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真實新冠死亡人數到底有多少?
文章來源: 雅美之途2020-09-11 16:17:16

我在五大名校家長群 (HYMPS)看見這個帖子。大意是說美國CDC近日修改了新冠病人的死亡人數,美國實際上死於新冠的人數隻有總人數153,504的6%,也就是9210人。其他的94%是擁有2-3種其他基礎疾病或年齡很大的病人。

美國現在新冠的死亡總數是183,000, 所以我說這帖:“153,000, 老掉牙的數字啊”。另外,這帖與我們以前的認識不符,所以我進一步懷疑:“所有SARS-Cov-2陽性的人死都算在Covid-19身上,這是美國的算法,大家都知道的。現在強調6%是為什麽?”。

我當時質疑的基本點是,如果僅以新冠感染一項作為致死原因的話,排除肥胖、高血壓和糖尿病等基礎疾病和老年人,那麽死亡數據幾乎都是年輕人的感染。這樣數據當然低,所以這6%的算法很有誤導性。

該信息放海外校友群後,馬上就有同濟在美國的執業醫師反駁:“6%指的是death certificate上隻有COVID一項。但是我們在實際填寫時都會寫上伴發的comobidities。這並不能說死亡跟covid無關。隻有6%死於新冠,這個解釋很不準確,CDC沒有這麽說。就是啊,沒有說隻有6%死於新冠。disinformation [Angry]”。

因為談話還會繼續,所以我們稱這位為同濟美國醫生A。

隨後同濟美國醫生B發言:“這是可能。我們這邊死亡最多的是nursing home patients. 他們都是80歲以上,有很多疾病。如果沒新冠,可能還會活幾個月甚至幾年。但是這次我們把他們的第一死亡診斷寫成新冠,因為那是直接死亡原因。我自己診所估計有50個病人得了新冠,各種年齡都有,其中一個60多歲死了,她沒太多其他疾病。另一個81歲死了,她本身有很多病,但平時控製的很好。但是 300人的 nursing home大概有50多人死亡。以上這些病人的死亡第一診斷我們都報新冠”。

同濟美國醫生C: “我們這裏隻把Covid-19 是one of the causes of death的才算。如果 COVID-19 不是 cause of death 則不算。當然COVID-19 是不是至死原因之一由臨床醫師斷定。有兩個病例,病情一直穩定,但突然加重離世,家屬要求醫院讓我們作 autopsy。我們沒有適當的防護措施,讓他們送 UNC chapel hill 作 autopsy”。

我便問了一個泛泛的問題:是否存在像保守派所批評的這種可能:民主黨為了選舉故意把Covid-19的死亡人數弄高。

同濟美國醫生B: “這個不太清楚。除了確診新冠病人外,nursing home 疑似新冠死亡的病人我們疑似新冠為第一死亡診斷。這是我們紐約的報告方法。具體統計我不清楚,但是我們臨床醫生不會亂報。我們不可能亂報診斷的。病人家屬會看這個死亡診斷書的。如果Covid positive, 我們寫死亡的第一診斷肯定是Covid. 如果病人還有其他Comorbidities, 會在間接死亡診斷上寫明,那會是第二,或第三診斷。值得說明的,有些nursing home patients還未查Covid PCR,就死了的,我們按臨床表現,會寫上suspected Covid-19 作為死亡第一診斷。所以總體死亡人數可能增大”。

同濟美國醫生C: “醫院應該不會。Death certificate是極其重要的法律文件,有病例可查,醫師絕大多數不會亂開。我們寫屍檢報告,最重要的結論就是 cause of death。當然作 autopsy 隻是少數。多數情況下,臨床診斷是基本正確的。對。 causes of death 有不同的 categories, 每一類都有definition。COVID-19是cause of death 還是 comorbidity 大多數情況下還是可以斷定的,雖然有一定的主觀因素。另外根據CDC早期guidelines, 如果死於肺炎,且flu test positive, 就不算是 COVID-19 至死”。

同濟美國醫生D: “最終的死亡數字是可靠的。但一段時間的死亡是有可能誇大的。因為報告病人死亡,coroner驗屍,到death certificate 之間有一段時間的。大概差不多一周醫生接到通知填寫。基本上所有需要(基本上所有死亡病例)coroner檢查的都必須有covid test。還有一種就是凡有稍微疑似的入院病人查covid. 一旦送檢這些病人的處理按covid 處理。早期從送檢到結果需要至少48 小時。所以在此期間死亡的也算covid 死亡,直到最後糾正。基於這些理由是有可能不準的。但最終到death certificate 後得到糾正。一般醫院病人中確診病人和 person under investigation的比例可能 1:2 或更高。如果懷疑的話會查的。一旦送檢就暫時算陽性。後麵結果出來後再糾正。所以最終結果有人提出反而會低估. 我個人認為不會因為有任何疑問的死亡需要通知coroner. 而現在我知道的coroner 都需要covid test”。

讓我總結一下:這些信息顛覆了我以前的認知,我總覺得美國隻要是核酸陽性,再加上病人去世了,隻要滿足這兩條硬性條件,全部自動算成美國新冠死亡的總人數。現在經過同濟在美國的臨床一線醫生的解釋,在美國新冠感染是否會在死亡證書上列為死亡原因,是臨床醫生根據核酸、基礎疾病和其他臨床表現綜合判斷的結果。

我寫政論文章多了,需要盡可能準確,而這些一線臨床醫生,確實從各個方麵給我們提供了真實的資訊,謝謝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