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30日日本的新聞媒介報道:「10名日本人因吃了原產於中國的餃子而中毒」,從而拉開了“中國產毒餃子”事件的序幕。時隔五年多,該事件終於隨著投毒犯呂月庭在2013年7月30日的出庭受審而落下了帷幕。 現在,我們回過頭來品味一下中日雙方的政府當局的對該事件的處理過程吧: 首先,中國當局經過調查認為,這是一個孤立“投毒”的刑事案件,就事論事即可。 其次,日本當局動用了世界上最先進的偵測工具進行了極為縝密的調查後認定,有毒農藥就是中國產的,而且隻能是在中國境內被混入餃子袋內的。從結果看,日本警方的結論是沒有錯誤的。但是,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日本的警察能夠根據濃度僅僅為百萬分之一的不同雜質的含量辨別出同種產品的不同產地,卻看不見在餃子包裝袋上的被注射器刺穿的直徑已經達到1毫米的兩個“大窟窿”!!而且更加莫名其妙的是,雖然中國警方曾經為解決該案件造訪日本警方,但是,日本警方卻對那個有著兩個直徑達1毫米的“大窟窿”的餃子袋嚴加保密,沒有公開!而且更要命的是,在堅守了兩年多之後,日本警方竟然經過研究,得出了兩年多之前中國警方就已經申明的,“有毒物質是可以透過有擦痕的餃子袋從餃子袋的外麵滲透到餃子袋的裏麵的”結論。至於,日本警方擁有的偵察手段之先進以及日本警方偵察員之“愚蠢”,不在本文探討範圍內。這裏要說的是日本政府的做法。 日本政府首先根據其警方提供的偵測報告,認定是“中國餃子有毒”。然後,動用了全國的新聞媒介作了如下推理: 1. 這袋餃子是有毒的; 2. 這袋餃子的生產廠生產的餃子都可能是有毒的; 3. 因為餃子的生產廠在中國,所以,產自中國的餃子都可能是有毒的; 4. 因為產自中國的餃子都可能是有毒的,所以,產自中國的所有食品都可能是有毒的。 根據上述推理,隻要中國政府不解釋清楚“毒餃子”的來龍去脈,日本政府就應該禁止產自中國的所有食品進口到日本。事實上,中國食品的對日出口量,因為“毒餃子問題”而銳減30%以上。而“毒餃子”生產廠----全日資的“天洋食品”也被迫破產了。 也許,日本的政治家們“以日本國民的食品安全乃至生命安全”為自己的第一使命是無可厚非的,但是,他們“以點蓋全”地全盤否定中國產食品的做法卻是徹底地傷害了13億中國人的感情!令人難以容忍的是,不論是當年的自民黨的政客,還是後來奪取政權的民主黨的聯合政府的政客,以及今天重新奪回政權的自民黨的政客們至今也沒有向中國人民道歉。那麽,他們為什麽要將一個單純的“投毒”刑事案件演化成使中國對日的食品出口量銳減30%,日本全體國民聞中國食品而色變的巨大事件呢?難道他們真的忘記了在1993年,日本遇到大米歉收的巨大災害時,來自中國的食品是怎麽幫助日本人民渡過難關的嗎?難道他們真的不知道日本的食品自給率隻有約40%嗎?我們能夠得到來自日本政府的一個滿意的答複嗎?我以為,隻要日本政府不擺脫對美國政府的依賴,不擺脫在意識形態上對中國人民的歧視,類似於“毒餃子”的事件將還會發生,中日關係不可能向好的方向發展。 其實,日本人民應該感受到中國人之厚道了,如果今天的中國政府,用日本政府處理“中國餃子”的方式處理“日本汽車”,日本的汽車將被趕出當今世界上最大的汽車市場----中國市場!這也許是題外話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