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誰贏了獎品,看“大家拿”的公平原則
文章來源: 南國鐵樹2017-07-03 08:30:39

過去的一天,七月一日,是我們加拿大150周年生日。

昨日上午,乘著雨歇的功夫,先忙著打掃了落花遍布的庭院。然後,趕著去 Tim Hortons,要在此國慶時刻,為我們的品牌 “大拿” 咖啡店,做點小小的貢獻。
 
買了半打 Muffin,既是當日茶點,也做次日早餐 。櫃台上擺放的紅色 muffin 是新品種,很有一些喜色感。問了一下,服務員說這是 Red Velvet(紅絲絨)。專門為國慶節生產的,過了節日期就下架了。於是,撿了幾個這種 “紅絲絨”,外加核桃味 Muffin。傳統來說,最喜愛的是他們的 Raisin Bran。隻是去晚了,已經售完了。另外,還買了杯咖啡。當時,服務員提醒了句,別扔杯子哦,you may win there。
 
原來節日期間,Tim Hortons 又推出了 RRROll Up the Rim 咖啡抽獎活動(咖啡杯卷邊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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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家裏,一邊喝咖啡,一邊和先生聊天,品嚐新品味的紅絲絨 muffin。我讓先生把咖啡杯子的邊緣卷上去,看看有沒有 win。這次獎品,杯上寫著:有十個大獎,一萬加元的度假;還有很多現金,甜點,咖啡獎。我先生卷邊的時候,問我,還記得那年 Tim Hortons 抽獎,幾個人打官司的事嗎?
 
鬧得沸沸揚揚,誰會不記得呢?
 
這也是一個非常非常經典有趣的加拿大故事,我和先生不禁又重新熱烈地討論了一番——從咖啡到加國人的福利,醫療,教育,等等。
 
那是在2006年。Tim Hortons 也是舉行了這種 RRRoll Up Rim 抽獎。有個蒙特利爾十歲的女孩子在校園裏撿到了一個咖啡杯。她請另一個十二歲的女同學幫她推開了邊。兩人發現,這個杯子中了大獎,是一輛豐田 RAV4,價值$30,000。兩個女孩的家長得知後,開始爭獎。十歲的家長認為是他們的孩子撿到的,理應由他們得獎。十二歲女孩的父母說是他們的孩子打開才揭示了得獎信息,獎品應該屬於他們。此時,學校的一個員工也出來了,是他買的咖啡,他才是真正的獲獎者。學校為他找了律師,做了DNA驗證,確定杯子是他的。
 
三方都認為自己才有權獲獎,於是走上了法庭。
 
初級法庭裁定十歲的女孩有權得到豐田車。其他的兩方不服,繼續上訴。
 
誰該得獎?報紙,電視都對此案進行了大量的報道。坊間的討論,也如火如荼。Tim Hortons,也由此,受到了廣泛的曝光,關注,賣出了海量的咖啡,得益非常。
 
初級裁定被否定後,此案進入了加拿大最高法院。法律界專家對此作了長時間的思考,研究,審理,聽取,更貫注國家基本公平精神。至此,兩個女童從College 畢業了,那個學校的教工,也年邁退休了。加拿大最高法院終於作出了一個非常 “加拿大化”,的決定:
 
三方同是贏家。他們分別獲得車身,引擎,和底盤。其時,那輛2006年的豐田 RAV4 殘值僅為 $1200。法院按照當年的價值,以更加公平的方式判定,三方分獲一萬加元。
 
最高法院宣判時,開宗明義指出,我們的決定,不是美國式的贏者通吃(There will be no American Style,winner take all results-來源:The Globe and Mail)。法院特別說明,在這個案件中,三方都是贏家,但也是輸家。不過,輸家的利益損失,也由各方平均分攤了。
 
雖然在這場法律糾葛中,涉及的財務花費巨大: Tim Hortons 支出 $30,000;三家索賠人耗費了 $300,000 律師費;納稅人為司法程序付出 $3-million。
 
然而,這個並非完美的裁定卻是極大體現了加國人心 — 共享,而不是獨占。裁決公布時,加國大地回蕩著一片歡呼讚揚 “At Tim Hortons from sea to sea to sea, cheers are heard as the decision is announced -- The Globe and Mail"。新聞媒體撰文連貫報道,予以熱情鼓勵。前總理哈伯在新聞發布會上鼓掌支持 “God bless Canada”。
 
這顯然是一項極具加拿大公平正義理念的裏程碑式判決:從此之後,在該模式下,此類糾紛,有案可稽,有法可依。
 
而我們的語言幽默,更是簡明扼要,入木三分,解析了加拿大類似社會主義的公平精神原則:
 
加拿大——大家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