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拉裏用私人電子郵箱處理公務可以被調查,川普為什麽不可以?
文章來源: 溪邊愚人2022-08-23 16:08:17

川普佛羅裏達州的海湖莊園8月8日被FBI搜查後,這件事情還在繼續發酵。

該搜查源於一個FBI的調查,現在還處於大陪審團階段。按照美國法律,大陪審團的內容都是保密的,除非到了後期有特殊原因公布一些資料。但此次搜查一事,在一片呼聲下,司法部已經公布了搜查令(抹去了搜查人員信息)和搜查所獲物品清單。現在法官又要求公布宣誓書中可以公布的部分。

司法部曾提出希望不解封宣誓書,後來又對短時間內做信息刪除表示不勝負擔。但都被法官駁回。佛羅裏達州西棕櫚灘的聯邦地方法官布魯斯·萊因哈特(Bruce Reinhart)周一(8月22日)發布了一份書麵命令,確認公布誓言書的決定。萊因哈特法官寫道:“特別是考慮到對前總統住所進行史無前例的搜查所帶來的強烈的公眾和曆史影響,政府還沒有證明這些行政方麵的考慮足以解釋密封是合理的。”

司法部必須在本周四之前完成誓言書的刪除/塗黑工作。萊因哈特法官也允許司法部提供“任何補充證據或法律論據”反對解封。司法部還沒有為此做出任何評價。

估計現在就是等待周四的解密了。但是,這些天各種言論並沒有消停,特別是不斷有人把希拉裏拿出來與川普做比較,似乎可以為川普尋找什麽理由似的。今天我們就來把川普與希拉裏比一比,也把共和黨與民主黨比。


同樣涉及機密文件,比一比希拉裏與川普行為的同與異

希拉裏當初因為用私人電子郵箱(和私人郵件服務器)處理公務,違反了規矩。更嚴重的是,後來發現電子郵件中涉及到“機密”文件內容。不過,有一個細節很多人沒有注意:隻有極少一部分“機密”文件內容在寫電子郵件時就已經是“機密”級別了。最後電子郵件中的“機密”、“絕密”文件,大都是事後被“升級”為機密文件的,其中絕大部分就是因為調查這個案子審核那些內容時才升級的。

這不證明希拉裏沒有犯錯誤。正相反,這證明了,任何與公務有關的電子郵件,必須用政府部門的電子郵箱,所以,隻要是用私人郵箱處理公務就是錯了。涉及到機密文件,錯誤的性質就更嚴重了。這也證明了希拉裏對有可能是機密的內容處理非常不慎重。所以,希拉裏被調查了。

同樣道理,川普對不屬於他的,應該交給國家檔案館的總統文件帶去海湖莊園這件事本身就錯了。現在發現那些文件中還有“絕密”和被標為SCI的文件,就更錯得離譜了。而且川普是明知故犯,因為這些文件原本就屬於絕密或SCI之類,並不是事後升級所致。

SCI指那些有特別敏感內容的文件,隻能由具有極高安全級別的人在特定政府設施內閱讀。事實上,因為川普在任時大量時間在自己的家裏度過,政府專門在他的海湖莊園和新澤西那個俱樂部的家分別建造了符合存放SCI文件的設施。隻是,川普不怎麽遵守規矩,哪怕SCI文件也不總在那些設施裏麵看閱,離任後帶走SCI的文件就更是難以原諒了。既然政府特別為他提供了SCI文件的設施,他不可能不知道該如何處置SCI文件。他就是明知故犯。

那些對希拉裏高喊“把她關進牢裏”(lock her up)的人,現在對川普的行為卻無感,這是怎樣的雙標啊?希拉裏被調查了,川普就不該被調查嗎?讓司法部走完調查程序不行嗎?


希拉裏沒有被起訴不代表川普也不會被起訴

保密分類是一種行政程序,不是法律。所以違背保密條例往往是行政處分而不是法律製裁。行政處罰包括被訓誡,或失去他們的安全審查資格,甚至被解雇。但這不代表一定是犯罪了。

判斷一個人是否犯罪需要根據法律條例,而那些可以用來定罪的法律條文並不取決於文件的保密程度,而是取決於文件的內容性質以及當事人的具體行為。

處理希拉裏“郵件門”的時任FBI局長詹姆斯·科米(James Comey)。

希拉裏最後沒有被起訴。當時的FBI局長詹姆斯·科米(James Comey)對此事公開發表的一個聲明這樣解釋:

“雖然我們沒有發現明確的證據表明克林頓國務卿或她的同事有意違反關於處理機密信息的法律,但有證據表明他們在處理非常敏感、高度機密的信息時極其粗心。”

“雖然有證據表明可能違反了有關處理機密信息的法規,但我們的判斷是,沒有一個合理的檢察官會起訴這樣的案件。檢察官在提出指控前必然會權衡許多因素。有一些明顯的考慮,如證據的強度,特別是關於意圖的證據。負責任的決定還考慮一個人的行為背景,以及過去如何處理類似的情況。

在回顧我們對處理不當或刪除機密信息的調查中,我們找不到一個支持根據這些事實提出刑事指控的案例。所有被起訴的案件都涉及一些組合:明顯有意和故意不當處理機密信息;或大量材料被暴露,以支持對故意不當行為的推斷;或有跡象表明對美國不忠;或者是阻撓司法的努力。我們在這裏沒有看到這些東西。

要說明清楚的是,這並不是說在類似情況下,從事這種活動的人不會麵臨任何後果。相反,這些人往往會受到安全或行政處罰。但這並不是我們現在要決定的事情。

因此,盡管是司法部對這樣的問題做出最終決定,但我們向司法部表達我們的觀點,即在本案中不適合提出指控。”

所以,希拉裏不被起訴是因為她的行為不符合一些“犯罪行為的組合”,而這可以理解為是司法部門經典的判斷準則。但這不代表川普的情況一定相同。司法部對川普的調查,我們知道的細節很少,但公布的搜查令中有一點點內容,比如,此次搜查與《反間諜法》有關,就是說已經有了可能定罪的方向了。

搜查令公布後,很多人嚷嚷,說川普怎麽可能是間諜?簡直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啊!可是,第一,我們不知道細節,先不要下結論。誰有資格可以斷言川普不會做間諜?第二,對法律不要顧名思義,《反間諜法》不代表隻是針對做了間諜的人,還包括很多內容,比如凡是涉及“收集、傳輸或丟失國防信息”的行為,根據美國法典第18篇第37章第793條,都是犯了罪。

川普會不會被起訴,看來還是要參照他的一貫行為。現在,我們就讓子彈再飛一會兒,等待司法部的調查結果吧。

其實,川普作為前總統,對他在任期間接觸的所有文件資料都終身享有查閱的權限,根本不需要帶去自己家。這些東西不是他私人的,也不能保存在他的家中,無論是不是保密文件。



民主黨人“花了4年時間拒絕承認川普2016年的勝利”?

說民主黨人拒絕承認川普是合法總統的言論早就不是新聞了。隻是在川普的海湖莊園被搜後,這樣的謠言再次在市場上流行。

 

圖中推文說“民主黨‘花了4年時間拒絕承認川普2016年的勝利’”

但是,這樣認為的人混淆了兩個概念:承認選舉結果是一回事,揭露選舉中的不公平因素是另一回事。

什麽叫承認選舉結果呢?我們看看下麵幾個事實,是不是證明了希拉裏和民主黨以行動承認了2016年的選舉結果:

• 2016年民主黨總統候選人希拉裏在川普獲勝的選舉結果宣布後數小時內就給川普電話表示認輸,並祝賀他當選。希拉裏在11月9日上午的敗選演講中說:“川普將成為我們的總統。他值得擁有一個領導機會,我們也應該給予他一個開放的心態。我們的憲政民主體現了權力的和平移交。我們不僅尊重這一點,而且珍惜它。”

• 時任民主黨全國委員會主席的唐娜·布拉齊爾(Donna Brazile)承認川普是當選總統,並在選舉後第二天發表的聲明中祝賀他的勝利。

• 選舉後兩天,當時的美國總統奧巴馬邀請川普夫婦去白宮,並表示他希望確保政權的平穩交接和兩個政府的平穩過渡。奧巴馬說:“我們現在都在支持他的成功。和平移交權力是我們民主的標誌之一。在接下來的幾個月裏,我們將向世界展示這一點。”

再比較一下川普2020年的表現:他不僅拒絕承認拜登勝選,還拒絕做任何權力交接工作。很久以後迫於壓力不得不讓手下人配合交接,但他本人拒絕參加拜登的就職典禮,更不要說選舉結束後川普還參與了試圖推翻2020年選舉結果的努力,並鼓勵了1月6日的國會暴亂。

不是說沒有比較就沒有傷害嗎?不知道這樣比較之後川普的支持者是不是還能繼續得出希拉裏與川普是同樣不接受選舉結果的結論。

退一萬步說,就是選舉結果真的不合理了,川普的做法也不可取。還記得2020年阿爾·戈爾(Al Gore)是怎麽做的嗎?當時戈爾與小布什的博弈就取決於佛羅裏達的選票了。因為已經發現某個郡的選票有問題,正重新計票。小布什原來領先的優勢眼看就被重新計票一點點蠶食了。為了避免敗選,小布什把官司打到了聯邦最高法院,高院以黨派劃分投票,5個共和黨任命的大法官形成多數意見,命令停止重新計票。

說實話,高院的裁決沒有道理。如果計票有問題,重新計票是天經地義的事情。尊重每一張選票的真正投票意向,也是選舉機製對民主的承諾。當時佛羅裏達州最高法院已經同意重新計票。選舉是按照州法進行的,所以州最高法院應該有最後裁決權,聯邦法院不應該介入。

但是,為了避免一場憲政危機,戈爾決定接受聯邦高院判決,也就是接受了沒有完成重新計票的選舉結果。他在高院判決後的一個電視講話中說:“現在,美國最高法院已經說話了。讓我們不再懷疑,雖然我強烈反對法院的決定,但我接受它。我接受這一最終結果,它將在下周一的選舉團中得到認證。今晚,為了我們人民的團結和我們民主的力量,我承認敗選。”

當時擔任副總統的戈爾親自在參議院完成了對小布什勝選的選舉結果的認證。

就好像一場體育比賽,裁判錯判了,你可以抗議,但不能鬧場,不能掀桌子。事實上後來媒體等機構幫助完成了重新計票,戈爾的確是贏了佛羅裏達州。但是,戈爾的高風亮節維持住了民主的基石。



民主黨人指出選舉中的不公平因素,有錯嗎?

很多人似乎忘記了,2016年俄羅斯幹預了美國大選早就是定論了,而且俄羅斯的目的是幫助川普贏。特別檢察官羅伯特·穆勒(Robert Mueller)負責的調查對此有結論,也有海量的證據。民主黨人指出這個事實,指出這個因素對選舉結果有影響,錯了嗎?把這個等同於川普的不接受2020年選舉結果太荒謬吧?

這裏必須強調一下:川普說2020年選舉有大量舞弊是沒有任何證據的。

還是那句話,接受裁判的判決,不代表不能指出判決是錯的,或者有不公平因素。隻有不斷杜絕不公平因素,才能真正維持美國的民主機製。

其實,自高院2013年扼殺了《投票權法》(Voting Rights Act)中的聯邦監督條款,允許在選舉方麵一向劣跡斑斑,壓製公平投票的南方各州自由修改選舉法後,民主黨就一直處於不利地位。今天不打算在這方麵多費筆墨,隻說一個事實:在南方州,民主黨選票比較集中的地區,選民經常需要排幾個小時的隊才能投票。誰能夠說這是一件公平的事情,得到的是公平的選舉?關鍵是,一年複一年,不僅情況沒有得到改善,甚至還有佐治亞州推出這樣新的選舉法條款:如果給排隊投票的人遞水遞食物,屬犯法行為!

但就是在這樣不公平的選舉條件下,民主黨可曾有過一次不承認選舉結果?所以請那些胡謅的人首先搞清概念:什麽叫不接受選舉結果,什麽叫維護公平選舉。接受裁判的一次錯判,不等於不能為預防下一次錯判努力。


如果要說FBI爛透了,總得給出點證據吧

川普家被搜後,他本人和共和黨一些領袖人物立刻說FBI爛透了,似乎FBI成了民主黨的禦用工具。隻是,要這樣說總得有點證據吧?人不能隻靠陰謀論過日子。

很多人不知道的是,FBI幾乎是美國政府中最保守,最“白男”的機構之一。用《水門事件:一部新曆史》一書的作者加勒特·M·格拉夫(Garrett M. Graff)的話來說,“這是一個文化上如此保守的機構,即使以執法的標準來看,民主黨總統從未感到舒適——或在政治上有膽量——提名一個民主黨人領導該局。”所以,他認為,川普指責FBI完全是出於偏見:“這就對了。FBI遠不是一個進步思想的堡壘,每一位FBI的局長都是與共和黨結盟的官員,一直追溯到其創建之初。這樣的曆史表明,這裏的問題是川普,而不是機構的偏見。”

所以,我們一定要多了解曆史,這樣才不容易輕信謠言。

川普和共和黨人最讓人難以原諒的是,他們為了保住自己的權力,不惜以破壞美國民主為代價。丟了選舉,就說有大量選舉舞弊;被FBI搜查,就說FBI爛透了,腐敗了。而川普的支持者也就真的相信選舉不公了,FBI爛了。民主機製非常依賴於民眾的信任。如果人們不再相信選舉,不再相信司法機構,那麽,這個社會就真的完了。

參考資料

https://www.politifact.com/factchecks/2020/nov/24/jody-hice/did-democrats-refuse-acknowledge-trumps-2016-victo/

https://www.nytimes.com/2022/08/18/opinion/trump-fbi-conservative.html

https://www.bloomberg.com/news/articles/2022-08-22/trump-judge-affirms-doj-hasn-t-made-case-to-seal-affidavit

https://www.latimes.com/nation/la-xpm-2013-jun-25-la-na-court-voting-rights-20130626-story.html

https://www.nytimes.com/2022/08/14/us/politics/trump-classified-documents.html

https://www.npr.org/2016/01/29/464811045/as-iowa-caucuses-near-clinton-email-probe-persists

https://www.nytimes.com/2000/12/13/politics/text-of-goreacutes-concession-speech.html

https://www.fbi.gov/news/press-releases/statement-by-fbi-director-james-b-comey-on-the-investigation-of-secretary-hillary-clinton2019s-use-of-a-personal-e-mail-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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