,很多課都在普通班裏上,跟 Lewis 在一起上課的時間其實很少,岑今從來沒聽女兒說起過 Lewis 。 但兩個孩子都在學校的 orchestra 裏拉小提琴,而 orchestra 是當做一門課來修的,每天都有一節 orchestra 課,五十分鍾,所有 orchestra 的學生都到音樂室去上課。 學校的 orchestra 每學期都要開幾次 concert (音樂會),聽眾主要是 orchestra 那些孩子的家長,岑今是每次必到的,一是自己的女兒在台上表演,做媽媽的自然要去捧場,還要拍照拍錄像留念;二是 concert 一般都在晚上,家長得接送孩子,中間不便跑回家來,就幹脆留下觀摩 concert 了。 岑今跟盧家的人就是在學校的 concert 上認識的。 在一大片美國家長中,兩個中國女人一下就發現了彼此,而且一下就坐到一起,攀談起來。 像很多家長一樣,兩個人互相介紹的時候,就不再是通名報姓,而是以“我是某某的媽媽”自稱。 小今來美國後,岑今按照女兒漢語名字的發音,給女兒起了個英語名字叫 Jean ,但女兒不喜歡,自己給自己起了個英語名字叫 Petal (花瓣)。 兩個媽媽做了自我介紹後, Lewis 的媽媽問:“ Petal 的媽媽,怎麽 Petal 的爸爸沒來?也跟我們家老盧一樣,忙著做實驗啊?” 岑今坦率地說:“不是,我們離婚了。” Lewis 的媽媽很不好意思,忙把話題扯到一邊去了。 交談中,岑今得知 Lewis 的爸爸盧正剛最初是來 A 大做訪問學者的,做著做著,就改成了博士後,現在正在邊工作邊讀統計學位,準備讀完後用統計學位找工作。 Lewis 的媽媽帶著兒子探親來美國,但英語不大好,考不過托福 GRE 什麽的,就沒在美國讀書。好在盧正剛很快就把一家人的綠卡辦了下來, Lewis 的媽媽找工作就很容易了,在 wal-mart 炸過雞翅,在 flea market (自由市場)賣過鞋,最近剛在 A 大找了個實驗員的工作。 Lewis 的媽媽讓岑今把女兒小今指給她看,一看就讚不絕口:“哦,那就是你女兒啊?真可愛!真漂亮!” 後來 Lewis 的媽媽就經常約著兩家一起玩,大概是想為兩位小朋友創造竹馬青梅的機會。 但岑今不太欣賞盧家的小孩,覺得他成績是好,但有點書呆子氣,雖然會拉提琴,但一看就知道是父母逼著孩子下笨功夫下出來的,而不是真有什麽音樂天分。 Lewis 的五官還長得不錯,眉清目秀的,但頭型長得不好看,扁扁的,沒後腦勺,而岑今從照片上看到過的著名音樂家,都是後腦勺很突出的。 Lewis 的媽媽對小今似乎也不是百分百滿意,主要是擔心小今成績不好,經常打聽: “你們家 Petal 還在上 ESL ( English as a Second Language 為外國學生開的英語課)?” “ Petal 進了 gifted class 沒有?” “你為 Petal 請了小提琴 tutor (輔導老師)沒有?我們 Lewis 從一年級開始就請了 tutor 的,光靠在學校 orchestra 練琴不行的,一定要請 tutor— ” 岑今有點膽寒,如果攀上這麽一門親家,還真有點招架不住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