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枯石爛,伴你走完此生 (長篇連載) 十七。喜結良緣
文章來源: Alabama2014-09-30 05:16:24

十七。喜結良緣

從南京分配到貴州工作, 算是支邊。 每兩年, 有一次探親假, 為期一個月,假期中工資照發。
雖然我們1968年來到貴州, 1969年縣衛生局就給我們拿探親假, 回上海,蘇州,南京探親。婚後,就沒有這種探親假,這是我們沒有早早結婚的原因。

回南京後,“梅”的爸爸對我們說:“你們倆年齡不小了, 應該考慮結婚了。” 我和“梅” 經過6年的戀愛長跑,將要修成正果了, 時年26歲。 上世紀60 年代, 結婚異常簡單, 沒有聘禮, 也沒有嫁妝, 兩人生活必需品一合並, 就算結婚了。

其實, 聘禮雖然沒有, 定情物還是有的。
在我的博客裏曾經描寫過,我出生在一個顯赫的封建家庭, 日本人侵占時期, 我們家屬從浙江, 海鹽, 逃難到上海法租界。 當時我父母帶出兩箱珠寶。 後來我父親不善經營, 導致家道敗落, 母親就靠變賣首飾,維持家計。 但有兩件首飾始終沒有賣掉, 兩枚胸針。 一枚胸針是全鑽石的, 2克拉(不是單顆), 另一枚是1克拉的鑽石加上綠色的翡翠, 看上去十分華貴。 前一枚是留給我哥哥結婚用的,後一枚是留給我結婚用的。 當時正值文革時期,媽媽怕抄家給抄去, 說:“這枚胸針早點送給你的“梅”吧, 她爸爸媽媽是解放軍, 放在她家裏安全點。”

文化大革命時期, 人人自危,結果,這枚鑽石翡翠胸針給“梅” 的爸爸以“破四舊”為名,主動上交了。
他並不知道這是我送給“梅” 的“定情物”。 為此,“梅”直到現在, 還在耿耿於懷,說她爸爸不該把我送給她的鑽石翡翠胸針上交給組織。

結婚是在南京進行的, 先去派出所領結婚證。 簡單, 兩張紙片, 上麵印有“結婚證書”字樣, 簽上我們兩人的名字。一張我簽名在前,“梅”簽名在後,另一張“梅”在前, 我在後, 連照片都不用, 5分鍾完事。
晚上,“梅” 的爸爸, 我的丈人,去湖南餐館訂了幾個菜, 就在家裏慶祝一番。 除了“梅” 的爸媽, 就是我們兩人,沒有親朋好友, 這個婚禮可謂冷清, 可氣氛還是熱烈的。 丈人高興, 拿出了他喜歡的酒,“竹葉青”,要我和他一起喝。 我第一次喝上烈酒, 隻幾口, 滿臉通紅。

當晚, 丈人,丈母娘讓出了他們的大床給我們睡。 我和“梅”第一次同床共枕, 從處男, 處女變成了真正的成年男女。
兩人粘合在一起,不分彼此,共度良辰美宵。 共同演奏出靈與肉的雙重奏,真是如膠似漆,如魚得水,共赴仙境。。。。。。

這一宿無眠, 她的頭靠著我的胸,柔情蜜意地說:“‘申哥,’就這樣一直下去, 我靠著你,永不分離, 我與你不能同生, 卻能同死!” 就在這晚, 我們相互起誓:“海枯石爛, 伴你走完此生!”

回到蘇州(媽媽那時住蘇州老家),我媽媽更是喜歡,看到媳婦, 眉開眼笑, 急急托人去買了兩隻大螃蟹(媽媽從來不吃螃蟹, 吃了過敏腹痛), 每隻
12 兩, 我和“梅” 從來都沒有享用過如此碩大的螃蟹。我又到蘇州鬆鶴樓餐館訂了一條“鬆鼠桂魚”, 她從未嚐過如此美味的桂魚。 媽媽還特意買了一段淡粉紅的布料, 給媳婦做新衣。 文革中的婚禮, 就如此簡單。 雖然在家中慶賀,也別有一番風味, 我和梅”浸沉在新婚的幸福之中。