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東案真假難辨,女的太反複無常了
文章來源: 小思維2018-11-03 10:18:30

劉強東案受害人心理相當複雜,在富太和灰姑娘之間徘徊。 她既想當鄧文迪,又想當良家婦女,因此她性格相當的不成熟。

63天前,劉強東因強奸嫌疑被逮捕的消息像一顆炸彈登上媒體首頁,因為強哥是中國的大富翁。但是,事態發展,一波三折,至今仍然撲朔迷離,案子的細節鮮有人知。其重要原因是事情的當事者的心態反複無常。女主角一會兒想告狀繼續當你我他一樣的平常人,一會兒又想當富太太,心潮起伏,夜不能寐。所以至今還是羞羞答答,懷抱枇杷半遮麵。因此,現在明尼蘇達警方、賀尼平縣檢察官沒法決定是否起訴,甚至連起訴期限都作不了決定。

不願透露姓名、也不願公開照片的21歲女性受害人是明尼蘇達大學商業博士生,她對警察描述了8月31晚的情形。當時她央求劉強東:我是一個大學生。你已經成家了,我不想做這樣的事。但是,他並不聽。

受害人的律師弗羅林稱,自己的當事人已與警方全麵合作。劉強東經曆了短暫的被捕、釋放,然後很快返回了中國。劉的辯護律師布利斯伯斯說,自己的當事人稱是清白的。否則怎麽會未受到任何行動限製,也無需繳納保釋金。

21歲的女性自己見識不夠,需要男性朋友多次幫忙。她通過微信告訴朋友:“劉強東就睡在她的床上...她沒法逃,她怎麽會知道劉強東會亂來,並沒有想攀附權貴。之前,她曾一再求他不要摸自己。”據說劉強東曾讓她當鄧文迪為誘餌,企圖讓她上鉤。

假如事實成立,根據分析現在的富豪已經徹底被金錢和權色腐朽了靈魂。隻不過大部分人的劣行沒有被暴光。究其原因,許多女性也被金錢迷住了靈魂,利欲熏心,哪裏顧得上純潔和正派。今天,劉強東之所以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是他倒黴,遇到了一個心理不穩、反複無常的受害者。

據受害人單方麵言辭,當天故事好像劉確有強奸一事。受害人以為要與受邀一起用餐的有10名學生誌願者,欣然前往。但飯局當日她才發現,自己是唯一的被邀請的誌願者。因此她要求帶上她的男性朋友,因此她帶了一位男誌願者參加晚宴。受害人被安排坐在企業家所在飯桌的最靠裏的位置,正坐在劉強東身邊,女助理和受害人的男朋友則被安排在另一張桌子用餐。

受害人的律師弗羅林表示,當事人參加的那場飯局杯幌燈閃,歡樂得一塌糊塗。企業家們互相敬酒,還一再向受害人敬酒。共買了32瓶葡萄酒,共花費3600美元。受害人被迫喝了酒,被他們勸酒並喝醉了。

飯局中途,受害人的男性朋友接到了一個電話,被要求陪同另一名中國企業家參加一場飯局(可能是事先策劃的陰謀)。飯局結束後,受害人想要回家,她讓劉強東的其中一個助理為她叫車。結果,她可能醉得神魂顛倒,誤把劉的車當成為她叫的車,於是她上了劉強東的車。

這位知情人士表示,劉強東的助理當時就坐在副駕駛的位置,司機之後將他們帶至明尼阿波利斯市的一處住所。受害人下車後發現自己不識何處,她表示要回家。結果“他把我拖進了車裏。”受害人在發給友人的信息中說,“他在車裏就開始摸我,我求他別這樣,但是他不聽……”。這似乎是做好的套子讓小劉鑽進去,女的實際上還很清醒。為什麽明知有些不對頭,不提前不上車?我不明白,她為什麽一直在和朋友聯係,並且把信息外傳。一般人恐怕嚇得魂不附體,哪裏還有那麽多的功夫和時間?

她下車後劉強東跟在她身後,受害人打開了公寓的門,劉強東跟了進去。(為什麽不提防不死命堵著房門不讓他進去?) 然後,故事就你知我知,一個近乎陷阱一般的故事。

劉強東在她的反抗中脫下了她的衣服。“我對他說了好幾次‘不要’。”“我們扭打了一會兒,最終我從他身邊逃脫,回到客廳,將自己的內衣穿上。”她在接受警察的問詢時說,“最後,他把我扔到床上,趴在我身上。他很重,我試圖把他推走,但他壓在我身上……然後他強奸了我。”

之後,受害人將所發生的一切通過微信告知了朋友。這名男性朋友趕到她的公寓外,並撥打了911報警電話。警方於淩晨3時趕到現場,他們將劉強東帶至巡邏車並質問了他。據稱,當時受害人告訴警方她不希望警方調查此案。受害人最終被朋友說服,到醫院做了性侵檢測。(為什麽此事大好時機,又不報警了?而且如果兩人那麽難堪,男的達到目的之後,還要繼續長時間呆在哪裏不倉惶出逃?)

第二天,明尼蘇達大學教職員知道了劉強東涉嫌強奸的事。然後通知了警方,周五晚警方與受害人在校園見麵。劉強東也傻瓜似的來到卡爾森學院,但他不知道警方也在那裏。劉被警方逮捕,並被關押在賀尼平縣監獄。

因為害怕,受害人仍然不願意讓警方介入調查,於是劉強東於周六被釋放。經過與朋友討論,周六晚,受害人最終做出了起訴劉強東的決定,並再次聯係了警方。(女方的反複無常,有可能讓事態繼續向無序方向發展)。

回放事件升級發展過程,此女性開始希望和劉交流,所以心滿意足的坐在劉的身邊陪伴。而且在酒的作用下有些不能自持。即使有了性事,也可能是半推半就。否則為什麽一次告狀,一次撤銷。再告狀,再撤銷。直到所謂的男性朋友勸告之後決定起訴。當然,一方麵,女性害怕事情鬧大,自己肯定公開身份,麵子上不好使。另一方麵,她的為難之處是能不能告狀成功,否則偷雞不著蝕把米,賠了麵子又折兵。豈不是,不合算?

還有一種可能性,是他們正在討論私了。如果劉給足夠的錢,她就可享受不是鄧文迪,高於鄧文迪的物質生活,豈不是名利雙收?應該說21歲的當事人,還沒有經過多少世麵,有些乳臭未幹,拿不定主意。但是他的男朋友似乎很有一些見識,參與了其中許多行動。要不是女的反反複複,劉可能當時就被搞得體無完膚(假如真有其事的話)。

因此,此案比較複雜,強奸案與涉案人員的態度非常重要。如果原告撤訴,警方應該可以隨時中止起訴。另外,還有可能是證據不足,亦可撤銷。

之所以此案不會輕易了斷,是女方優柔寡斷的性格決定的。要是把事情前麵的內容聯係在一起,她有明顯責任。如果不是她半推半就,後來的情節就沒有根基,事情決不會發展到今天。她的欲擒故縱的言行,造成了劉的誤解。

其實女方的相貌看不出是那種沉魚落雁、閉月羞花的大美女,憑什麽讓擁有億萬資金,身邊的奶茶妹妹本身顏值又極高,而且任何美女可以召之即來的劉先生如癡如醉?有可能在一個禮拜的接觸中,受害者舉止端莊,熱情洋溢,大方得讓人產生了聯想,要不然,怎麽專門請了她一個人來陪客?專門坐在劉的身邊?也許她不時呈現的一些挑逗行為,讓劉產生了幻覺。至少她有些半推半就的引狼入室,或者沒有起初的拒絕,隻是事情的最後有些害怕而反悔。她自己的某些行為,成就了這次強奸案,是其蘊育的肥沃土壤。即使劉最後進了監獄,她也有一些不可推卸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