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審員之路:選擇與淘汰 (上)
文章來源: XQQ2017-02-11 22:36:31

新年伊始,我便執行了作為普羅大眾的一項光榮使命:兩周的陪審團服務(Jury Service)。第一次參加陪審團甄選給我帶來了許多新奇的感受,而介入的官司卻令我倍感壓抑和沉痛。

縣法院大廳

對於美國的司法程序,我的認知極為小兒科。作為遵紀守法的良民,從未涉足過對簿公堂的現場也是不足為怪的。當然,這並不排除我滿腦子裏對法庭的活躍想像。發生在法庭上的那些不似戰場,勝似戰場的廝殺場麵早已銘刻在心,更何況,新聞裏各種的官司大戲總是亂烘烘你方唱罷我登場,一直娛樂著我們的生活。

電影«A few good men»裏的精彩又經典的法庭交鋒,太刺激了。

縣法院給我的一紙傳票(summons)中, 我讀到了這樣一段話“在美國的州和聯邦憲法中,陪審團審判是美國公民的一項基本而神聖的權利。作為一個未來的陪審員,你將有機會直接參與我們民主生活中的一個關鍵組成部分。”

第一次的隨機選擇

能接到來自當地法院的承擔預備陪審員職責的函文,其實是件很隨機的事兒,因為這完全是由計算機依據公民的駕照號或者選民號任意遴選的。盡管如此,我還是有一種中大獎的感覺,瞧瞧身旁的土生土長的老外,頭發花白得要退休了,還沒有這榮幸的“第一次”呢。

在身旁幾位有經曆的同事的科普下,我的法律方麵的學問突飛猛進。比如,我明白了陪審員要聆聽的是兩類案子:一類屬於人民內部矛盾(civil case),原告稱為 plaintiff,陪審員要裁決勝訴方(prevail);另一類屬於敵我矛盾(criminal case),起訴人多為prosecutor,陪審員要決定被告guilty or not guilty。這些詞可要用對地方啊。

和老美的閑聊中,我還得到了一些能夠逃脫陪審員任務的驗方,這使我明顯地感覺到眾人對這項公民義務的躲避心態。我思忖,這大概和對待納稅的心理同出一轍。在盡量理解之外,我也略感悲哀。當那些“公正,民主,民權,法製”的果子可以不費力氣,唾手可得時,它們還會誘人嗎?

一位好心腸的友人還送我了幾條pointers:

比如,首選call-in的報到方式,這樣可以免去天天車馬勞頓,隻消每日電話上點兩次卯,聽候吩咐即可;

又比如,親臨法院時,隻有帶著你的傳票報到,你才有考勤出據 (自家老板的當然無所謂啦);

再比如,若攜帶武器,對不起,你要把它們先鎖起來,才可進法庭……

大部分可謂金科玉律,采用拿來主義遵守就得了,可是後一條,我想,有點意思,我有可能帶著槍支到執法大廳嗎?

我的第一周上崗是出奇的清靜,我照常上班。我發覺,我的上司比我還舒了口氣。

第二周我便得到了走馬上任的召喚,加入了預備陪審團。我的整個星期的“玩消失”一定讓我的頭兒很沮喪。沒辦法,為人民服務嘛。

我在這裏臨時上了幾天的班

第二次的隨機選擇

250來個象我一樣的預備陪審員在Jury Assembly大廳裏,坐以待旦,整裝待發。依據每日審理案例的性質和數量,計算機將從我們這些奉旨人員裏,盲選出一定名額的準陪審員,然後分配到不同的案子中,這就是case assignment。

當工作人員開始念名單時,被叫到的人會聲音洪亮地應一聲,然後,表情凝重地跟著法庭機要員,走馬燈般地奔赴法庭第一線。剩下的人呢,會收一收黯淡的目光,繼續消遣著政府為義務陪審員們提供的貼心服務(電視,雜誌以及Puzzle)。既來之,大部分人還是願意來個真格的,盡管工作人員也安慰眾人,你的候命本身也是在盡公民的義務哦。

上午,102位預備陪審員被選入5個案件,每組人員從14到40 不等。

午後,我剛剛入座,便聽到我的名字被便拗地呼喊著。我意識到,有案子了,輪著我上陣了。這樣,我和其他34人成為一起性侵案的準陪審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