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陪審團同時判決, Dr. Lisa Berardino (老板E), Dr. Stephen Havlovic (老板B), 和 Dr. William Langdon (老板A) 對紐約州立大學技術學院的報複違法行為, 負有個人責任, 違反了《美國法典》第42篇第1981節以及紐約州人權法。
陪審團並責令紐約州立大學必須賠償周序申博士的全部欠薪。
至此, 四個被告, 一網打盡,無一漏網。所有指控,全部成立。真可謂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擁 有64個校園和八萬八千名教員, 並培養出無數法官和律師的紐約州立大學(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簡稱SUNY)是美國規模最大的綜合性高教係統。其在聯邦法庭敗訴後, 美聯社,《華爾街日報》, 《高等教育紀事報》(The Chronicle of Higher Education), 以及紐約州立大學技術學院附近的幾個城鎮的報紙和電視台等媒體廣泛報道了陪審團的判決。
紐約州政府的人權執法機構, 紐約州人權署 (New York State Division of Human Rights) 更是在推特(Twitter) 上發表了推文(Tweet), 並在臉書上轉發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