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槍擊我氣暈,憨傻而固執的美國人
文章來源: 小思維2019-08-04 16:44:22


本來美國第二修正案就沒有寫清楚:“一個管理良好的民兵,對各州自由的安全是必要的,人民有權保留和攜帶武器,不得侵犯。”美國曆史上一直為如何解釋真實含義產生了相當大的爭議。一方麵,有些人認為修正案的短語“人民保留和攜帶武器的權利”為美國公民創造了個人憲法權利,防止政府作惡。另一方麵,“一個受到良好監管的民兵”意思隻是為了限製國會立法取消各州的自衛權。民兵乃為各州政府的組織--“集體權利理論”,公民則沒有個人擁有槍支的權利。

對於一個涵義不明、自相矛盾的修正案,出現後一百多年一直有誓死捍衛它的保皇派。他們死守善道,美國人一般在大型槍擊案之後,輿論開始呼籲控槍。但是時間一久,健忘症嚴重的美國人就把上次的襲擊拋到瓜窪國,九霄雲外。所以控槍之聲隻是在每次事件之後,然後大家不再提起。

當然,事情沒有想象的那麽簡單。實際上,擁槍文化在美國常盛不衰的原因很多。其他的原因可能都不重要,遠遠的不如美國人本身的文化特質重要。美國人就是要自由,即使自己不擁槍,也要別人有槍。就像伊拉克沒有自由,寧願送死,也要拔刀相助。第二美國人相對不那麽怕死,認為反正人都要死的,反正死人的事是經常發生的;所以對於控不控槍來講,隻是他們日常生活的一小部分。

麵對新西蘭50人屠殺案之後僅僅六天,總理發令禁止使用具有大規模殺傷力的自動或半自動化槍枝,很快就獲得議院的通過而施行。這裏的一個重要原因是兩國的政治體製不一樣。人家是多數黨掌權,通過決議一般沒問題。而美國決議需要參議院60%的多數。改憲法必須超過2/3的州議會通過法案,所以基本上是沒門。其中還有一個因素,是美國中西部農村占有絕大多數的選舉人票,這些保守共和黨不支持控槍。加州和紐約等地人多勢眾,但是選舉人票不夠。

此外,全國步槍協會(NRA)的政治中影響力太大。不僅因為它在遊說政客上大量花錢,而且還因為其500萬成員,可謂力量不小。2016年,全國步槍協會花費400萬美元用於遊說和直接向政治家捐款,以及超過5000萬美元用於政治宣傳,其中包括估計3000萬美元幫助特朗普競選。

讓人民持槍的原始意圖是可以防止政府暴政,那美國政府就不需要怕朝鮮擁核。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如果全世界的國家都擁有了核武器,就可以阻擋別國來侵犯嗎?一個經不起推敲的道理,卻被軍火商洗腦的美國人認為是對的,死死抱著不鬆手。

所以,擁槍就是自由的代價,不自由毋寧死。擁槍是一種被誇大了的權利,而不是自由。被打死是自由的代價,是其嚴重後果,如果沒有死,隻能是運氣好。如果你一直不死,有一天一定會被打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