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Zimmerman案發表評論
文章來源: todayonly2013-07-15 23:36:10
Zimmerman案的本質是社會治安問題,社會治安僅僅依靠警察、依靠監獄是不夠的,或者說,僅僅依靠法製是不夠的,還必須佐以人治、依靠宗教和道德的規範。

美國是個法製的國家,但是宗教和道德約束薄弱,崇尚個人主義、個性自由和人權,進一步削弱了法製的權威。在人的缺乏道德約束麵前,法製被人的智慧玩弄和戲耍,法製對維係一個公平和正義的社會的功能越來越薄弱。在最近一個時期,西方社會麵臨越來越嚴重的經濟危機,導致政府功能的萎縮,直接影響到維持社會治安的警察的群體利益,警察已經逐漸變成依靠損害公眾利益來增加其功能的重要性,以公共利益的社會治安來要挾政府部門,這一切構成了美國社會最大的危機。

政府沒錢支付警察的開支,警察就開始犯罪,那麽這個社會就成為沒有公共安全的社會,就淪落為叢林規則的社會,在這個社會裏,每一個良民都被迫自衛,生命財產的安全投資大大增長,迫使公眾或者出納更多的治安費用,或者社會崩潰進入無政府狀態。

從我個人的經曆來看,中外的公檢法都是沒有公義的,美國好不了多少。平時警察的功能就是罰款,一旦惹上任何案子,法製係統是無法依賴以獲得正義和公平的。

在這種社會大環境下,民眾自衛是迫不得已,而民眾自衛本質上是對警察維護治安的補充,表達了民眾對警察的不信任,表達了警察功能的缺失。

如果對於警察在當今社會的真實角色的認識,就會發現,警察的根本作用是欺騙老百姓,騙保護費的。警察根本無法製止慣犯的犯罪,警察和罪犯是一夥的、共生的,都是良民的寄生蟲。

所以,要麽忍受警察和罪犯合夥對良民的敲詐,要麽就是良民自己武裝起來保衛自己的生命財產。從這個角度來看Zimmerman案,一切都是清清楚楚。

罪犯所以會成為慣犯,就是因為犯罪的未有效的製止。一個流氓之所以會成為罪犯,就是因為社會缺乏治療機製,沒有道德譴責機製,卻有對待社會惡習的麻木和冷漠,任其發展,最終導致犯罪。

所以,當社會整體的自我清潔功能喪失以後,這個社會就成為犯罪橫行的無法無天的社會,在這個社會裏,罪犯越發品嚐到犯罪的甜頭,而警察明裏暗裏縱容、旁觀和冷笑。

所以,這就是Zimmerman案子的全部背景。Zimmerman攜槍巡邏社區,有錯嗎?沒有。跟蹤可疑人有錯嗎?沒有。接下來,黑人少年和Zim打在一起,是Zim主動挑釁黑人少年,並且處心積慮地開槍打死他,還是黑人少年主動接近Zim?這個細節的討論我暫且按下不表,單說Zimmerman攜槍巡邏,這如果合法,那麽這個槍難道是燒火棍嗎,是個擺設嗎?這杆槍是平民自衛的權利,是神聖不可侵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