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聽英文歌“Sing, sing a song” 是在80年代初的廣播電台裏。 Sing Sing a song Sing out loud Sing out strong Sing of good things Not bad Sing of happy Not sad Sing Sing a song Make it simple To last your whole life long Don't worry that it's not good enough For anyone else to hear Just sing Sing a song La-la-la-la-la La-la-la-la-la-la La-la-la-la-la-la-la Sing (sing) Sing a song (sing) Let the world Sing along Sing of love there Could be Sing for you and For me Sing Sing a song Make it simple To last your whole life long Don't worry that it's not good enough For anyone else to hear Just sing Sing a song Just sing Sing a song La-la-la-la-la La-la-la-la-la-la La-la-la-la-la-la-la La-la-la-la-la La-la-la-la-la-la La-la-la-la-la-la-la La-la-la-la-la La-la-la-la-la-la La-la-la-la-la-la-la La-la-la-la-la La-la-la-la-la-la La-la-la-la-la-la-la... 這首歌有不同的歌手唱過。我喜歡的是卡倫---卡朋特唱的。這首歌歌詞積極陽光,旋律簡單,代表一種人生的態度。尤其最後一段的詞:讓它變得簡單,陪伴你一生。不要擔心唱得不夠好,而被別人聽到, 唱吧,唱一首歌。 寫作從小學開始就是我的最愛,而中學的語文課更是我最開心的時刻,雖然我也很喜歡數理化。我喜歡漢字,文言文和現代漢語,繁體字和簡化字,我都喜歡。雖然攝影也是我的幾十年的業餘發燒,但我依舊認為文字給人更多的想象空間。在文字描述中,我可以創造出一個全身從上到下每個部位都是完美的女孩,而她的性格也可以被塑造成各色各樣。這樣的人物在人間應該屬於千年一出的,甚至不存在的。在文字中,一切都成為可能。 我很喜歡夢。夢是屬於可遇不可求的靈魂層麵的存在,因為我們不能計劃睡覺時做不做夢,做什麽夢。現實生活中最類似夢的現象應該就是意識流。因為意識流也是不受控的,隨機性的。而文字是記錄夢境和意識流的最好憑證。因為無法用其他的方式,比喻攝影,攝像,錄音,甚至高精的心電圖/腦電圖等等,來記錄靈魂層麵和思想的軌跡。我曾經試著去寫自己想寫的東西,但很快改變了策略。我對未知和啟示深存敬畏,於是就順著夢和意識流寫。在寫作時,我感覺自己在一葉孤舟上順流而下,沿途的風景和人文像畫卷一樣打開,一幀幀呈現在我的心中。 我所需要的就是寫,不停地寫,用我的文字承載沿途畫卷的風景。我來到這個世界,要做的就是observer(觀察者),用心去感受恩愛情仇世間百態。同時,小心地盡量不讓自己成為participant(參與者)。因為一旦我參與在這畫卷的風景中,就會帶入自己的主觀,被七情六欲的漩渦吸入,也就不再能用心去感受。我一直很軸地認為,一旦用情和欲望寫作,心就會退到幕後。很難能寫出我滿意的文字。 文字的力量是強大的。戀人見有見字如麵的說法,文字的力量可見一斑。寫作需要用心。 曾經一個上海的同事,我們一起回國出差。他的硬盤裏拷貝了很多色情小說。我並不奇怪,這些對於長期在外的人來說,就是一種讓自己釋放的催化劑。他問我要不要,他可以給我一份。我告訴他,我不需要那些小說。並不是因為我高尚或者假正經,隻緣我可以想象,可以夢想,可以自己寫。我並不需要純脆催化劑。 出於好奇看了兩篇讓同事釋放的那些小說。看了以後更堅定了我不讀這些化肥級別的小說的決心。因為這些文字不完整,是被閹割過支離破碎的畫卷,純粹為了讓讀者快速在最短的時間搞一個衝刺。如我前麵所說,一旦欲望成為壓倒性的元素,所及之處已經沒有心的痕跡。 我從來沒有覺得寫作是一件痛苦的事情,相反我很享受這個過程。一件摯愛的事情,假如我不享受,又如何能夠堅持多年呢? 就像大漠裏的沙丘,它們的形狀是迎合著風阻最小而自然形成的,更有不斷地變化;就像山間的溪流,它們的流淌是配合著地形而最優規劃的,更是時常地更新著。在浙大的第一學期,我參加了一個寫作班的培訓。愛才的老師把寫作經曆升華比喻為臨盆生產的偉大和陣痛。那位老師很和藹,比我大10歲。在大一的暑假,校刊組織各班班長遊太湖,由那位老師帶隊。那天晚上,客船沿著大運河從杭州前往無錫。老師突然有感對我說:“小張,你看著這運河作一首詩吧。“ 黑夜裏船外的運河對我並沒有任何衝擊,被老師一點名,我是詩興全然無蹤影,因為怎麽也找不到那種臨盆的陣痛。 而在大三的時候,這樣的夢境和意識流在一次期中特殊函數課考試的時候生動地出現了。我當時隻做了一半多的題,就鬼使神差一樣在草稿紙上開始寫作了。雖然清楚地知道在考試中,但更怕這個夢境稍縱即逝不再回來。那一刻,我做的就是寫,一直寫到了考試結束。後1/3的考卷完全沒有看。看著草稿紙上的文字,那種享受是難以描述的。 關於簡體字和繁體字。很多人到今天依舊爭論簡體字和繁體字的正統性。即使今天的繁體字也是經過演化和簡化的,否則最原始的應該回歸甲骨文。文字的含義和力量不在於筆畫的多少,而在於寫作者和閱讀者之間是否能夠交流。隻要雙方約定了文字的含義,簡體字一樣有力量。與其糾結繁體簡體,不如多寫文字,不管用什麽體寫出來。 關於手寫字和電腦打字。20年前和一個文化人談寫作,他很認真,堅持用鋼筆手寫在稿紙上,還塗塗畫畫的,一看就是原作。他說這才是真的寫作,說用電腦就沒有手稿的儀式感和價值。我很讚尊重文化人的執著。但我自己沒有這些條條框框,既然要用筆寫在紙上,那為什麽不用毛筆宣紙呢?又為什麽不用刀刻竹簡呢? 所有外在的媒介和工具,都隨我所用,不需要拘泥。 常常有朋友問我,為什麽不靠寫作賺錢?可以投稿雲雲。寫作對我來說是一件自己喜歡的事情,從來沒有想過賺錢。就像是我的其他愛好,騎機車,攝影,打靶,都需要花錢,為什麽對自己喜歡的寫作要考慮錢呢?寫作是我的第一愛好,就像對自己心愛的女孩,願意傾我所有為她梳妝打扮。 又何曾想利用這個女孩去賺錢呢? 對賺錢我很謹慎,不是我很富裕,而是我的錢夠簡單的生活。自由地隨心地寫作比起賺點碎銀子重要的多,我的名言是“業餘是一種自由“。自由自在挺好。 哪天興頭來了,我還會花錢把自己的文字印刷幾本,送給親友知音。 有些讀者問我的立場為什麽中庸而不尖銳。對這個問題,我前麵說過,寫作是隨著我的夢境和意識流展開的,我隻是觀察者(observer),不是參與者(participant)。感謝上帝,我的夢境裏沒有恨,也沒有殺戮,隻有美好平和的敘事。作為記錄者,我又為何要改變這幅畫卷呢。同樣的,假如哪一天,我的夢境裏出現了圖窮匕見的圖畫,我也會用文字記錄下來。我隻是一個按照心中得到的啟示,用文字記錄的忠實記錄者。 聊一下貼標簽的問題。2020年一位讀者在文學城裏在一篇文章後留言,說我是大外宣。我當時在尼日利亞入境隔離期間,一個人在一間小屋被緊閉18天,悶得夠嗆。看到飛來的標簽,覺得有點兒不夠格。但實實在在的確信我已經入文學城了。三年後,也就是幾天前,另一位讀者說我和城裏的京妞互相吹捧,兩個都是大外宣。我有點受寵若驚的感覺。印象中,人家京妞應該是文學城裏第一大V吧,對我這個城中的普通居民偶爾讚一下也是出於鼓勵。 回到這篇文章的主題。我是大外宣嗎?我用心來寫自己的故事,在世界各地的故事。別人怎麽看,我並不在意。我雖不富裕,這輩子窩頭鹹菜大碴子粥管飽沒問題,還真不至於餓肚子喝西北風。我隻是追夢人,就像印第安人的dream catcher一樣。下圖為dearm catcher。 我原本太忙,沒有時間看別人的文字。現在倒好,出於好奇索性開始猛踩京妞的空間。感覺挺好的。It feels good. 這裏借用一段《聖經》經文。路加福音 23:1-23耶穌在彼拉多麵前受審。 ============= 於是,眾人動身把耶穌押到彼拉多那裏, 指控他說:“這人蠱惑民心,禁止百姓向凱撒納稅,又說自己是基督,是君王。” 彼拉多問耶穌:“你是猶太人的王嗎?” 耶穌回答說:“如你所言。” ================= 著名的登山家馬洛裏在被問及為何想要攀登珠穆朗瑪峰時回答說:“因為它就在那裏。”(Because it's there.)也可以翻譯成:“因為山就在那裏。“ 成為人們至今經常引用的名言。 我要說的是:為什麽要寫?因為文字就在不遠處召喚。 Sing, sing a song, write, write a story. (唱,唱一首歌;寫,寫一個故事。) 豹子土狼 2023-4-15 寫於 Virgini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