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人被殺被打怎麽辦?對費城和芝大事件的一些思考
文章來源: 溪邊愚人2021-11-23 06:5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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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讓華人牽心的事挺多的。先是剛從芝加哥大學碩士畢業的中國留學生鄭少雄被殺,然後就是11月17日下午華裔女孩兒克裏斯蒂娜(Christina Lu)在費城SEPTA橙線地鐵上被毆的事件。(SEPTA為賓夕法尼亞州東南地區交通管理局的縮寫。) 

鄭少雄是個難得的好孩子,屬於那種什麽都優秀完美的別人家的孩子,又是在剛完成學業準備大展宏圖之際被害。這消息對任何人都是格外的錐心,更不用說對家人了。

克裏斯蒂娜是費城中央高中(Central High School)12年級的學生。那天她看見地鐵裏有4個黑人女孩在霸淩3個亞裔男孩,就站出來製止,結果被那幾個女孩毆打受傷。

這兩件事情對華人刺激都很大。大家再一次產生了強烈的不安全感。各種抱怨、責怪及建議。不可避免地,分歧也很大。

就在這時,凱爾·裏滕豪斯(Kyle Rittenhouse)的殺人案審判結果出來了:裏滕豪斯所有指控無罪!美國民眾,包括華人圈,再次發生巨大分裂。

在我看來,這幾件事都是有聯係的。也都與華人今天在美國的境遇有極大關係。今天挑選幾個點來談一談。

華人是自己太懦弱才被欺負?拿起槍才是出路?

費城橙線地鐵內被霸淩的三個小男孩看上去是比較懦弱。他們徹底放棄反抗的被動態度,完美符合了華人懦弱的刻板印象。

要我說,在那幾個明顯有暴力傾向的黑人女孩拚命要挑起事端的情況下,三個男孩采取息事寧人的態度實在是無可厚非。何況我們不知道他們是不是還有我們不知道的擔憂,比如他們可能不是永久居民,生怕惹事造成自己被驅逐等。出現這樣的狀況,不是錯在三個男孩的懦弱,而是錯在四個女孩的霸淩。

不過,當站出來說話的克裏斯蒂娜被那幾個女孩群毆時,三個男孩依然沒有動作,我心裏是失望的。畢竟他們有三個人,並不那麽孤單無力。他們還是孩子,我不敢說應該譴責他們,就像克裏斯蒂娜說的,那麽多大人也沒有站出來呢。但我要說,我至少會教育自己的孩子,這個時候彼此互助是做人的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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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當地鐵到站,被打傷的克裏斯蒂娜跌跌撞撞地去尋求警察的幫助時,這三個男孩好像也沒有伸手扶一把——至少我搜到的報道中都沒有這樣的情節。如果真是這樣的話,似乎就難以原諒了。 

所以,我認為這幾個男孩的問題不是太懦弱了,而是不懂得一個很簡單的道理:為眾人抱薪者,不可使其凍斃於風雪。

至於那些堅持說這件事上可以看出華人就是太懦弱的,我不知道他們為什麽無視克裏斯蒂娜的存在。她多麽勇敢!難道她不是華人嗎?

芝加哥和費城這兩件惡性事件發生後,華人中買槍自衛的聲音再次找到了市場。而裏滕豪斯案的無罪判決更是成為這種聲音正確性的證明。同時在華人世界中流傳的還有幾個華人用槍自衛成功的例子。

隻是,很多研究都證明了,有槍往往是一個很大的不安全因素。在看見自衛成功的例子的同時,也要了解持槍可能帶來的危害,比如意外事故,比如很多本來隻是被搶,卻因為有槍升級到被殺的事件等。

有槍不是一個有百益而無一害的事情。槍是一個雙刃劍。每一個用槍有效地保護了自己的故事後麵都有更多個因為自己有槍而發生不幸的故事。就個人來說,我是不願意生活在一個必須靠自己用槍來保證安全的社會的。所以,我希望有更好的途徑。

費城SEPTA警方已經於11月18日推出一項服務,派警察在橙線地鐵的指定車廂內陪同上下學的學生一起坐地鐵。其實SEPTA以前曾有過這樣的服務,但學生們可能因為怕難為情刻意避免坐那節車廂。SEPTA官方說,如果該措施這次能夠得到學生們的歡迎,將會普遍推廣類似的服務。

這才是政府部門應該做的,也是更有實際意義的措施。但是,這也隻是個治標不治本的措施。我們不能忽視了問題的根源是仇恨亞裔的情緒。

為自己族裔發聲,華人有怎樣的選擇?

費城地鐵霸淩事件後,當地華人舉行了示威遊行。就是這樣一個行動也會有完全分裂的反饋。讚成的不少,但反對的似乎更多,說這種行動沒用的,華人必須讓華二代多多產出律師、政客等才可能改變華人的地位等等。

這話讓我想起一個說法:在美國,遭遇了不公待遇後,黑人上街遊行,白人修改法律。這句話我來美不久就聽說了,但真正理解其含義是十多年後。

這個說法基本符合事實。而這個事實說明的是權力的不對等。其實用常識想一想就明白了,如果是一個電話就能解決的事情,你會舉著牌子對全世界去說我要什麽什麽嗎?走上街去,那往往說明已經走投無路了。

從另一個角度想一想,什麽時候白人也上街?反越戰是一個例子吧?因為“上層”不聽,走投無路了呀。還有,川普上任總統後是不是爆發過好幾個全國性的大遊行?記得有婦女遊行,科學遊行,反邊境骨肉分離非法移民政策遊行,控槍遊行。為什麽?因為那些訴求都是與共和黨的政策不符的,而那時共和黨掌控了參眾兩院和總統,遊行是最後手段了。

華人這兩年中為抗議亞裔仇恨遊行了無數次。其實這從一個側麵說明了我們的地位。但是,我不認為遊行完全是無用功。黑人就是從遊行開始的,他們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我們現在享受的《平權法案》就是他們以生命和鮮血的代價從遊行開始爭取來的。

費城不是一個治安很好的城市。發生於橙線地鐵上的這個事件既沒出人命,也沒有槍擊,實在也不算“大事”。事發後警方馬上立案,學校和政府相關部門也立即參與製定措施,周三發生的事情,周四就開始提供警察跟車保護的服務了,而且調查和逮捕等事項也都沒有任何拖延。這樣的效果來自於資源的投入,而費城這樣的城市,是不可能對所有類似案件都做出如此的資源投入的。

這樣一個“小”案件會得到足夠的重視,我認為與該案涉及亞裔仇恨密不可分。事實上,警察局負責人說了,指控項目除了襲擊外,還將包括種族恐嚇。這個案子占了大環境的光,是多方麵努力換來的,其中也包括過去一兩年中大大小小的反對仇恨亞裔遊行。再進一步看,之前大規模的BLM遊行也對後來的反對仇恨亞裔遊行有引導和造勢作用。這是所有族裔長期努力的成果。

其實,最有效的做法就是為一個良好的大環境做貢獻。華人極大地享受了《平權法案》的“福利”(詳見“吳弭當選波士頓市長,是華裔的成功還是失敗?”),在乘涼的同時也應該為其他族裔栽樹了。

華人和黑人是最應該團結在一起的族裔

說到為其他族裔栽樹,就避不開華人中普遍存在的對黑人的負麵看法:黑人今天的境遇都是自己造成的,是自作自受。

關於黑人是不是該自己對自己的困境負全責,我已經寫過不少文章了,(詳見《黑人也曾小康,但產業遷移和種族歧視毀壞了一切》,《肖萬律師要求重審,讓黑人乖乖聽警察話很難嗎?別站著說話不腰疼》)今天想從一個不同的角度談。

黑人在美國有比較強大的政治力量。華人要不被欺負,不聯合黑人沒有政治智慧可言。

太多華人以為自己已經步入白人階層了,豈不知不徹底拋棄種族歧視,自己永遠也免不了成為被歧視的一族。或者這些人也知道不少白人看不起華人,但認為來自白人的歧視不那麽可怕,生活中的事情都可以用錢搞定。但是,正如黑人民權運動領袖馬丁·路德·金所說的:“隻要有一個地方的不公正就是對所有地方公正的威脅”,隻要有一個族裔還被歧視,所有的族裔就都有被歧視的危險。如果我們無視黑人被歧視的現實,就是把自己放在一個無保障的位置。

華人還特別喜歡用韓國人做榜樣,說1992年洛杉磯黑人暴亂中,韓國人拿起武器捍衛自己的財產,贏得了黑人的尊敬。我們華人也應該像韓國人那樣。問題是,作為當事人的韓國人也是這樣看嗎?如果您看過美國公共電視台(PBS)的大型五集曆史紀錄片《亞裔美國人》(Asian Americans)最後一集,就知道不是這麽回事了。

黑人和韓裔社區走出那場災難後的共識是:我們成了彼此的受害者,也都成了某種環境的替罪羊。我們都是弱勢群體,是一根繩上的螞蚱。我們必須團結起來,彼此關懷,彼此照應,爭取共同的權益。兩個社區開始了合作,他們組織了3萬人的大遊行,為弱勢群體討公道。遊行隊伍包括了眾多的族裔,黑人、白人、韓裔、拉丁裔等等都參加了,他們學會了聯合一切可以聯合的力量。

《2020年亞裔美國人選民調查》報告中下麵的兩個結果也證明了韓國人相對來說更同情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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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告訴我們當今社會上對黑人有多少歧視”民調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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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應采取更多措施,賦予黑人與白人同等的權利”民調結果。

 用某些韓裔的話來說,韓裔美國人是在1992年出生的。意思是,以前韓裔社區的身份認同是韓國人,1992年之後,他們的身份認同變成了韓裔美國人。在我看來,韓裔學會的是對美國價值觀的認同:人皆生而平等。這同時也意味著,隻有這樣的目標才是值得所有族裔共同去奮鬥的。

華人是美國曆史上唯一一個經曆了《排華法案》這樣的侮辱和歧視的族裔。黑人是唯一一個在美國曾經是奴隸的族裔。不要以為這都是曆史,是過去式。很多東西,要真正去除不是一天兩天,一年兩年能夠做到的,甚至幾十年都不夠。所謂破山中賊易,破心中賊難就是這個道理。所以這兩個承受了最多苦難的族裔是最需要團結在一起的。

要說治本,芝大的孩子們指出了正確的方向

鄭少雄遇難後,芝加哥大學學生的安全問題再次成為熱議話題。而這已經是芝大今年第三個孩子被殺,其中兩個是華人。來自中國的留學生如驚弓之鳥,要求學校保障他們的安全。他們遊行時呼喊的口號是“我們是來學習的,不是來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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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S芝加哥台報道截圖

出了這樣的事情,校方自然也不敢怠倦,增加巡邏,增加更多的監測攝像頭,擴大免費的公車共享項目,並表示正在啟動一個新的24小時戰略行動中心,使學校警察能夠實時分享信息和數據。還有更多與學生安全相關的項目正在創建中。

但這些措施就像費城警察提供地鐵護送服務一樣,治標不治本。而芝大的亞裔二代已經不滿足於此了。一個由芝大在校生和校友共同組成的“亞裔美國人促進正義”組織發布了聲明,反對學校的舉措。該組織執行總裁格蕾絲(Grace Pai)說他們反對的理由是,芝大校園及周邊已經是美國警察巡邏最頻繁的地段之一,再多巡邏也不會有幫助。隻有真正去麵對問題的根源,才可能徹底改變校園大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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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亞裔美國人促進正義”組織執行總裁格蕾絲(Grace Pai)在新聞發布會上說“強烈譴責芝加哥大學在周邊社區增加治安和監控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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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芝大“黑人學生組織”的行動主席基根(Keegan Ballantyne)呼籲相互關心和支持,譴責所有來自管理層或學生團體的反黑人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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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Soo Young Lee代表國際留學生宣讀來自中國的國際留學生Henry Cheng的發言稿。"我們不能以對其他社區的傷害為基礎來構建我們的感知安全,不能以我們社區的黑人遭受更多的過度治安和警察暴行為做代價。"

格蕾絲說的是事實。美國有相當多的一流大學,如耶魯,哥倫比亞大學等,都與芝大一樣,周邊治安不好。這些學校都很有錢,采取的措施就是雇很多校警。這些校警除了巡邏,還經常攔下“可疑”的人詢問或搜查。當然了,被攔的基本上都是黑人。這樣做的後果有兩個:一是住在周圍的黑人盡可能避免從校園中走過;二是本校就讀的黑人學生經常被校警攔下。

 從表麵看,學校的做法有效果,校園範圍內確實是相當安全。(鄭少雄被殺應該是偶發事件。事發地點是芝大最安全的地段之一。今年事故多很可能與疫情有關。)但是看不見的代價也是確確實實存在的。芝大“黑人學生組織”的行動主席基根(Keegan Ballantyne)就表示黑人學生承受了額外的歧視和壓力。他呼籲相互關心和支持,譴責所有來自管理層或學生團體的反黑人言論。

 我曾與一些藤校華二代交流過。他們指出,芝大的實際環境正是代表了美國的整體環境:富有的大學與周圍貧窮居民完全隔離。而美國很多問題的根源都是由這樣的隔離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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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圖所示,曾經被劃紅線的地區較少綠化。(《紐約時報》截屏。)

也許這樣的隔離起始於劃紅線政策(Redlining)——拒絕對紅線內的黑人社區做政府投資,拒絕那裏的居民享受政府擔保的低息低首付房屋貸款。但這樣的隔離效果並不終止於紅線政策的結束。直到今天,從空中俯視的話,紅線政策的遺產依然一目了然:當初紅線內的地段最少綠化,最少各類活動設施。因為綠化程度不同,夏天,窮人區可能比富人區溫度高5-10華氏度。

很多人在抱怨黑人吃福利,享受了最多的政府資源。其實,黑人社區(或者貧窮區域)所獲得的投資很少。我曾經看到一個報道,一個郡裏下水道的鋪設,富人區的要比窮人區的貴好幾倍,因為質量和規格要與房屋的檔次相匹配。類似的事情很多。還有,聽說過富人區有居民用水含鉛量過高的事情嗎?

 一部分華一代說這些孩子被“洗腦”了。我說,他們真正讀懂了美國曆史,看清了問題的根源,堅決反對隔離政策的繼續。事實上,最近一些年,在學生和社區的推動下,不少大學走向了與社區融入的方向。但是,這是一個需要長期投資的工程,也不是短時間就能看見成效的事情。

也許,為了應付當務之急,芝大隻能靠繼續增加警力來防止再次發生凶殺事件。但我們不能以短期投資替代長期投資。臨時措施要有,長遠目標也不能放棄。

法律從來不是公平的,司法從來不是“蒙目”的

最後想針對裏滕豪斯案說幾句。裏滕豪斯被判無罪也許是不可避免的。但是為此而慶祝就難以理解了。

法律從來就不是公平的。一般來說,法律是向弱者傾斜的。比如,如果有人偷了信用卡,偽造簽名去消費,一般是信用卡公司承受損失,不是信用卡的主人。如果有人偷到支票簿偽造簽名去兌現,損失的也是銀行,不是支票本主人。這裏法律談不上公平。但因為銀行比用戶要強大太多,即便這樣,往往還是用戶被銀行捏在手裏玩。而這正是為什麽法律必須傾斜的原因。

持槍者自我防衛方麵的法律明顯是偏向持槍者的。這也是為什麽很多專家的共識是,檢察官要贏裏滕豪斯案很難。事實上,許多無辜者被殺的案子最後都判殺人者無罪,說明了這個法律相當有問題。 

裏滕豪斯被判無罪不代表整個事情是對的。要對無辜者的死亡有所交代,難道不是應該保證類似事情不再發生?我們不該審視一下相關法律是不是有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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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著眼睛、拿著天平和劍的正義女神雕像。Photo by Tingey Injury Law Firm on Unsplash 

大家應該都很熟悉上麵這幅畫,被蒙上眼睛的正義女神代表司法是公正客觀的。隻是,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司法人員從來都不是蒙著眼睛的。

根據埃裏克·萊維茨(Eric Levitz)在Intelligencer上的一篇文章,雖然威斯康星州禁止未成年人公開攜帶武器(包括所有手槍),但州法律確實允許16和17歲的人攜帶長槍。這一豁免的明顯意圖是允許未成年人打獵。正如威斯康星州立法委員會在2018年的一份備忘錄中所建議的那樣,除了 “打獵、服兵役和打靶練習的情況,一般禁止18歲以下的人擁有或攜帶槍支”。所以,裏滕豪斯在威州持槍應該屬於違法。而且AR-15就是屬於長槍,與尺寸無關。

盡管如此,在裏滕豪斯的審判中,法官布魯斯·施羅德(Bruce Schroeder)接受了辯方的論點,即威州法律禁止17歲的人攜帶手槍,但允許他們公開攜帶半自動步槍,並駁回了非法持有槍支的指控。這次審理裏滕豪斯案的法官施羅德是否公正受到很多非議。但那些不是非黑即白的事情,隻能見仁見智。而這一條實在過份了。而且,如果允許考慮這一條的話,那麽定罪是毫無疑義的,不需要再有什麽證明。所以法官的做法後果極其嚴重。

此案給我們上的一堂課就是,法律從來不是公平的,司法從來不是“蒙目”的。

裏滕豪斯難道不也是白人至上的受害者嗎?

我們必須明白的是,上麵所說這個法律傾斜的背景其實是白人至上。

想一想,為什麽我們看見的案子都是白人持槍自衛打死黑人?為什麽警察看見白人拿槍沒感覺,看見黑人有槍就緊張,不得不先下手為強對黑人開槍?而且很多時候黑人手裏並沒有槍,隻是警察太緊張把什麽都看成槍。為什麽裏滕豪斯開槍殺人後會主動跑向警察?對,他是去自首。但是他多麽自信警察會保護他!為什麽警車會從拿著槍從槍擊方向走來的裏滕豪斯身邊過而不逮捕他?如果是黑人這可能嗎?為什麽在裏滕豪斯案發之前幾分鍾,警察會歡迎背著槍的他,並遞上水瓶表示感謝?

一位警官在網上發布的直播視頻中告訴那些帶著槍的人“我們感謝你們,我們真的很感激。”當時他們可是有違宵禁呢。再想一想,為什麽那麽多白人看見裏滕豪斯手裏有槍敢撲上去搶?難道還不是因為他們是白人嗎?黑人敢這樣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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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中文字:Tamir Rice隻有12歲,卻因為拿了一把玩具槍被打死了;Kyle Rittenhouse17歲,殺死了兩個人後能夠從警察身邊走過,回家睡覺。這就是為什麽人們要遊行。

我們也不能無視這個案子的背景:當地發生暴亂的起因是警察殺傷了一名無辜黑人。而與裏滕豪斯同行的都是白人。BLM是整個事件的大背景。要說這件事情的背後沒有白人至上背景,那是在自己騙自己。

這件事情怎麽說都很扭曲,也很悲劇。首先,17歲的裏滕豪斯隻讀了一學期高中,連一個學年都不足,是個高中輟學生。另外,為了買槍,不到買槍年齡的他還連累替他買槍的姐夫被告,很可能被定罪。而他買槍的錢是疫情救濟款。據說這是他從來沒有得到過的一筆“大款”。他拿了槍後又闖了這麽大的禍,打傷一人,打死兩人。

華人總說黑人不僅窮,而且還不會過日子。那麽裏滕豪斯這個白人算會過日子嗎?難得有一筆“大款”,花在什麽地方不好,要去做這樣的事情,中間違法環節還一個接一個。一個參與過扶貧的朋友告訴我,貧困的人的思維和表現都是一樣的,與族裔無關。真的!

裏滕豪斯堅信自己是在做崇高的事情。隻是,如果他不是白人,腦子裏會有這樣的崇高嗎?

說到底,裏滕豪斯也是白人至上的受害者。類似的白人受害者其實不少,但一般不容易被看見。這個案子可以說是為我們打開了一扇窗。

美國種族歧視的根深蒂固遠遠超出我們的想象,其禍害範圍也不止於少數族裔。要根除它,路還很長。
 

參考資料

https://www.inquirer.com/news/philadelphia/septa-assault-ethnically-motivated-attacks-central-high-school-20211118.html?utm_medium=referral&utm_source=ios&utm_campaign=app_ios_article_share&utm_content=FWMLAEMRLJH5FJA65OIKPZEI4U

https://www.washingtonpost.com/nation/2020/08/27/kyle-rittenhouse-kenosha-shooting-protests/

https://www.brookings.edu/blog/how-we-rise/2021/03/11/why-the-trope-of-black-asian-conflict-in-the-face-of-anti-asian-violence-dismisses-solidarity/

https://www.nbcchicago.com/news/local/university-of-chicago-addresses-safety-concerns-following-murder-of-graduate/2687616/

https://twitter.com/care_not_cops?ref_src=twsrc%5Egoogle%7Ctwcamp%5Eserp%7Ctwgr%5Eauthor

https://www.nytimes.com/interactive/2020/08/24/climate/racism-redlining-cities-global-warming.html

https://www.yahoo.com/now/students-university-chicago-meet-school-001400175.html

https://nymag.com/intelligencer/amp/2021/11/rittenhouse-jury-verdict-self-defense-legal-analysis.html

本文原創首發於“加拿大和美國必讀”公眾號“細說美國”專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