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遇刺說明美國應該管控槍支
文章來源: 雅美之途2024-07-14 23:07:43


刺殺川普的槍手是20歲的Thomas Matthew Crooks, 為英裔或蘇格蘭裔姓氏,名字是美國普通白人。他來自賓州匹茨堡南郊的Bethel County, 開幾十英裏去了北邊的槍擊地點Butler County。

槍手為注冊的美國共和黨員,但是也為自由派捐款。在這個年齡段是共和黨的人很少,注冊也不代表什麽。

New York Post開始在網絡文章中說是a Chinese man, 但是隨後更改成a white male, 我不覺得是C/P的。Chinese必須大寫表示國家或族群,white這裏是小寫,但是也可以大寫,man和male的後者強調性別。英語表述豐富,目的性怎麽解釋?這個問題需要陰謀論專家給出答案。

這個錯誤應該允許發生,特別是在信息有限的情況下,改了就好,沒有必要像自由派那樣說的去找律師起訴NYP。

這是他們改正的過程:“轉發:I just finished my phone call with Joe Marino who is the journalist for NY Post. I asked him, "Where's your source that identified the assassin as a Chinese man?" Joe Marino told me that it was a White Male and there was a misprint. I told Joe Marino, "Please make the correction to the news reporting! The whole Chinese community is scared!" He said, "I'm doing it now."

ChatGPT翻譯官:“轉發:我剛剛結束了與《紐約郵報》記者喬·馬裏諾的電話。我問他:“你說刺客是中國人的消息來源在哪裏?”,喬·馬裏諾告訴我,刺客其實是白人男性,這是個印刷錯誤。我告訴喬·馬裏諾:“請更正新聞報道!整個華人社區都嚇壞了!”,他說:“我現在就改“”。

將槍擊事件定為政府陰謀論是中式思維,美國政府連FBI都管不著。FBI和CIA是獨立的,它們甚至可以調查美國總統。況且Butler County是賓州西部,共和黨的地盤。

從警察狙擊手的製服看,他還不是Secret Service agent(特勤局特工),他們是當地的警察。特勤局是professional, 不屬拜登指揮,這點我還是相信的,當地警察更不受聯邦政府官轄。

如果我們獲得的信息準確,槍手瞄準川普,警察狙擊手瞄準槍手,這幾乎是同時間發生的事。這事很是蹊蹺,現在的大膽猜測是警察已經預先鎖定了槍手。有人在事先看到了槍手,並且通報給了警察,視頻中很多民眾都看到槍手在不太高的屋頂上爬動。

令人意外的是,警察狙擊手在等槍手射擊後才行動,這裏關鍵是美國當地警察在什麽情況下才允許開槍?他們的Protocol是什麽?當然這也是很多陰謀論的來源。

美聯社著名攝影記者Evan Vucci 的這張照片定會載入史冊,他本身就是普林策獎獲得者。他說自己聽到鞭炮聲時就知道大事發生了,然後衝到台的下沿拍攝,將川普揮拳、男女特勤人員保護川普的鏡頭堪入美國國旗的背景中。

Evan Vucci 是位了不起的攝影師,我開始還納悶他怎麽得到的Credits, 因為當時照片是滿天飛。他原來放入自己的ins貼號,看來網上貼出的時間就是版權,他也接受了記者的采訪。攝影記者是個危險的職業,這一點不假,Evan Vucci 在最近時隻離子彈飛過路線三米。

當時我就覺得,賓州農村的槍擊照片類比美軍在二戰的Iwo Jima插星條旗更恰當,自由女神領導人民太法國味,也不符合從極左轉向極右的美國紐約客的形象。

骨刺越戰逃兵役的富二代這次領導了美國特勤人員,川普不改演員本性,他的揮拳動作讓我想到他當時違反新冠隔離規定出來見民眾的視頻。我在首篇文章中是這樣表述的:“這張滿臉是血、揮拳和背麵是美國國旗的照片肯定會成為美國經典,也會幫助川普再次入主白宮”。

當時川普在特勤人員的幫助下從講台下爬起來時,視頻中有“He was down”的聲音,言下之意是已經拿下槍手。幸虧當地警察Sniper(狙擊手)的精準操作,美國這種職業精神到處都是,不然槍手還會開槍,現場至少有一位觀眾死亡。從現有的資料看,在川普前麵替他擋子彈的特勤人員中還是位女性,這美國現在是男女難辯。

槍手最多開了5槍,打死一人,傷及包括川普的兩人,後麵的射擊是美國警察或特勤人員開的。我當時在文章中隻說了11槍,當然無法辯別槍聲來自何方。這個判斷是正確的,待他們解決了槍手後,他們才讓川普爬了起來。

美國確實應該有限度地禁槍,這次是自由派刺殺川普,保守派擁有更多的槍,拜登老命也不安全。奧巴馬發過禁大型殺傷武器的行政令,但是川普又搬回來了。

美國人似乎隻有生活在這種環境中,因為推翻憲法修正案第二條,不僅需要總統,還需聯邦和州議會的絕大多數通過。這似乎不可能,但是也是事在人為,不然美國怎麽有禁酒和開酒令的兩次憲法修正案?

美國不應該這樣殘殺下去,槍支還可以落在精神病人的手中。以前的槍手因為暗戀耶魯學生和好萊塢影星Jodie Foster, 他為了向Jodie示愛不惜去刺殺裏根總統,弄得Jodie Foster在耶魯讀書都需要特別的保安。

同濟美國牛人校友在1986年抵美國讀博士,但是他不知道Jodie Foster是誰。相當於不知道陳衝或劉曉慶,以此可見當年的留學生是多麽地與美國脫節。Jodie Foster是美國奧斯卡獎在1989和1992的雙影後,尤其以與Anthony Hopkins合演的The Silence of the Lambs著名,幾乎是家喻戶曉。我們剛到美國不久就看過,她演了個相當恐怖的角色。

可見維基關於Jodie Foster與裏根遇刺的介紹,她根本不認識刺客,還寫過文章《為什麽是我》。除了這位裏根刺客,還有一位男士在耶魯跟蹤過Jodie Foster。

“During her freshman year at Yale in 1980–81, Foster was stalked by John Hinckley Jr., who had developed an obsession with her after watching Taxi Driver multiple times. He moved to New Haven and tried to contact her by letter and telephone. On March 30, 1981, Hinckley attempted to assassinate United States president Ronald Reagan, wounding him and three other people, claiming that his motive was to impress Foster. The incident drew intense media attention, and Foster was accompanied by bodyguards while on campus”。

ChatGPT翻譯官:“在1980-81年耶魯大學大一期間,福斯特被約翰·欣克利跟蹤,欣克利因多次觀看《出租車司機》後對她產生了癡迷。他搬到紐黑文,並試圖通過信件和電話與她聯係。1981年3月30日,欣克利企圖暗殺美國總統羅納德·裏根,導致裏根及其他三人受傷,聲稱他的動機是為了打動福斯特。這起事件引起了媒體的廣泛關注,福斯特在校園內有保鏢陪同”。

耶魯不僅出政治名星,現在當紅的Ron DeSantis, JD Vance和Vivek Ramaswamy都是耶魯本科或法學院畢業生,耶魯也出大量奧斯卡影星,連帶藝術色彩的奧運花樣滑冰冠軍Nathan Chen和Sarah Hughes也選擇讀耶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